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直生活在泥沼中,没见过光明就算了。已经见过光明的人,绝不可能再走回头路。”
“哼,他们要是敢到我跟前聒噪,我一定要吐两口口水,出出心中的恶气。”
看着侃侃而谈、自信开朗的生母,我由衷笑了起来。
昔日的谭姨娘,唯唯诺诺,胆小怕事,将辛老爷和甄氏当成了衣食父母。
但如今,她彻底变了。
她有了不错的生活环境,我又给足了安全感,时不时夸她,都是因为她尽心尽力照顾孩子,才让我没有后顾之忧。我让她明白,自己是有价值的。
在这样的条件下,她慢慢蜕变了。
这就是我坚持走下来的意义呀。
我改变了她,改变了近百名女子的生活。
人数不算多,任重道远,还需努力。
次日起来,我笑向春香道:“娘尽心尽力为我带孩子,最近人也变了好多,可巧她的生辰快到了,今天咱们去妙妆阁挑两样首饰,给她一个惊喜。”
春香点头道:“好主意,好主意,正好我手头上也有钱,能给自己买一样喜欢的东西,还能照顾尤老板的生意呢。”
等进了妙妆阁,我们在一楼、二楼边逛边看,只觉得眼花缭乱,目不暇给。
我不由自主感叹,好东西实在太多了,哪怕我这个不爱打扮的人,也被吸引住了。
正感慨之际,突然听得有人道:“姐姐,咱们去三楼慢慢挑吧。”
声音清越极是悦耳,却又带了几分殷勤。
接着有女子道:“不用了,就在这里看吧。”
女子的声音极是熟悉,应该是认识的人。
我抬起头一看,不由得愣住。
女子果然是熟人,是宋状元的新婚夫人,沈淑雅。
之前跟她说话的,则是一个身穿红衣的少年。
那人生得极为好看,目如星辰闪耀,肤白如雪,端的是色如春花,美得雌雄难辨。
我暗自喝彩,这一位真可谓是难得的美人。
因为人太好看,我不由自主多看了两眼。
沈淑雅却似乎误会了,微微变了脸色,开口道:“这是我表弟,一直在外地,今天带我过来,是想给我送新婚礼物。我并非不守妇道之人,你别想往我身上泼脏水。”
不等我开口,那红衣少年便皱眉道:“怎么回事?你是什么人?你与我表姐有仇?”
我在心里暗骂了一声,今天的运气有点背呀,好不容易逛个街,却遇上了不想见的人。
好好的心情,被这意外的遇见给毁了。
我叹了一口气道:“没什么仇,你表姐接盘了我的前夫罢了。”
红衣少年愣住了。
我打量着他的神情,好心解释道:“你不懂接盘是什么意思是吗?哦,就是接手的意思。”
沈淑雅一脸难堪之色,沉默了一下,才咬着唇道:“辛夫人说话也太难听了。”
我耸肩,施施然道:“我只是实话实说罢了,行了,就这样吧,大家各逛各的吧。”丢下这句话,我转身就走。
沈淑雅没说什么,那红衣少年却嚷道:“我不管你是什么身份,表姐有我罩着,你要是敢欺负她,我要你好看。”
我冷笑,没回头,也没回嘴。
这少年的确美貌,但实在愚蠢。
跟这种脑干缺失的生物辩解说话,简直是浪费时间。
身后传来沈淑雅的声音,带了几分矫揉造作的温柔:“表弟,你对我真好。”
“自从那件事之后,大家都跟我断了来往,只有你一如既往站在我这边。”
红衣少年咧嘴笑:“我当然会站在你身边,在我心里,表姐你永远是最美最好的。”
两人的对话传进耳中,我忍不住冷笑起来。
众目睽睽之下,来这么一出。
看来,这玩意儿,竟然是沈淑雅的超级舔狗呀。
他长得那么美,一点儿都不让人嫉恨,因为这是他拿脑子换的。
红衣少年又道:“好了,不要为不相干的人伤神了,咱们去三楼挑首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