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毁誉参半李斯 (第3/3页)
“而后秦始皇批准了李斯的建议,没收了《诗》《》以及百家所有著作,以便使百姓无法借用籍内容批评当朝。”
“这一事件,也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焚。”
“李斯同时开始参与修明法制、制定律令、统一字、辅助修建离宫别馆。”
“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嬴政四处巡视,平定了四面八方的少数民族叛乱,其中也有李斯的参与。”
“秦朝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李斯认为国家治理应根据现实需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方针政策。”
“而不应从古人出发,要求国家需要有统一的思想。”
“于是李斯主张思想上禁止异说,统一思想,建议秦始皇焚。”
“李斯不仅主张一切以法行事,依法治国,而且认为法治当严,主张严刑峻法。”
“战国时期,各国字不同,同一个字往往有几种不同的写法。”
“字的差异,对于推行中央政府颁布的政策法令和化的传播、经验的交流都是极大的障碍。”
“于是李斯奉秦始皇的命令,主持统一字的工作。”
“李斯以秦国的字为基础,整理出一种笔划较战国时期简便,写法一致的字。”
“并自己动手,写成范本,颁行全国,称为小篆,废除了其它异体字。”
嬴政:焚事件是李斯鼓动朕的,不过好在朕将一些珍贵籍保存了下来。
自从他统一天下后,淳于越以儒家的立场来看待秦朝的政治,同他的思想和行动是格格不入的。
这令他大为不满,于是把淳于越交给丞相李斯处理。
李斯不赞同淳于越的看法,向他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觉得李斯的观点非常合胃口。
由于时代的变化,五帝三代的治国办法也不同。
三代时期的做法,也并不值得效法。
那时候诸侯并列,互相争夺,天下统一,情况完全不同,不必效法古代。
现如今的情况和以前完全不同,要是遵循五帝三代的治国办法,必然会搅乱民心。
对于造谣惑众,不利于统一天下的言行必须禁止。
否则将会影响政局的稳定,有损于他始皇帝的权威。
李斯把一切都归罪为读的缘故,他觉得有理,这才下令焚。
凡是秦记以外的史,不是朝廷所典藏的诗、、百家语都要烧掉,只准留下医药、卜筮、种树之。
他现如今已经明白先秦许多献古籍被烧掉,这对中华化是一個巨大的损失。
不过他倒也没有焚毁全部的禁,将一部分禁收藏在稷下学宫。
至于已经焚毁的那一部分先秦古籍,他可以组织人手开展恢复工作。
“嬴政统一六国之后,朝廷中的大臣们对于如何治理这个庞大的帝国存在很大争执。”
“以丞相为首的多数大臣认为可以实行分封制,授予各地贵族世袭的诸侯名份,让诸侯王来镇守疆土。”
“而李斯则认为周实行分封制,后期却天下大乱。”
“诸侯王之间互相倾轧,不听号令,最终周王室灭亡,因此分封制不可取。”
“李斯主张在全国实行郡县制,以巩固中央集权和国家的统一。”
“秦始皇赞同李斯的意见,于是把全国分成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余郡。”
“这些郡县是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完全听命于中央和皇帝。”
“从此,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就在中华历史上沿袭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