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在监狱里面的犯人,最好表现出无时不刻在忙的样子,才是最让人放心的,每个探头都需要看到你在动的样子,一个没有运动的犯人,除非他处于站姿的状态中,否则都是不安定的因素,你不动,你想啥呢?我隔三岔五动一下手中的纸张,拍拍脑袋,伸一下懒腰,但我的脑子是休息的,心灵是放松的,我的眼睛瞄来瞄去,一直到他们训练差不多结束,我也开始收拾东西站起来准备归队。

往回走的路上有几颗杨梅树,树上结了一些拇指般大的青色的果实,那是没有成熟的杨梅,大组长一步攀上去,飞快地捋了几把,递给我几颗,我塞了一颗在嘴里,那酸涩的味道似乎将我带回了石器时代。下午,我把申请写好交给大组长,他很高兴得拿去交给年轻的狱警,回来后满面春风夸我:“警官夸你写得真好。”

我仿佛躲在两块岩石之间的缝隙里,靠着那有限的一缕阳光,感知着自己的活着。这段日子,我甚至还有闲心去看一眼天空中的飞鸟和飞机的尾迹。

毫无疑问,我对大组长的感激是从一瓶可乐开始的,但这远远谈不上我们相互之间建立了友谊,站在大组长的角度,也只能说,他对我有着人格方面欣赏和敬意,而这种敬意源于他对我罪名的独特理解,是一种基于他们“混社会”人的价值观的认同,他一厢情愿的把我划分为他同一类人。我认为,当他觉得不是那么一回事以后,这种敬意就会慢慢褪色。

我们的真正友谊,应该是从分享藿香正气水兑可乐这种酒精饮料开始的。

人在物质极度贫乏的情况下,总会爆发出超常规的想象力,这是人类祖先当年走出丛林的致胜法宝,每一位在看守所呆过一段时间的犯人,都有一套将水果捣碎塞进塑料瓶里的酿酒本事,这种酿酒的弊端是,一旦轻视水果发酵后气压的变化就会异常狼狈,那些躲在阴暗角落里的瓶子,会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候炸开,瓶盖象撞球般乱飞,瓶子里水果残渣和混浊液象是最强烈腹泻现场,而且瓶子之间好象也会传染似的,你炸了我也炸,酿制私酒,在任何时代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因此有经验的犯人都会像照顾婴儿一般照看着自己的酒瓶,时不时拿出来放掉些气,直到瓶里果肉彻底融化的那一天。

藿香正气水兑可乐,是一种更简便粗暴的方法,它能比私酿的果酒更容易上头。正是这种特殊的液体的浇灌,让我和大组长的友谊种子充分的发芽。这种口味特别的“鸡尾酒”行走在监规纪律的边缘,它们相遇时能够产生干柴烈火般的化学反应,这是监狱里所有犯人都心知肚明的秘密。

往一瓶可乐里兑一两支藿香正气水,具体兑多少,也取决于于犯人的酒量和窖藏的丰富。因此,如果你在周日里看到某位犯人冲另一位犯人挤眉弄眼,那就是向对方下出“喝一杯“的邀请,你也会看到某个犯人某一时刻一副醉醺醺的样子,他一定是“喝得上头了”。

狱警们对这现象装作看不见,当然他们是肯定是知道这个秘密的存在,取缔也是简单的,只要杜绝藿香正气水,改用更辛辣的十滴水就可以了,之所以没有杜绝,正象有人说过伟大的管理艺术要着眼于“疏”,而不是“堵”,对于一些无关痛痒的违规故作视而不见,让犯人产生狱警和犯人同穿一条裤子的错觉,更是管理者的高明之处,更有利于犯人们“改造”和“靠拢”,另一方面,监狱并没有明规定两种东西不能混喝,即使有,也没有办法杜绝犯人们先喝一种后,立即灌下另外一种的规避方式。

藿香正气水是犯人间示好的馈赠,一到夏天,掌握藿香正气水资源的卫生员有吃不完的鸡腿,有能力的犯人开始找各种借口储存藿香正气水。监狱里禁止药物私藏,于是,犯人们将它们放在猫都找不到的地方,以至于自己也忘了藏在何处。一次暴雨过后,落水管里冲出一堆藿香正气水。

那个周日,大组长又是邀请我去他的宿舍做客,当我看到大组长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藿香正气水时有些头皮发麻,我不确定这种喝法会不会致人死地,但又不好意思推诿,最后他小心地往自己瓶子里加了一支的剂量,瓶子里的可乐好像熔岩流进了海水。我试探性地尝了一小口,还不坏!口感有些类似于茴香利口酒,让人想起地中海的阳光。

大组长毫不犹豫加了两支。我们一边喝着“酒”,一边啃着鸭腿。我们快活地聊着天,仿佛自己在酒吧里那般高兴。我喝的有点醉意,或者以为自己有了些醉意,似乎只有这样的气氛才有利于叙述往事。

大组长在酒意中给我讲起了自己的故事,他曾经是家乡的一名打手,他的拿手好戏是一把一尺长的马刀,和那些没脑子的年轻人不同,他的刀从来没有刺伤过人,并不是他不敢,而是觉得没有必要,大多数时候他都是用刀背砍人,这已经足够了,那明晃晃的刀刃足以让对手吓得两腿发软,真正胆子大的人不多,他说。

他的名气越来越大,有一些仰慕他的年轻人喊他师傅,或许因为虚荣,他教他们怎么使用绷带将刀柄和手腕缠在一起,为了防止粘血后不脱手,为什么砍人的肩胛骨会让人失去平衡。一些本地的老板也奉承他

抬举他,给他钱花,骚货们都渴望跟他过上一夜,各种喝酒的场面让他觉得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

那天晚上,大组长最心爱的徒弟问他借刀说去南门找其中一个人麻烦,因为徒弟听到那个南门人最近说了一些难听的话,颇有些不把他师傅放在眼里的意思。他在徒弟恳切的目光中放弃了犹豫,他同意了,但他叮嘱徒弟,吓一吓对方,只要对方服软就算了。徒弟满口答应。

徒弟约了几个人在晦暗的街角潜伏了一晚上,终于等来了那个口出狂言的人,对方看到明晃晃的刀片当场吓跪了下来,他们将对方痛打一顿,故事到这里都还是大快人心的。但是,他的徒弟对手口袋里拿走当时最新款的“诺基亚”,而碰巧有人骑着自行车路过,懦夫大喊起来,徒弟转过去给他补了一刀转身跑开了。

大组长是在参加同学婚礼时候被警察带走的,当时整个大厅鸦雀无声,客人们们向他投去的眼光很复杂,有钦佩有鄙夷有惊讶,而他自己满不在乎,觉得只是去做份笔录依旧会回来喝酒,谈话的过程毫不费力,他的徒弟也抓到了,他们很快地交代了经过,而那个手机,还揣在他徒弟的裤兜里。警察告诉他,被害人死了。而他的徒弟坚持说他是知情的。

他们都被送进了看守所,最后,他的徒弟判了死刑,他十五年。他一边摇着可乐瓶一边跟我说:“那时感觉真的是好像一块大石头落地。但一想,时间那么长觉得又没有了意思。等我出去,社会都变了。”

我想不出用什么话来安慰他,世界已经离他越来越远。说完他好长时间没吱声。这时候我知道不便打扰他,但他的话让我觉得可疑,比如,他不知道徒弟抢了人家手机,再比如,他说徒弟出事后和他没有联系等等。明显表示怀疑的态度是不礼貌的,但是我还是忍不住问:“你们省犯人怎么会到这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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