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断拿起鹅卵石实验,撞击的爆响连连。
附近的野兽纷纷远离。
技能升级的兴奋劲儿过去,唐来到溪水边观察动物们的脚印。
如今,他的实力远胜从前,即便夜里在营地外游荡,呃,那还是算了。
他盯住地上一只驴蹄印,一路追踪下去,片刻后,找到一匹野驴。
野驴瞅瞅他,撒腿狂奔。
嗖!
驴失前蹄,翻滚在地。
傍晚,唐牵着一头腿脚不利索的驴,回到家里。
唐糖兴奋又纠结:“听说驴肉很好吃。但是,天开始暖和起来了,你平时在食堂吃饭,我们吃不完那么多的。”
唐点头,这问题他想过:“驴肉也算少见,刚好可以做肉夹馍。”
“嗯?不错!那得定价贵一点。”
“开始三天,可以便宜一点。吸引更多人来买。”
“便宜?不行、不行!”唐糖小脑袋摇得如同拨浪鼓:“那不行!生意上的事儿,你不懂。”
唐:???
这三天,唐糖没闲着,她先去木匠家,定做了一个类似于摆摊卖烤红薯用的手推车。
之后她觉得东西在内城卖,那就不能在外城做。
否则每天推着那么香的一锅肉,从外城走到内城,迟早会惹来麻烦。
于是,昨天,她不知道怎么和集训中的周冰联系上了,拿到对方家里的钥匙,直接把煮肉的地方,放在周冰的院子里。
这安排倒是很合适。
周冰的院子只有她一个人住,却有堂屋、东屋、西屋好几间房,外加厨房、柴房和一个大院子。
唐糖收拾出东屋,平时她可以在这里休息。
在厨房煮肉、做饼,然后拿去武馆门口或者街上售卖。
不过,内城有内城的规矩,随便摆摊是不行的。
唐提着姐姐做好的第一炉肉夹馍,足足30个,来到卫兵营地街区办事处。
一亮自己的狩猎队身份牌,把手里的肉夹馍给屋里几个办事员一分。
很快拿到一个绣娘加急绣出来的旗子:正面是一个圆圈,圆圈里是个“唐”字。
背面是“肉夹馍”三个字。
三个肉夹馍下肚,办事员吃得满嘴流油,拍着胸脯跟唐保证:“唐兄弟放心!这东西就是你家制作发明的,咱们大家有目共睹,除非你同意,否则营地里不会再有第二个卖家!”
这个保证,很有水平。
唐会心一笑,和这位叫做张梨的办事员聊了一会,才告辞离开。
第二天一早,姐弟俩推着一辆崭新的木车,出现在武馆门前。
武馆看门的老大爷,刚皱起眉,还没开口,唐糖捧着三个肉夹馍就塞到他手里。
闻着扑鼻的肉香,看着好面酥饼配着酱红的碎肉,他咽了口口水,脸上有些纠结。
按理说,武馆馆主交代过,不允许有人在门口摆摊的。
唐糖连忙介绍身边唐的身份,看到唐的胸章,老大爷脸色好看了许多。
但一个狩猎营卫兵,显然不足以让武馆破坏规矩。
于是,唐糖又道:“我现在住在周冰周队家里,但不想就这么白住。就想着卖些吃食,贴补家用。”
老大爷回忆了一阵,露出微笑:“小姑娘,你说的周冰周队,是不是狩猎一队的队长啊?那就好办了!你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