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阳高照,空中起了风。

裹挟着热浪的风扑面而来,连绵到天边的沙丘被热浪扭曲,像一条在灼热中挣扎扭曲的巨蛇。

驼铃在风中摇晃的厉害,叮叮当当吵得人头疼,一行身穿异族服装的商队牵着骆驼逆风前行,空中散发着极致的高温,每一次风浪越过沙丘扑向他们时,他们都觉得窒息难熬,皮肤更是被热浪刮得的火辣辣的疼。

荒漠是禁地,商队本不该出现在这里,但此处不但是通往番族十国的捷径之处,而且还能躲掉价格不菲的税费,所以这些人就壮着胆子踏入禁地,潜入番族十国。

商旅打开水囊,里面却没能倒出一滴水来,他舔了舔爆裂的嘴唇,满眼疲惫的巡睃着这片看不见尽头的沙丘。

身后传来了几乎不可察的脚步声,商旅回头去看,只见那个鬼魅一般,跟了他们好几天的人竟然还在!

那人里三层外三层把自己裹成了粽子就罢,身上竟然还披着一件狐毛斗篷。

若不是不穿衣服会被晒伤,这一众人恨不得**赶路,荒漠热成了蒸锅,那人不嫌热就罢,居然还披着过冬的衣物,看的众人面面相觑直咂嘴,不晓得这人是脑子不好使,还是五感尽失,觉不着热。

一个面相奸滑的商旅晃了晃腰间的水囊,觑了个机会溜出了商队,不过几步便被人一把拽着。

“老吴你去哪?”

老吴眼珠骨碌一转,嘻嘻笑道“那瞎子跟了咱们几天几夜,这不吃也不喝看着怪可怜的,我去给人家送点水去!”

那人丝毫不留情的戳破他的谎言“放屁!你个万年铁公鸡还能给他去送水!说!到底去干嘛!”

拽住他的是商队的领头,也是整个商队唯一一个熟悉荒漠地形的人,任凭老吴是机灵鬼投胎,也不敢在他面前耍心眼,万一惹恼了被丢出商队,他怕是要永远的留在这荒漠中,成为白骨骸山的一部分。

“张爷,张爷您别生气,我我就是看上了他身上的斗篷,想用水跟他换。”

张爷冷冷一笑“就知道你没憋什么好屁!”

老吴道“张爷您看看,那人身上的斗篷可是银狐皮子做的,银狐难得,这样好的成色就更难得了,就是那大晟朝一年也不过才得那么几件,都是皇上太后才有资格受用,别的地方怕是连见都见不到,咱们若是得了他这件斗篷,转手一卖,够咱们兄弟吃上两三年的了!”

老吴生怕张爷不信他,远远的指着那在热浪中翻飞的银狐领子给他看“张爷您上眼瞧瞧,那皮子就是上等银狐皮,我老吴半辈子跟皮子打交道,绝不会看错的!”

“那的确是件好货”

“但我们谁都不能伸手。”张爷话音突然一转,拽着老吴跟上商队,继续前行

老吴一脸不解“为什么?”

张爷压低了声音道“因为那人很危险,虽然裹得严实,看不清长相,但我可以确定,那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角。”

老吴恋恋不舍的回头,不死心的说“张爷您也太谨慎了,我怎么没瞧出他身上有杀气。”

“他身上的确没杀气,但是却有一股子死气。”

张爷几乎是硬拖着老吴往前走“这个人简直就像是从地下爬出来的怨灵,周身覆着死气,我敢断定,他手的里人命超过你的想象,你最好别去惹他,当心牵连咱们整个商队。”

老吴虽然秉性贪婪,但实在怕死,一听张爷这么说,自是吓得不敢再打那银狐斗篷的主意。

“张爷,那他为什么要跟着我们?”

那人是在他们入了荒漠后突然跟上来的,一句话也不说,只管不近不远的跟着,跟个鬼似的,看起来可吓人了。

张爷顿了顿,说道“我也不知道,但愿老天保佑,希望他只是想跟着咱们走出荒漠,而不是等咱们带完路后再抢货杀人,福祸天注定,咱们就静观其变吧!”

张爷一句抢货杀人说的是轻描淡写,但老吴听着却心惊胆战,回眸再看那人已然变了眼神。

商队紧赶慢赶,终于在第五日清晨来到了黄沙镇。

黄沙镇在晟朝的边界,往前再有几里便是番族十国,这镇子虽然不大,但人出奇的多。

番族十国虽然与晟朝不和,但并不阻止双方生意上的往来,只是交付的税收可能会高的让商旅无法接受,而这黄沙镇在晟朝和十国中间,属于不管之地,在这挣了多少都不用交税,商旅们自是愿意在这多待两天。

还未靠近众人便听到了镇子里传来的沸天喧闹声,其中有叫卖吆喝声,锣鼓声,还有牲口野畜的嘶吼哀嚎声。

与商旅来说这些可都是黄金入账的声音,众人日夜赶路的疲惫在这一刻一扫而光,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期待和兴奋,不用张爷指挥,大家牵着骆驼一头扎进了人流熙攘的小镇里。

老吴心有余悸的回头看了一眼,那个跟了他们一路子的人竟然停在了镇外,一动不动,看起来似乎对镇子有所忌惮。

怪人!真是个怪人!

