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还是做个小人吧 (第1/4页)
有生意头脑的人,做什么都能成生意,没有生意头脑的人,一不小心所有的就变成了抢劫,刘云自然是后者。
而且,对待敌人,他还是一个不择手段的人。
于是,他用抢劫的手段把马玩的妻儿老小全家一百二十余口人,从金城劫掠来了。
九宫司的手腕,已彻底的开始崭露头角。
自金城至狄道,相距一百五十余里路,一宫的密探仅仅用了三个时辰,便将人带来了。
刘云在那个狭小的山洞中思来想去,明白了一件事情。
他终究只是一个普通人,来到这大汉朝的末年,也仍旧是一个普通人。
他没有三头六臂幻化万千的神通,也没有预知未来吉凶祸福的能力。
做不到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
也并没有集智慧与美貌于一身,美貌,刘云承认他是有的,但智慧,还是省省吧。
既然逃不出普通这个圈子,也想不出不普通的智谋来,刘云便只能用恶心的招数了。
普通的人大概就像是一个点,往高明处走,就变成了无穷大的天才。
而往恶心处走,便成了无穷小的小人!
为了赢得一场战争,保存自己的实力,刘云选择了做一个无穷小的小人。
毕竟,他只是一个普通人。
甲字一号这位福将也失策了,他的毒,在近五万的大军中所造成的损失,大概就相当于一场小型的混乱。
借着毒雾的掩护,王治和他麾下的骑兵,倒是损失不大。
但计谋,是个失败的计谋。
不但没有威胁到马玩,反而给人家露了底牌。
于是,刘云也就不遮遮掩掩的故布疑兵了,带着马玩的妻儿老小,刘云堂而皇之的上了阵前。
一百二十多人除了小孩子之外,其余所有人被捆缚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被刘云当成了盾牌。
当刘云率军出现,马玩的右翼军立刻围了过来。
一波箭雨射住了阵脚,刘云策马向前,扬声喊道:“对面的,给老子长长眼啊!这可是你们家将军的妻儿,要是哪个不长眼的一不小心箭射歪了,弄死一两个,这个责任我可不负!”
效果简直不是一般的棒,刘云话音落地,对面如山岳一般的军队,瞬间连一根羽毛都再没扔过来。
士兵不认识是正常的,但领军之将,对于自家主帅的家眷多是认得的。
斥候像散落的流星自右翼军中奔出,匆匆忙忙奔向了马玩所在的中军。
刘云很淡然的等着,在这数万双眼睛的注视下,做这么恶心的事情,还真是有些不太自在,感觉每一双眼睛都充满了鄙夷和唾弃。
“王治,你这老小子该不会也羞于与我为伍吧?”刘云斜着眼看向了王治。
敌人这么认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自己的部下要是也这么认为,那他娘的就过分了。
王治咧着嘴,用笑声掩饰了自己的心声,说道:“主公,您自然是我永恒的主公。只是如此行事,实在非君子所为。”
“我就知道你这嘴里肯定吐不出什么好象牙来,果然是这话!办法是小人了,但我总觉得要比你们都死了要好,你觉得呢?”刘云直视着王治的眼睛问道。
王治愣了一愣,自打在出云山上跟了刘云起,王治便一直知道刘云惜兵如子。
但在此时此地听到刘云这番话,王治还是忍不住心神动荡。
一个将士兵的性命看的比自己名誉还要高的主公,世间难寻第二。
“主公,末将愿同为小人!”王治长揖一礼,掷地有声的喝道。
刘云笑着摆了摆手,说道:“没想着让你们当小人,只求理解,哈哈。”
“吾等愿随主公同为小人!”
刘云身后四千精骑,高举环首长刀,忽齐声喝道。
声音如雷霆滚滚,随洮河之水翻滚而去,听的对面敌军,一个个目瞪口呆。
都当小人?这什么主公啊这?!
这可能是马玩军中将士,统一的一个想法。
刘云嘴角勾起一抹浅笑,这个小人当的就挺值当了。
马玩的黄牙帅旗和象征他的赤色马字旗,快速移动向了右翼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