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好了菜,沈平拿开水将碗碟都烫了烫,像这种小饭馆,卫生还是要注意一下的。史红玲笑嘻嘻的看着沈平在那里忙活,一手拄着下巴,笑道:“你别看这里破破烂烂,好吃的东西都在这种店里面。”

“既然是媳妇说好,就算是刀子我也得吞下去。”沈平笑着说道:“我这样说话是不是很有狗腿的气质?”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你怎么知道吐不出来,是尝过了吗?”

史红玲直接飞了一个白眼,让沈平自己体会去,就在这个时候,火烧端了上来,沈平看着占满了整个盘子的火烧,心道这年代的劳动人民就是实诚啊,咬上一大口,肉足馍脆,汁水丰盈,有种从内而外的满足感。

抬眼就看到史红玲在看着自己,沈平直接递了过去,道:“虽然说晚上要节食,不过尝两口应该没问题,不愧是媳妇介绍的,肥而不腻,入口即化!”

“哪有你这么多说头。”史红玲说着小口咬了一下,也细细的品尝了起来,仿佛是要体会沈平方才话里面的感觉。

沈平则是笑道:“你可别小看这两句话,你要是学会了,再加上这逆天的颜值,随便上一个美食节目,都能混成美女主持,那些看电视的都恨不得舔屏!”

“真恶心!”

两人说话这一会,凉糕也上了来,一份只有小小的一碗,里面白白嫩嫩的一个半圆形,上面浇着红糖。俩人一人端着一碗,拿着个小勺,小心的挖着,露出里面的豆沙馅和青红丝。

沈平尝了一口,又凉爽又甜糯,夏天吃正好,点点头道:“这糯米不错,甜味也是恰到好处。”

“嗯,我就喜欢这家的凉糕!”史红玲一口一口的小心吃着,眼看沈平嘴里面吃着火烧,眼睛却盯着眼前的凉糕,心中好笑,忽然将勺子伸到了沈平前面的碗里。

“你什么时候都学会偷吃了,吃自己碗里的就好了!”沈平赶紧将火烧放下,拨开她的勺子,俩人顿时抢成一团。

吃完了东西,两个人重新走上了大街,拉着史红玲的手,女孩穿着一身水绿色的连衣裙,露出下面光滑细腻的小腿,脚上踩着水晶绊带凉鞋,身材曲线窈窕,脸上洋溢着青春欢快的笑容,和沈平一起走在大街上,回头率极高,有的时候沈平也不得不感叹,女孩这两年发育的真快,胸前的小笼包一两年的时间就变成了足以吸引人眼球的山峦。

两个人正走着,史红玲包里面的手机忽然响了,她一接听,就听对面传来清脆带着一点糯糯的声音道:“玲玲,怎么这几天都没有见着你人啊,好几次给你打电话都不在家,今天我可是好不容易才从伯伯那里知道你前些天买了一个手机,老实交代,你到底在忙什么呢?”

“雪儿啊,我朋友从龙城过来,就陪他在燕京玩一玩。”

“这样的事情怎么能少的了我呢,你现在在哪里,我去找你?”

“不用了,我……”史红玲刚刚想要推辞,旁边艾达商场的广告声音却传入了手机的话筒,那一边的女孩似乎也是这边的常客,听到了之后直接说道:“你就在步行街的艾达商场吧,我正好也在这边呢,离你最多五分钟,咱们一会在商场北门见面吧。”说完也不给史红玲推辞的机会,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听着电话对面传来的忙音,史红玲只好转过头对沈平说道:“咱们去那边吧,一会我一个朋友也要过来,她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初中之前一直都是一个班,我们两家的院子也是相邻的,后来寒暑假回到燕京,我们两个也经常在一起。”

沈平笑道:“原来是你的发小,叫做什么名字?”

“她叫做曹雪,不过她比较爱玩闹,人也比较疯。”

艾达商业广场是一个集齐了各种服装、餐饮、娱乐、健身等多种项目为一体的商业中心,但其中多半都是国外的品牌,消费很高,不适合普通工薪阶级。但商场周边也有着各种小吃,名牌或非名牌服装店、娱乐设施、休闲场所等等,是普通人逛街游玩的好地方,两个人站在商场大门边上借着阴凉,等了一会的功夫,史红玲先开口说道:“来了,就是她。”说着就迎了上去。

沈平见到一个女孩和和史红玲抱了一下,然后就拉着她的手说了几句,接着史红玲又说了几句,她才看向沈平,这个时候,沈平也对着少女一笑,说:“你是史红玲的朋友曹雪吧,我是史红玲的男朋友沈平。”

曹雪看了沈平一眼,又看了史红玲一眼,眼中露出感兴趣的目光,却抿了抿嘴,道:“我叫曹雪,你好。”声音充满了少女的活力,却又带着一丝江南少女的软糯,不过看得出,她对沈平并不怎么在意,只是因为沈平是史红玲的男朋友,所以显得有一些好奇。

