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国王宫的花园内,骊华公主正抱着一个球,左摇右看,不住地唉声叹气。昨日她在百戏团的表演中看到了十分精彩的水蛇舞,跳舞的时西胡女子,此舞以球为伴,人在跳的过程中,球借助身体扭动的张力可以顺势滚动,看起来妩媚而且好玩。只要是好玩的东西,骊华公主都感兴趣,可是感兴趣是一回事,跳不跳的成就是另一回事了,这不,骊华公主在花园里琢磨了小半天也没明白这个球是怎么在身体上来去自由的。沮丧的公主趴在花园的凉亭里毫无生气,甜儿说道:“公主别灰心啊,胡人舞有什么好玩的啊,毕竟有失端庄,难登大雅之堂。您要是真想学舞,找宫中的舞娘来教您如何啊?”

“哼,本公主才不稀罕呢。”说完便起身,把球用力的往外一扔。谁知球飞出了墙外,朝正走在出宫路上的陆暮笙迎面袭来,陆暮笙转身一躲,球不偏不倚地砸在王公公的头上,“哎呦,放肆,这....这是谁丢的球啊?”王公公莫名其妙被砸,心中自然生气。

听到声音,骊华公主自知又闯祸了,急忙赶了过去,正好看见王公公捂着脑袋。甜儿反应机敏,立刻上前赔不是道:“不好意思,王公公,奴婢们刚刚在玩球,是.....奴婢不小心用劲儿大了点,把球打飞了,甜儿在这儿给您赔不是了。”王公公听了这话,就明白这事肯定和骊华公主有关,既然没法追究,也就只能顺着台阶下了:“算了算了,还好我身体结实,下次小心就是了。”

“公主,您的球。”陆暮笙拾起球,低着头恭敬地递给公主道。骊华公主接过球,看着这个腰间插着折扇的陌生男子,问道:“你是何人?”

“启禀公主,这是百戏团的管事,特来进宫拜会大王的。”王公公抢先回答道。骊华公主一听是百戏团的管事,便立马来了兴致,“既然是管事,那你一定懂水蛇舞吧?”“公主想学水蛇舞吗?”陆暮笙问道。“是又如何啊?”公主回答道。

“启禀公主,跳水蛇舞之人需要颜姿充盈,腰肢绵软,目前此舞....不太适合公主您跳。”陆暮笙认真地说道。听了这话,一旁的甜儿强忍住没笑出声来,王公公赶紧示意了一下陆暮笙从旁绕行,只有骊华公主还呆呆地愣在原地,心里默念道“颜姿充盈,腰肢绵软....颜姿充盈,腰肢绵软,但目前自己还不适合”,咦,这分明是在说,自己长得不够好看,身材不够好吗。虽然骊华公主年龄尚小,但毕竟是女孩子,被人当面说拐着弯地嘲笑,还是头一回,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大胆,你竟敢诋毁本公主.....”回头一看,那个男子早已没了踪迹,骊华公主怒气无处发泄,徒留在原地狠狠地跺了两脚。

是夜,满香楼的雅间内,一名身穿蓝色鱼纹锦袍的男子,正在听着手下的禀告,“这么说,东夷国的人也来了。”男子平静的问道。

“是的,公子,属下近日发现有人马从洛川城外北山上运下东西,虽然每次的数量不多,但次数却很是频繁。”手下道,

“那东西都运到了何处?”男子问道,

“启禀公子,据属下派去的人回报,从山上下来的东西运向三个不同的地方,往南去了津门渡口,往北去了辽江渡口,往东去了洛川城外的京口,而且在京口的货物明日就要装船出发了。”手下道。

为何要兵分三路?莫不是只有一路是真的,其他的只是幌子?男子略微沉思便道:“既如此,你派人去截南北两路,本公子明日带人去京口。”说完便挥手示意他们退下。

“桀,你说黎王和东夷国达成了什么交易,让他把自己压箱底的宝贝都拱手送人。”男子有些玩味的说道。

旁边的随从顿了一下便道:“启禀二王子,属下不知。”四下无人,随从便用了尊称。不错,这个蓝衣男子正是炎国的二王子轩辕凤凛,而这个名叫桀的随从,是凤凛的近卫,常伴凤凛身侧,如无要事,不会轻易离开。

轩辕凤凛三天前来到了洛川城,三天来的所见所闻让他对洛川产生了不错的印象。人口连户按区域管辖,人员流动可以有条不紊;不同地区的钱币可以到府衙统一兑换,由此促进商贸交易;街道定时有官差巡视,维护秩序。不得不说黎王治国确实有一套,很适合做偏安一隅的守城之君,可惜生逢乱世,在绝对强大的军事力量之下,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

想到这儿,凤凛吩咐道:“桀,给北边传个话,黎国国破之时,不得屠城,亦不得强掳百姓,他们目标只有一个......黎国王室。”洛川可是个好地方,毁了着实可惜,经营得当,将来会是他的一大助力。

话说陆暮笙一离开黎国王宫,便开始筹划如何把宝藏安全地运回东夷国,毕竟盯着这些宝物的人可不在少数。他看着地形图反复思索,最终他决定采取偷梁换柱、声东击西之法。

黎国地宫在洛川北山之中,不管做的多隐蔽,往来上山之路必回引起注意,陆暮笙便反其道而行之。他命人每次只运送少数宝物下山,且频繁地经过上下山的官道,这样一来就会吸引有心之人,之后再将宝物分三路送到不同的渡口并派人严加看管,一来可以让对方搞不清宝物的真正去向,就会从三路同时阻截,这样便可分散对方的人马,二来让对方认为宝物要经海运,必会跟随宝物出海在海上阻截,陆暮笙煞费苦心的做了这么多,为的就是掩人耳目,为了他真实的目的争取时间。

