拉姆塞尔听到这个问题,叹了口气,指着部落外面的树木说道:“因为环境的原因,我们的基本上活不了五十年,就像刚才去世的纳德,你知道他活了多少年吗?”
“多少年?”
“四十三年。”
看到郑经惊讶的样子,拉姆塞尔继续道:“是不是很惊讶,其实纳德算活的久的了,很多族人大多都活了四十年,有的只活了三十多年。”
听到拉姆塞尔的话,郑经这才知道为什么部落中没有看到过老人,原来是他们活不到那个时候。
感觉到逐渐上升的温度,在这种闷热潮湿的雨林中人类确实很难生存下去。
不说那些毒虫毒蛇,就说风湿病就是他们躲不过去的绝症。
这样一想,在这里能活到四十岁也算命大了。
回去的时候,拉姆塞尔带着郑经来到了一个房子里面,这个房子很空旷,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有。
“这间房子没有人住过,晚上的时候你就在这里休息吧,等会我让人把这里收拾一下。”
郑经看着这间房子,满意的点了点头,只要不用和别人一起睡,地方简陋点没有关系。
看到郑经同意,拉姆塞尔走到外面,叫了几个人过来,让他们把房子打扫一下。
然后,他又叫人拿来两张一米多长的兽皮放在房子里面。
等到房子收拾好,天色也黑了下来。
因为郑经这个客人的到来,晚上的时候玛卡部落还是给他举行了一个欢迎仪式。
在欢迎仪式上,郑经受到了玛卡部落所有年轻女孩的欢迎。
虽然她们身上没有穿衣服,但是郑经还是没有性趣。
他不喜欢吃黑色的巧克力。
翌日。
从房子里面出来,郑经拿出卫星电话看了一下时间,现在刚早晨六点多,部落里面已经有族人开始忙活。
因为昨天有族人去世,今天部落中要给去世的族人举办死亡仪式。
对这个仪式,郑经很好奇。
检查了一下摄像机,发现没有问题后,郑经准备去找拉姆塞尔。
看到拉姆塞尔酋长的时候,郑经发现他今天穿戴的很郑重。
特别是他的头上,戴着一顶红蓝两色羽毛编织成的头冠,脸上涂抹着黑白两色的彩绘。
脖子上还戴着一串动物骨头组成的项链。
在他的下半身,还穿着一件鹿皮做成的短裤。
看的他过来,拉姆塞尔拿着权杖,说道:“昨晚休息的怎么样?”
“睡的很好。”
“那就好,走吧,咱们先去吃饭,吃过饭就要开始仪式了。”
来到房子外面,已经有族人把食物端了过来。
吃饭的时候,郑经这才发现,玛卡部落的男女老少,脸上都涂抹了黑白两色的彩绘。
并且,很多男子的头上还都戴着彩色羽毛做成的头冠。
拉姆塞尔看到郑经老是盯着族人头上的羽毛头冠看,笑着说道:“这些头冠很漂亮吧?这可都是他们自己做的。”
“自己做的?”
“对,自己做的,每一个族人在成年之后都会去雨林中狩猎鸟类,用它们尾巴上最漂亮的羽毛做成一顶头冠。
只有戴了羽毛头冠的男人才能结婚生子。
一个男人要是连一个头冠都做不了,就不会有女人和他结婚。”
听完拉姆塞尔的话他才知道,原来这个头冠还有这样的作用。
郑经一直以为这个头冠只是为了显示自己在部落中的地位,或者单纯为了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