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狼牙 (第1/2页)
憉城连续多日下起了雨,直到金府小三郎的尾七过后,方才见阳。
云闲楼遣人给宋府送来一只风鸢,说是给萧娘子的赔礼。夜奴拿在手中一路飞奔至萧明月的院子,眉欢眼笑地说着:“少家主,我喜欢这上头的鸭子,给我吧。”
萧明月转眼一瞧,人家画的是芙蓉鸳鸯图:“让你没事多读,这是鸳鸯。”
“明明就是个绿头野鸭,鸳鸯是何物?”
“鸳鸯就是成双入对,自由自在的飞鸟。”
少年也不知在想什么,只是听着话心底莫名激起涟漪,他捧着风鸢抚摸着丝帛上的绣线,问道:“少家主,我们以后能不能做一对鸳鸯?”
萧明月手中的小赤鞭正耍得起劲,她睃了无知少年一眼:“咱俩做不成鸳鸯。”
夜奴问:“为什么?”
“因为我们只能做冤家。”
萧明月说罢甩手就是一个鞭子,吓得夜奴急急后退。他一个跃身翻过木栏躲到柱子后头,鞭子堪堪落在耳侧,发出惊响。
“我好歹也是你捡回来的!你怎么对我下死手!”
萧明月对于夜奴的身手反应很是满意,终究不是只懂吃饭睡觉的小家奴了。
夜奴抱着柱子还不死心地问她:“风鸢真的不能给我吗?”
“不给,我要给阿姊。”
“又是阿姊……”夜奴将那好看的风鸢系在廊下,转身佯装走了两步,突然猛地回过头来,伸出手指头在丝帛上划出一道长长的痕迹,他边跑边说,“那谁都别想跟你做成鸳鸯!”
萧明月看着远去的身影无语凝噎,握着鞭子后悔适才没多抽两下。
家中洗马的老仆看着夜奴没有讨到风鸢而闷闷不乐,闲来便同他密切私语:“我听说以前有个魏王与一个叫龙阳君的宠臣,二人同床共枕,亲密无间,再多的美人都入不了二人的眼。”
夜奴显然没听懂言下之意,老仆揣着手给他细细道来:“咱们少家主打小就和金府那位九娘子在一处玩耍,两人都已过及笄之年却始终不找郎婿,尤其是我们少家主,说亲的人家多次上门也不见她入眼一个,家主曾问她究竟想找个什么样的,她说天下郎婿都不好不愿找,那家主又问,若是郎婿不好便不找,老来该如何?少家主便说,那她就同九娘子找个乡野田间一辈子在一起。”
老仆双手一拍,啧叹:“哪有这样子嘛!”
夜奴在旁边巴巴地问着:“这跟魏王龙阳君又有何关系。”
“少家主同九娘子,可不就是龙阳之兴!”
“啊……”
老仆颇为无奈地说道:“你说别人家的小娘子,十七岁怕是都生了好多娃娃了,少家主这般不急,一定同那九娘子脱不了干系。可苦了我们大家主,长子远行在外,义女不找郎婿,咱们这商队怕是要后继无人哦。”
“这些你都如何想出来的?”
“啧,当然是经验之谈。”
夜奴越发觉得哪里不对,问着:“谁的经验?”
“后街卖烤饼的胡婶!”
陆九莹在天晴那日前来宋府,夜奴一直盯着她瞧,面上带着几分异样。尤其是给萧明月关上房门后,他悄悄地扒着外头凑上耳朵。
里面传来一句:“再不走腿给伱打折。”
夜奴吓得转身就跑。
陆九莹瞧着少年现在长得越发灵气,不似多年前那般无神伤感,她便说道:“你捡到夜奴的那年他才十岁,转眼五年过去了,他的家人可有寻到?”
“没有。阿父这些年坚持赴西行商,为的就是替我和夜奴寻一寻家人,我还有些微末记忆,他是什么都不记得的。”
“这些年,你还有梦到他吗?”陆九莹突然这么一问,萧明月替其倒茶的手微缓,点了点头。
茶汤冒着热气,在两姊妹间氤氲出缕缕香气,萧明月看着升起的白雾,说道:“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我失散的兄长。”
萧明月此时又起身,走至木柜处取出匣子中的东西。
那是一颗镶嵌绿石的狼牙。
狼牙的根部凿了洞,系了根打磨后的羊皮绳,绿石于暗处会泛出幽光,很像狼的眼睛。
“阿父遇见我的那天,说我死死地拽住这颗狼牙,多年后我在西境时听闻,有些部族信仰天狼,但我一直没弄清楚这个狼牙究竟从哪个部族而来。”
“会是你失散的兄长留下的吗?”
萧明月摇摇头:“当时发烧后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梦里的人究竟是不是我的兄长,也很难确定。”
陆九莹看着案上的狼牙,陷入沉默。
萧明月此时诶了声,语气欢快:“找不见便找不见,若哪一天真找着了,我阿父和师父,还有阿兄,可不得一番吃味。再说了,西境那般远,我回去了你怎么办。”
“阿渺,若哪一日你找着回家的路,哪怕万里我都会跟你一起去的。”陆九莹眸光真诚,言语发自肺腑,“但如果寻不到,我此生一无所有,唯有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