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李妙可的想法 (第2/3页)
“该死的大意了,我没有闪,这首都怎么连住酒店都这么贵呀?”
林易看着手中的发票,脑袋都大了。
“老板,这是你先前给我们选的呀,难道你没有看价格吗?”
吴光华笑嘻嘻的说道。
他作为林易的室友,有些时候活跃气氛都是由他来做的。
至于其他人,虽然算是林易的学长学姐,但是他们与林易之间的关系,其实并不像吴光华那么亲近。
可以说,吴光华在这支团队里起到了一种润滑油的作用。
林易愣了一下:“嗯,我什么时候决定了住这家酒店的?”
林易在自己的记忆里搜寻了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搜寻到你个记忆。
“哦,老板就是前段时间我们向你征讨,我们要住哪里酒店的时候,我们给了你好多个酒店的名字,然后你直接就说了第一个。”
吴光华笑着说道。
“好家伙,你们是故意的吧?明知道我不可能细看那些酒店的名字,你们就在这里给我挖坑。
算了算了,大家这段时间都这么辛苦了,而且咱们这段时间也赚到了不少钱,就住这儿吧。”
林易把发票收好,紧接着带着一行人就进入了酒店的电梯,然后每个人都按照相应的房号进入了自己的房间之中。
等到了外面的温度,不再那么炎热的时候,大家就开始四处游逛。
每个人看上去都是那么的新奇,当然在这周围也免不了有着一些本地人那种友好的目光。
嗯,绝对是友好的目光,而不是那种看傻子的目光。
毕竟旅游这种事情,其实就是从自己呆腻了的地方去别人呆腻了的地方游玩。
然后再把自己这段时间赚的钱全都折腾掉,等到回去的时候,你能收获到什么呢?快乐或许会有一些,但是更多的还是疲惫。
当然,如果你是带着一个美女伴游一起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
这一场工作加游玩很快就结束了,林易先是把宋梦雨送回了松城,紧接着自己就单独来到了魔都,和郑老板见了一面,敲定了合作的事以后,就打算继续返回松城。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他发现学校论坛里多出了一个帖子,然后他就留了下来。
这是一篇叫做以朋友的名义守护你的帖子。
帖子的开端是一个富家千金的内心独白。
讲述了自己因为家庭原因和自己的青梅竹马分开,然后等到又找到青梅竹马的时候,那个青梅竹马已经有了喜欢的人。
青春期本来就是一个无比外放的年龄段,而在这个时候,很多东西都是纯洁的,都不像沾染了社会上那般的污浊。
有些时候你喜欢一个人,你并不一定会大胆的表白,你反而会把那份爱恋暗暗的藏在心里。
当发现自己曾经的青梅竹马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之后,这个少女就一直偷偷摸摸的观望着。
原先这个少女是打算看这个朋友高中三年的,如果这个朋友高中三年仍然和这个女孩子在一起,那么她就会选择出国留学,不会再进入两人的世界之中。
然而,一切的事情发生的都是那么的措不及防。
那年盛夏,高考结束之后,少女已经打算离开故土前往国外求学。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她忽然知道了一个消息,那就是自己曾经的青梅竹马分手了。
那个时候少女的心中是庆幸的,幸好这个时候她还没有离开,如果已经离开了,那或许一切都晚了。
不过,少女仍然没有找到和自己暗恋的那个人见面的合适的机会。
直到那一天,世界杯的开幕式。
她在曾经的地方随意的溜达着,然后就看到了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在那里向各个彩票店里的人推销自己收集到的信息。
然后这个少女直接买下了一家彩票店,静静的等待那个少年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