那人站在镇外沉思半晌,最后从那件油光水滑的斗篷上揪出两撮毛,搓成圆球塞到耳朵里。

老吴一路赶来早已是饥肠辘辘,在一个铺子前抱着烧鸡大口朵颐,吃的正满嘴流油时无意一撇正好看到那人穿过街道,索命鬼一样的迎面飘来,吓得他囫囵一吞,连肉带骨头卡在了嗓子眼。

咚!

老吴掐着自己的脖子倒在地上挣扎,布着红血丝的白眼直往上翻,众人吓得不轻,以为店家黑吃黑想要下毒抢货,当即掀了桌子拔出刀来,大砍刀一亮相惊的周围一阵骚动,所有人都怕自儿被误伤,争先恐后的跑了出去。

一直跟着商队的人似乎是个瞎子,他一直闭着眼睛靠听声音前行,他没有看到老吴倒地,张爷拔刀,只听到耳边突然响起一声尖锐,然后混乱杂声潮水般涌来,没等反应过来他便被人群硬生生的给挤出了街道。

待耳边喧杂声消减,他才昏昏然反应过来,只是商队已经跟丢,而他也被混乱的人群挤进了另一个街道。

那人正想转身离开,突然间察觉到了什么,摸索着向前继续走,他从熙攘的人群中穿过,绕了两个小街,终于来到了镇子中心的空地上。

他脚下一停便有人凑了过来,听声音像是个中年男子,因常年吆喝,声音粗犷沙哑,隐透一丝讨好。

“大爷买奴隶吗?外用内用我这都有,只要您能看得上眼,价格好说!”

男子没有说话,直接绕过他往里走,摊主也不拦他,跟在旁边向他介绍“大爷您瞧这是晟朝来的货,十三岁,能能武,带出门一点都不掉价,您看看您不方便看就听听,这声可不错了。”

也不知那摊主做了什么,惨叫声随之传来,听着像是个稚嫩的少年郎,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假少爷凭借美貌成功赖上真少爷

假少爷凭借美貌成功赖上真少爷

珠珠爱吃糖
关于假少爷凭借美貌成功赖上真少爷:陆奢穿成书中大反派,他想改邪归正好好做人,可系统却逼着他不做人。书中反派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被人查出他不是陆家的真少爷。陆家一脚将假少爷踢出家门,假少爷从天堂坠入地狱,荣华富贵、锦衣玉食化为泡影。他恨那个真少爷,恨陆家,他要报复他们!思来想去,假少爷决定用阴谋手段让陆家绝后。真少爷,“要绝大家一起绝。”假少爷,“??”他怎么知道自己在想什么?*陆奢长得好看,就
都市 连载 235万字
全网催我写歌?别催了在写了!

全网催我写歌?别催了在写了!

橘子不哭鸭
关于全网催我写歌?别催了在写了!:(里面的歌曲都是作者自己喜欢的歌曲,所以不喜勿喷。)唐雅在一个慢综里面随口哼唱的震惊全网。网友们惊为天人,纷纷要求她发新歌。中秋晚会的震翻了整个文学界。掀开了龙国古风的序幕。一首骂哭了全网黑粉,纷纷表示别骂了,再骂就要哭了。娱乐圈:既生雅,何生我!有她在,我们彻底活在她的阴影之下!这是一个属于唐雅的时代!
都市 连载 42万字
疯犬不可驯

疯犬不可驯

琅玉
凌晨,祁越将那个刚从自己大哥房间出来的女人按在墙上,咬牙切齿的质问, “是不是祁家的一条狗你都要勾搭一下?”秦素扣好衬衫上面的两颗扣子,微笑, “祁二少,不是没勾搭你么?”
都市 连载 8万字
重生七十年代:老公,求嫁!

重生七十年代:老公,求嫁!

北鸟归
上一世,陆瑶被丈夫和堂妹背叛,最后还残忍的挖去了她的心。一场意外,将陆瑶带回到了七十年代。不知何时,坊间流传陆瑶被车撞坏了脑子,傻了。陆瑶不屑一顾,本小姐傻不傻,用事实来说话。重活一世,斗渣妹,甩渣夫,摆脱奇葩亲戚,发家致富,更是大胆的向前世一直暗恋的兵哥哥表白!【表白篇】她低头拉着他的衣袖,怯懦又坚强。“我会洗衣
都市 连载 229万字
重生1976,我在小村当知青

重生1976,我在小村当知青

晓妆初成
关于重生1976,我在小村当知青:知青醒来被堵炕上,身边躺着衣衫凌乱的村花。环顾四周,竟然是七十年代,他重生了。耳畔,又响起前世令他后悔了一辈子的问话。“你,愿意娶我吗?”
都市 连载 333万字
医品宗师

医品宗师

梦入庄蝶
前世凌云是大陆公认的药神之一,可手无缚鸡之力。重生后,他决定踏上武道修炼之途。
都市 连载 29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