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火旺。
有一年中伏,天热得跟下了火一样,家里老爷子终究是没挺住。
人走了,说什么也得把丧事办体面了。
按照我们当地的习俗,十三圆的棺材,纸人花圈,哭丧的小鬼儿,掌白事儿的大了,一样也不能少。
一套流程走下来,论到底也就一个字,钱。
可是林家本来就穷,年初我婶子生了一场大病,医院住了个把月,不但把家里那点积蓄剐了个干净,大伯还因此欠了一屁股的债。
要知道亲爹死了,做儿子的连买棺材的钱都拿不出来,谁丢得起这个人呀。
婶子和大伯哭闹了大半夜,也没闹出个结果。
第二天大伯出门去想法子,婶子偷偷把我叫到院子里,说道:“鬼娃,你今年虚岁十九,已经是个大人了。
你学木匠虽然没工钱,但也得为家里的事儿操心呀。”
林火旺是我的大名,而鬼娃则是我的小名。
至于我为什么叫鬼娃呢,按村里人所讲,我是从鬼的肚子里生出来的崽。
我爹在家里排行老二,那年我妈怀了胎,已经要临产了,两口子买了些东西回娘家走亲戚。
那年头虽然已经解放了,但山里头还是乱,一些个地痞流氓拦路打劫的事儿时有发生。
那一次我爹妈就是遇上强人了,抢钱的不是个东西,谋了财还害了人命。
等后来我爹妈被人发现,两口子已经死得梆硬了。
大伯到场的时候哭得稀里哗啦,他这不仅是死了兄弟,更重要的是弟媳妇儿肚子里还怀了娃。
两口尸体,三条人命呀。
可是在那年头,遇上这种事情也只能自认倒霉。
就在大伯给我妈收尸的时候,突然发现她肚子里有东西在动。
这可把围观的人吓得不轻。
传言有些孕妇生孩子的时候难产,大人死后,仍可破腹把孩子取出,如此短时间内孩子还可以活命。
可是弟媳妇儿死了得有七八个小时了,身子都硬了,肚子里的娃咋还可能活着呢?
但众目睽睽之下,这么多人都亲眼看到了。
要是腹中胎儿真还活着,也不能不管不顾连着大人一起给埋了。
那时候的人没啥医学常识,再加上这事儿太过离奇,我大伯一时间就失了理智。
竟直接取下腰间割麦子的镰刀,破开了弟媳妇儿的肚子,取出了里面的孩子。
孩子触碰到活人的手,顿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之后打理一番,这娃七斤六两重,大眼睛塌鼻梁,和爹妈长得都挺像。
最重要的是孩子哭得很响亮,与正常出生的娃没啥差别。
我大伯觉得这是老天爷对林家的垂怜,弟弟和弟媳妇走了,还能留下个遗腹子,于是大伯就收养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