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虔州能有什么好辣椒?我们湘城才是大夏最能吃辣的城市。”

听到刘矮子说他是辣椒哥,程二虎忍不住嗤笑道。

程二虎是土生土长的湘城人,虽然他现在不怎么吃饭了,但他还是觉得湘城人民吃辣的风气很浓。

至于虔州这块,程二虎根本没看到有什么人吃辣。

别说没人吃了,这一路走过来,程二虎连一块辣椒园地都没有看到。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程二虎就觉得刘矮子是在自己面前吹牛。

然而程二虎不知道的是。

自从末世降临以后,原本长在菜地里的辣椒全被恶龙毁坏。

即便还有一些残余,也被幸存者采摘回家,做成辣椒酱慢慢吃了。

刘矮子刚拜师程二虎,他本不想跟师父争辩什么。

可是话说到这里,刘矮子觉得自己很有必要跟程二虎解释两句。

“师父,你可能不太了解,我们虔州真的是无辣不欢,以前豫章城有一道特色菜,光听菜名就能辣人一哆嗦了。”

程二虎听到刘矮子这么说,顿时也是来了兴致,于是随口就问道:“哦?这我倒是要听听了,什么菜这么厉害?”

“叫做青辣椒炒红辣椒。”刘矮子如实说道。

听到这个菜名后,程二虎不由得就是一愣。

短暂愣神之后,程二虎才道:“就光炒辣椒?里面不加点别的?”

“就加点油盐味精,有的会加黑芝麻,香菜之类的。”刘矮子对程二虎说道。

“配料其实不

怎么讲究,主要是辣椒一定得是最辣的朝天椒和灯笼椒。”

众所周知。

在大夏国最辣的辣椒就是朝天椒和灯笼椒,其辣度能达到了恐怖的500万。

而湘城用的普通辣椒,其辣度最多只有50万而已。

“虔州的辣椒比湘城的辣椒更辣十倍?”

从程二虎诧异的表情中,就能够看得出他非常质疑刘矮子刚才的话。

因为在程二虎的认知中,500万辣度的辣椒稀释过后,只能用来做工业辣椒,或者做一些特殊食品的添加剂。

反正不管做成什么,都不可能直接做成菜给别人吃!

“师父,我这个冰窖里还有一罐辣椒酱,是用灯笼椒做的,你不信的话可以尝尝的。”

见程二虎不相信自己的话,刘矮子便从冰窖的角落里拿出了一罐辣椒酱,并且放在了程二虎跟前。

程二虎非常顺手的接过刘矮子递过来的辣椒酱,然后打开盖子放到鼻子前闻了闻。

“啊切!啊切!啊切!”

一股浓郁的辣椒味道扑鼻而来,随后程二虎就控制不住的一连打了三个喷嚏!

“蛙趣,这玩意也太刺鼻了吧,是不是放的时间太长,变质了啊?”

程二虎并不愿意承认自己是被辣到了,更不愿意承认虔州的辣椒比湘城更辣。

“以前存的辣椒都吃光了,这一罐是前天我冒着生命危险采回来的灯笼椒,然后昨天做的辣椒酱。”

如果是别的问题,那刘矮子还能让一让程二虎。

竟是自己刚拜的师父。

但是涉及到吃辣这个方面,刘矮子就让不了一点。

这倒不是刘矮子目无尊长,而是因为刘矮子觉得在吃辣这一块,虔州人就是当仁不让!

刘矮子说的言之凿凿,令程二虎不得不信。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爱在你我重逢时

爱在你我重逢时

风吟浅月
前世,她怎么也没想到受尽亲妈的算计,情人来不及重逢就锒铛入狱,抱憾而死。重生后,她怎么也没想到当夜就被他颜唯一救了,老天注定一切重来,有情人慢慢成眷属。﹝小剧场﹞她总在恰好的时间进入他的视线,而他身边总是围绕美貌才华兼备的网红,演员等女子把视线混淆得不恰好。为了分清谁是谁的谁?他只好不分场合将她揽在身前,吹起她的鬓
都市 连载 104万字
安平赋

安平赋

无名游仙
在一次出宫听书中,安平郡王偶然遇到了奉诏回城的南宫焱,对身为将军的她一见钟情。 可是作为姚国帝君的幺子,他的婚姻不受自己掌控,被帝君定为姚国与北荒休战的和亲人选。 岂料和亲出了变故,被他人所替,安平侥幸逃过一劫。 *** 冬至日南宫焱接到了安平所抛的花球,这事让帝君将计就计,将安平作为牵制南宫焱的棋子赐婚于她。 两人成婚后相处并不顺利,南宫焱调查母亲战死原因与皇室有牵扯,因此在事情没查清楚之前她与
都市 连载 0万字
迷途

迷途

田一禾
“祝你幸福!”婚礼上林韦辰对心爱的林狄儿说。“嗯下次再见,我们都一定要快乐啊。”林狄儿微笑着,却将泪水滴落在那美丽的嫁衣上。著名华人设计师手工缝制的婚纱,家传的古董首饰,刻有两人名字首
都市 完结 0万字
不幸遇到渣男

不幸遇到渣男

林枫染
关于不幸遇到渣男:三个年龄不同、经历不同的女人,一个拥有双学士学位,在一家建筑公司担任副总;一个刚刚考取了三甲医院在编护士的女大学生;还有一个缅北掸帮非政府武装头目的女儿,她们先后遇到了一个共同的渣男。渣男对她们造成的伤害,有轻有重,有深有浅,从而导致她们走上不同的人生之路。两家大型建筑公司,为了争夺本市龙头老大的位置,展开了你死我活的竞争。刀刀见血,剑剑封喉,无所不用其极。一起共妻案,让许多人的
都市 连载 98万字
绝品狂医在都市

绝品狂医在都市

墨疑鬼谷
生死人,肉白骨,一根银针平人心。修长生,渡红尘,刀刀斩尽负心人。
都市 连载 65万字
【终极一班】观察者守则

【终极一班】观察者守则

byvurl
时葵第一次见到汪大东的时候,对方穿着十年前芭乐高中的旧校服,顶着一头非主流的刺猬头金毛打跑了想要勒索她的小混混。 “小妹妹,你没事吧?哥哥已经把坏人赶跑了哦。” 看着对方一脸哄小孩的神情,时葵冷漠的开口:“谢谢,但我今年二十岁了。” “啊?” 于是时葵对汪大东的第一印象是一个看起来不太聪明的笨蛋。 但是时葵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笨蛋会把她拉回人间。让她从游离在所有人之外的观察者再一次变成有血有肉有牵挂
都市 连载 6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