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江户 (第2/2页)
后背上传来一声轻吟。
“醒了?”张三道。
“嗯。”贺代轻轻应了一声,然后问道,“咱们现在是去哪儿?”
“去奉行所,给昨晚上的事情做个了结。”
张三说着,冲着贺代眨了眨眼。
贺代秒懂,张三在暗示自己有些事情不能说,至于是什么事情……那当然是张三偷偷潜入店里的事情。
如果张三并非是当晚留宿在店里,而是偷偷潜入的,那他的行为就从拯救整条花街的英雄,变成了一个运气不错的小偷。
江户时代对于盗窃的量刑可不轻。
《公事方御定》中明确记载:「偷窃十两即死刑」。
换算一下,江户时代的十两钱换算成现在的日元的话,也就130円而已,换算成软妹还不到10块,但这是要砍头的。
所以,一旦张三的身份被贺代披露出去,那张三估计就要挨刀子了。
不过其实也没有严重到这种程度。
《公事方御定》是12年出台的江户律,现在才1620年,这个年代的人普遍不懂法,偷了东西顶多就是抽几鞭子。
但是这也是皮肉之苦啊,张三虽然喜欢与人争斗,但他不喜欢挨打。
对于张三的暗示,贺代自然是心领神会。
两个人虽然相识不久,但却默契十足。
“既然醒了就下来吧。”张三松了松手。
贺代身形一晃,赶紧站在地上稳住身子,然后嗔怒着看了张三一眼。
张三乐了。
他发现这小妮子自从不再伪装成男人之后,胆子突然变大了,性格也开朗了许多——这莫非是某种双重人格吗?
他对这玩意没什么研究,所以了解不深。
网作者也有很多不懂的东西啊——不是每个网作者都是封不觉。
张三感慨了一句,然后转头看向前方领路的同心:“我们现在距离奉行所还有多远?”
两名同心中的一位回答道:“这个月负责处理案情事务的是北奉行所,我们还要再过四条街才能到。”
江户城里有两个奉行所,分别为南奉行和北奉行,南奉行在数寄屋桥门内,北奉行在吴服町内。
听名字大多人都会认为两奉行所分管江户的
南北,但其实这是幕府担心权利过于集中在一个人手中,于是实行了月番交代政策。
也就是这个月是北町奉行所处理诉讼、案情之类的东西,下个月就换南町奉行所。
关于商业方面诉讼两町分类承担。
酒类、纸类、商船类、木材类归为北町奉行管理,南町奉行所主要管理吴服、木棉、药品类。
按照同心的话来说,这个月应该是轮到了北奉行负责案情,而现在他们所在的位置距离北奉行还有一段距离。
“要不租辆马车吧。”张三抓了抓脑袋,他估计走着过去的话,怕是要两三个小时,“我来付钱。”
他说的钱当然不是现代货币,而是他昨天夜里从尸体身上搜刮出来的。
舔包是人类的美德。
反正那群人已经死了,张三把他们的财物拿来用用,没有任何负罪感。
反正他不拿,也会有别人拿。
至于说财不露白……话虽如此,但是眼前的这几个人,两个是奉行所里的同心,一个是正气凛然邪气不侵的猎鬼人,剩下的这一个跟张三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贺代从那群尸体上搜刮出来的金银珠宝什么的,可比张三身上的多多了。
炼狱英寿郎估计就一下距离,又看了看天色,烈日高悬。
“也好。”他点了点头,“不过在那之前,要先吃饭。”
他一夜奔波,连早饭都还没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