陆暮笙曾去北山勘察,发现北山后有一条山路,山路虽然崎岖,但只要走上两个时辰,便可到达洛水支流河道,河水不深,但足以承载剩余的宝物,河道由西向东延伸,不出两日便可直达东夷,而陆暮笙所做的,就是虚张声势为他争取这两日的时间。为了让对方尽肯能地相信宝藏确实在那三路之中,陆暮笙决定亲自护送一批宝物出海。恰巧百戏团的人马也要离开洛川,陆暮笙决定乔装隐藏其中,看似故意隐藏行径,实则是别有用心,他知道他越是隐秘踪迹越是会吸引对方的注意。

骊华公主这几日总是闷闷不乐,她对那天的事依旧耿耿于怀。听闻百戏团的人马今日就会离开洛川,骊华公主当即决定要在他们离开找到那个管事,把他臭骂一顿,方能解心头之气。于是骊华公主不顾甜儿的劝阻,携了菊言怒气冲冲地出宫去了。百戏团要坐船离开洛川,而最近的渡口就是京口,只要在渡口处守株待兔,不怕逮不到人,于是骊华公主和菊言便早早在渡口的茶寮里候着了。

洛川城东的渡口名为京口,因为临近都城,是黎国最大也是最繁忙的渡口之一。骊华公主和菊言此时正在茶寮里喝着茶,眼光不停的扫视着过往的人群。可等了半天也没有发现百戏团的人马,菊言有些坐不住了,本想劝公主回去,但看到公主仍是余气未消的样子,便也不敢多嘴。就在这时眼尖的菊言发现了百戏团人马的踪迹,激动地说:“公...小姐快看,百戏团的人来了。”竟让她等了这么久才来,骊华公主想想更加来气,忙不迭在人群之中搜寻那个人的踪迹,可是看了半天都没有找到。

就在这时,一个身穿青衫罗纹、头戴帏帽,手持折扇的男子骑着马,悠然自得朝茶寮走来。骊华公主眯起了眼睛,看着下马朝自己方向走来的青衣男子。呵呵,既然自己送上门来,就别怪本公主不客气了。

骊华公主心里想着,脚下已经迈开了步子朝男子走去。轩辕凤凛看时间尚早,便想来茶寮里喝口茶,歇个脚,谁知自己刚进茶寮还未坐稳,身侧便袭来一股杀气,凤凛自幼习武,警惕性自然不差,等他转身,准备运气出手之时,发现杀气的来源只是一个小姑娘,便瞬间收了气息,并抬手阻止了将要拔剑的桀。

这个小姑娘十五、六岁的模样,此时正怒气冲天地瞪着他,好像他干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一样,旁边跟着的与她年纪相仿的小姑娘同样不怀好意地看着自己。正当凤凛思索着何时得罪了这个小姑娘时,那个小姑娘倒先开了口:“你个大胆狂徒,竟敢诋毁本...本小姐,什么颜姿充盈、腰肢绵软,一听就知道你常去烟花柳巷,满口污言秽语竟不自知,还好意思大白天出来晃悠,真是厚颜无耻,一等下流。”骊华公主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指戳着凤凛的肩膀,论骂人,她骊华就从来没有输过。

大庭广众之下,不明所以地被一个小姑娘指着鼻子骂,凤凛从长大至今还是头一回,饶是身经百战的他此时也被这个小姑娘给镇住了,一时间竟愣在那里无言以对,连他身边的侍卫桀都尴尬地不知所措。凤凛面上早已挂不住了,幸而带了帏帽倒不至于丢了身份,可气势上已经败下阵来,只能弱弱地道:“小姐,你认错人了。”说完便转身就走。谁知还未走两步,却被那个小姑娘一把抓住了手臂,没想到黎国竟有女子如此彪悍,众目睽睽之下竟与男子拉拉扯扯,“哼,想走,哪有那么容易,我才没认错人呢,若不是你这种自诩风流的伪君子,谁大白天的拿着扇子,到处招蜂引蝶啊。”骊华公主嗓门大,听了这话,茶寮里有不少人默默地收起了手中的扇子。

眼见这个小姑娘如此不依不饶,凤凛有些气恼,若不是念在她年纪小不懂事,早就赏她了一掌。好男不跟女斗,何况自己王子之尊,不能跟这种不知礼数的人一般见识,凤凛心中忍了几忍,手臂一抬抽身离去。“不道歉就被别想走,菊儿给我拦住他。”骊华公主喊道,“是”菊言二话不说飞奔向前,张开双臂拦住了凤凛的去路。“大白天的还带帏帽,莫不是脸上张疮,没脸见人了吧。”骊华公主说话间,已经动手一把掀开了凤凛的帏纱,轻纱浮动,而轻纱下却露出了一张极为俊秀的脸庞,浓浓的眉毛像画师的工笔,深邃的眼睛像夜幕下最明亮的星星,鼻子似小山般挺拔,嘴唇厚重而红润,让人忍不住想要触碰。从看到男子相貌的那一瞬间,骊华公主像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一样,愣在那里,忘记了自己要说些什么,忘记了自己要干些什么,甚至忘记了周遭的一切。

被彻底冒犯到的凤凛,放下帏纱,没好气的瞪了骊华公主一眼,便转身离去。骊华公主呆呆的站在原地好一会儿,才在菊言的呼喊声中回过神儿来,原来她真的认错人了。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无礼和莽撞,便想追过去解释一番,“不是...不是...公子...刚才...”谁知,一激动转身用力过猛,一下子扭到了脚,差点摔倒,再抬头时那位公子早已全无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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