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的太阳很猛,菌子很快就干了,林绵绵时常去翻动,这样才晒得均匀一些。

陆家人下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晚饭是林绵绵是三个人一起做的,陆野杀鸡褪毛,陆飞烧火煮玉米粒。

这种玉米粒,不是刚刚剥下来的那种一粒一粒,而是磨碎成米粒般大小,玉米粒熬粥吃非常顶饿,就是太费时间,要熬得久一些才能软烂。

陆家柴火多,不用省,陆飞从下午熬到傍晚,熬得软烂,吃起来又香又糯,要是那些舍不得柴火的人家,熬不久,吃着就有些喇嗓子。

林绵绵以前在知青点吃就是还硬邦邦的玉米粒,很难吃,她到现在都还记得那种感觉。

晚饭的时候,陆家很热闹,林绵绵熬了一道鸡血藤鸡汤,味道很鲜,怕陆家其他人受不了中药味,她另外熬了一锅野菌鸡汤。

一只鸡分成两份煮,林绵绵自然是和吴秀秀一起喝的鸡血藤鸡汤,她建议陆燕一起喝,因为鸡血藤对女性好。

结果陆燕朝她冷哼一声,不喝,林绵绵也懒得理她,自顾自喝自己的汤,期间陆野还一直给她夹鸡肉吃,把陆燕气得鼻子都快喷火了。

饭后,林绵绵想去把今天的脏衣服洗了,陆燕却一个人霸占着水井,她想了想,还是拿着皂角去河边洗。

陆家离河边很近,路上也没什么杂草,河边上有几块光滑的大石头,一个娇小的人影蹲在上面捶打衣服。

林绵绵没想到这么晚还有人来这边洗衣服,上前想打个招呼,发现洗衣服的人竟然是刘丽。

“你怎么来这里洗衣服?”

听到声音,刘丽猛然抬头,在看见是林绵绵的时候,眼底竟然闪过一丝失望。

没人在这里,刘丽也懒得装,她白了林绵绵一眼,没好气地说:“你管我!河又不是你家的!”

“你不会是来偶遇陆野的吧?”

三水村中间有一眼水井,因为河边离知青点有点远,平时他们都是在那里打的水,陆家附近的河比村里的井还远。

刘丽能扛着衣服来这边洗,林绵绵只能想到一个可能,那就是偶遇陆野。

被猜到心思,刘丽恼羞成怒:“你!你胡说八道什么!”

“我要是胡说八道,你这么激动干嘛?”

林绵绵不想和刘丽浪费时间,提着木盆正准备洗衣服的时候,她的视线忽然看见一片熟悉的布料。

她动作一停,拿起一根小木棍,挑起那块布料一看……

她震惊地瞪大眼睛,嘴巴吃惊地张开,几秒后,不可置信地开口:“刘丽,你那天来陆家,是来偷男人的裤衩子?”

“你干什么?这是我的裤子”

刘丽抬头一看,惊慌失措地想抢回来。

林绵绵手一抬,躲过了刘丽的动作,比她矮的刘丽死活抢不到,又害怕被人看见,跺跺脚,拿着没洗好的衣服跑了。

“我的妈呀……”

林绵绵万万没想到,她只是出来洗个衣服就碰到这么炸裂的事。

刘丽竟然还有这种爱好!

林绵绵就那样挑着裤衩子打量,她在想,这个裤衩子到底是谁的?

瞧着尺寸还挺那个啥的……

“等等,这个裤衩子不会是……”

想到那个人可能是裤衩子的主人,林绵绵的手僵硬了,她定在原地,裤衩子随风飘扬。

咔嚓一声,小木棍承受不住重量,断了,裤衩子掉落在地,林绵绵瞪圆的眼眸里映出陆野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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