接下来,史红玲就被曹雪拉着向商场旁边的一条购物街走去,曹雪对于史红玲怎么会找一个男朋友实在让人惊奇,毕竟就她所知的史红玲,完全是一个乖孩子,怎么可能高中刚刚毕业,突然就冒出来了一个男朋友,而且现在两个人还一起在燕京逛街,她自然是耐不住胸中的八卦之火。

史红玲倒也没有怎么隐瞒,毕竟他的父亲都已经同意两个人交往看看了,尤其现在两个人都考上了大学,这个时候自然也就不用藏着掖着了。

这个年纪的女生的心里面都是有一些炫耀的心思的,尤其是跟着自小一起长大的闺蜜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在前面就这么叽叽喳喳的聊了起来,这个时候,沈平只能够无奈的耸了耸肩,跟在她们后面。

于是,这条街就出现了两名极其惹眼的美少女在前面走着、一名长相普通身材高大的青年在后面跟着的古怪场景。

平心而论,史红玲的这个闺蜜曹雪长得很漂亮,身高不算太高,但在她这个年纪绝不算矮,穿着一条浅蓝色的百褶裙和一件白色的小西装,露出一截细腻白嫩的小腿,脚上踩着一双黑色的圆头皮鞋,看起来充满了青春的气息,很有一些日系动漫中女高中生打扮的模样。

沈平在后边跟着,心里却在漫无边际的想着,可以看出来,曹雪穿的都是价值不菲的国际品牌,也极为合身,想来家境非常不错,相对来说,史红玲家里情况要稍微差一些,穿衣打扮方面也比起曹雪要少一些经验,毕竟在学校的时候,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面,这方面懂得的就少了一些。

史红玲和曹雪聊了一阵子,又感觉似乎是有一些冷落了沈平,回过头正想要说话,却见沈平瞅着自己和曹雪来回打量,还是一副品评的模样,她知晓他平时的性子,顿时就知道怎么回事,直接扭过头,也没有想要继续搭理沈平了。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言憾

言憾

承若水
关于言憾:“我每天这样缠着你,你会不会烦?”“不会。”“那你有烦的那天吗?如果烦了又怎么办?”“那有什么办法,老天安排的。”“如果死了,我会后悔的。后悔没有照顾你。”“不哭,别怕!”“没钱,我可以苦点啊!”“我没有哥哥,也不知道有哥哥是什么样的?但是...
都市 连载 118万字
爱你风四起

爱你风四起

平江微澜
关于爱你风四起:穿越后,她以为自己开挂了。殊不知,漫漫人生,远没有尽头。失去记忆,生命空白。灵魂的碰撞,是救赎,抑或命运的安排?一切残局都将被悉心安放、郑重珍藏。
都市 连载 145万字
快穿:变美后,我赢麻了

快穿:变美后,我赢麻了

萨琳娜
当世才女、一代贤后顾倾城重生了。她拒绝重复上辈子的荣华路。什么腹有诗书气自华?去他喵的有内涵的无盐才女。这一世,她就要做个肤浅的败絮其中的大、美、人!————————顾倾城我美吗?智商换的!顾倾城我美吗?健康换的!顾倾城我美吗?人品换的!——————————有快穿,有基建,有炮灰逆袭,有打脸人渣……还有什么,读者大大们说了算!
都市 连载 344万字
百万网红之被卖缅北

百万网红之被卖缅北

蚊子也是小飞鸟
关于百万网红之被卖缅北:我是一个拥有几百万粉丝的网红,因为一场赌博,改变了我的命运。我被卖到缅北,在那里,我遭遇了刻骨铭心的屈辱。今天,我要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轻信所谓的好闺蜜、好朋友,走出国门以后,除了父母兄妹,任何人都是靠不住的,一不小心,你就踏入了陷阱,再难回头。
都市 连载 76万字
过于懒怠,老妈把我卖给娱乐公司

过于懒怠,老妈把我卖给娱乐公司

周亦瑾
谁懂啊!因为太懒,被亲妈送进公司做练习生了! 一开始他:“我真的懒得动!” 后来,他:“那就坚持到合约结束吧!” 本以为没人会喜欢自己这样好吃懒做的爱豆,可谁知因为模样太出挑,他第一个走红? 粉丝们:“他这么帅,不想做家务怎么了!” 脑残粉:“如果能嫁给他,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妈妈粉:“这孩子,有前途,太可爱了,很像我儿子,可不能放弃啊!” 娱乐公司老板:“这样的条件,不做偶像可惜了,放心,我一
都市 连载 160万字
本姑娘在妖魔世界里当街溜子

本姑娘在妖魔世界里当街溜子

赛博女鬼云谲
关于本姑娘在妖魔世界里当街溜子:安菱终于赶上了穿越的热潮,却一朝变身东海小渔女,日日以打渔为生。她本以为这辈子就要这样普普通通地过去,一夜剑光入梦来,蜉蝣撼大树。碧波卷起千重浪,今日方知我是我!世间妖魔横行,神仙以苍生为祭,官吏鱼肉百姓……安菱孑然一身,唯有长剑在手,斩尽天下不平事。
都市 连载 10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