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门外传来悠悠的“咚——咚!咚!”三声打更声。
夜半三更吉时已到,叶依云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挑起。只见她一身利落的夜行衣,头戴黑巾,面容也被黑帕遮挡。
“小小姐,你这身装扮怪吓人的。”小莲只感觉自己家小姐与以前比,简直是脱胎换骨,又看到叶依云这身装扮,只觉得后背发凉,自觉往后退几步。
叶清瑶拉下黑帕,露出面容,伸手捏了捏小莲的惨白脸蛋。
“怎么一副见鬼的表情,等着你家小姐给你搞钱去,好好给我打好掩护,我去去就来。”
“小姐,外面危……险”小莲话还没说完,只见自家小姐一个飞身从窗户便飞了出去,小莲又是吓得张大了嘴巴,半天回不了神。
叶依云出了秋水轩,便来到了侧门,别说是守卫,连个鬼影都没看着,轻松的便出了护国公府。
“真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住的这个破地方又偏又远,还没人把守,这要是失个火,来个贼的,叫破喉咙也没人来救。”
叶依云一边走一边小声嘟囔,心里盘算着怎么弄钱,要不找个贪官的房劫富济贫下。
忽的嗅到一丝熟悉的气味,是血腥味,这是对于杀手来说最熟悉的味道。立刻警觉起来,贴着墙根往前走,前方很安静,但是越走血腥味越重,叶依云的神色也越凝重。
这是一条死胡同,越往里走越窄,走到一个拐角后,就见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十几具黑衣人的尸体。原来是同行啊,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叶依云转身就走。
刚走两步,灵光一闪“劫富济贫还是有危险有难度的,但是发死人财,不就简单多了。”
这么想着,叶依云又转了回来,也不敢贸然行事,找来几个小石子扔在尸体见没什么动静,便气定神闲的走了出来。
朝着最近的尸体腰间抹去,果然有收获,一个荷包,打开荷包,叶依云开心的眯起了眼,金子银子加起来少说几十两。
发财啦,发财啦,叶依云加快了搜刮的速度,嘴里念叨着“多有得罪,多有得罪”手上的活却一点没耽误。
一直到最后一个,这个荷包格外沉点,打开一看,五个明晃晃的十两大金锭子。叶依云忍不住拿出一个在嘴里咬了咬,笑眯眯的收起来,转身就走。
忽然,脚踝处被一只冰凉的手抓住,叶依云只觉头皮发麻,浑身汗毛竖起。凭着自己过硬的杀手素养,才没有让自己大喊出来,一不小心还咬破了舌头。
疼的倒抽了口凉气低下头,只见那手的主人艰难抬头说了句“救我”,便又昏过去。
叶依云扒开自己脚腕的那只手,伏上那人手腕,把了把脉,还有脉搏。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叶依云这样想着就要走,可刚走了两步,又看看手里的金子。拿钱就要办事,这是自己作为杀手的一贯准则。说着心一横上前搀扶起男人,吃力的将他带回秋水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