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胭脂”。

脸上涂着厚厚的胭脂,嘴唇在苍白的脸上显得格外得红。

沈清风至今不知道他是男是女,也不知道他的姓名,但沈清风知道,他绝对是自己活了三十三年以来,见过最厉害的杀手。

沈清风的快剑,闻名江湖,可别说是剑,就连沈清风的眼睛,都很难跟得上此人。

方才,他甚至都没看清,“血色胭脂”是怎样在他的右肩处,留下一道这么深的伤口的。是剑吗?还是刀?

“真可惜,我是奔着你的喉咙去的。”

沈清风强忍着痛,说道:“确实该可惜,毕竟刚才那一下,是你最好的机……”

话还未说完,“血色胭脂”身形如鬼魅,已至面前。

这一次,沈清风看清了,“血色胭脂”用的是手指。食指和中指并拢,以指为剑。

但即便眼睛看清了,手中的剑还是跟不上。

当沈清风把剑举起时,锁骨处已经留下了一个血洞。

正当“血色胭脂”准备出手了结沈清风性命的时候,两柄弯刀破空而来,朝着“血色胭脂”的后背飞去。

“血色胭脂”像是脑后长眼一般,一个点地,向上跃起数米,躲过了弯刀。

萧弱情双手赶忙一扯系于刀柄处的钢绳,改变两柄弯刀的方向,不至于误伤沈清风。

也正是因为萧弱情分神帮助沈清风,她的后背结结实实地挨了卖糖人的老人一棍。萧弱情顺势往前一个翻滚,卸了一些力道,但这一下,仍是伤的不轻。

而“血色胭脂”跃起后,从天而降,指剑直戳沈清风的天灵盖。

沈清风往后急退,头顶成功躲过了指剑,但谁成想,“血色胭脂”竟一扭身,在空中转了个方向,指剑在沈清风的胸口处也留下了一道伤痕。

“血色胭脂”正要继续出手,街旁的路上不知是谁喊了一句,“官府的人来了!”

远处,果真尘土飞扬。一队人马正朝这儿赶来。

“血色胭脂”闻言一顿,思索了几秒,对沈清风说道:“真可惜……公子,把命好好留着,等我来取。相信我,你是走不出这邯郸城的。”说罢,便一跃踏上路边房屋的屋顶,扬长而去。

其余几人见“血色胭脂”离去,也便跟着离去了。

沈清风的全身已被汗水湿透,才从鬼门关勉强逃出,一时还没反应过来该去该留,萧弱情指了指地上小乞丐的尸体,说道:“我们也得走……当街杀人,被官府的人抓到会很麻烦。”随后,拉着沈清风便走。

经历了刚才的杀局,两人皆已是伤痕累累。相较而言,萧弱情的伤还稍微好些,沈清风则可以说是遍体鳞伤,左肩、锁骨、后背等处,都留下了不少伤口。

方才以命相搏时全神贯注,还不曾有所感觉,如今一放松下来,伤口便一齐发作起来,疼得沈清风站立不稳,近乎晕厥。

萧弱情见状,知道此时不是闹脾气的时候,便也顾不得过往的嫌隙,一把扶住了沈清风。

“接下来去哪里?去小砚子家的客栈缓一缓?你的伤口需要赶紧包扎。”萧弱情问道。

“不要……不要把他们一家……牵扯……”

话还未说完,沈清风便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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