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意料之外 (第1/2页)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为什么!”暴怒的吼声想起在杰弗瑞?哈勃的寝宫,只不过,因为杰弗瑞?哈勃大人之前要保持安静的命令,他的寝宫附近,几乎没有仆人和巡逻队。
首先,杰弗瑞?哈勃本身就是一位十分了不起的悍将,这是他贤明之名下很容易被人忽视的一点,提到杰弗瑞?哈勃,人们想起的肯定是他的贤明,而不是他的勇武,听上去像是他是一位能不能武的继承人一般。
但是,知道他,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的勇武甚至比他的贤明更厉害,虽然他经常说自己是城堡内剑士中的末席。但是没有人怀疑他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就从那位德高望重的老骑士,他的叔叔克劳斯?哈勃口中就知道,这位老骑士从来都说他是史上现在世界最有天赋的剑士,也是最强的剑士。当然,后半句话当然是一位叔叔对侄子的成就最肯定的肯定,事实估计并不如此。但是,城堡第一,他是当之无愧的。
纵然是英武一生的老城主,全盛时期,恐怕也没有这位继承人厉害。
而杰弗瑞?哈勃为了保证他的战士的直觉,也经常斥退守卫,独自处理公务,出于对他的信服和尊重,几乎没有守卫违抗他。因为他们相信,如果杰弗瑞大人无法保护自己的话,他们也只是炮灰而已。
他们的守卫作用其实有根没有一样。
因为,没有刺客能够瞒过杰弗瑞大人。
也可见,这位继承人是多么的受到爱戴和敬爱。
其次,现在城堡中许多守卫都被调度去封城了,所以城堡内相对空虚一点。
杰弗瑞大人的这个习惯,也多少给城卫队减轻了很大的压力。
毕竟,和同时期的东方世界相比,这里的人口远没有东方世界那么多,此时东方动辄就是数十万的军队火并,而这里能出上万军队,就是超大型战役了。
而且,负责城防的一部分是骑士阶层,这个处在贵族阶层的最底层,但是要养一个骑士的成本还是非常高的。但是骑士之名,一般都是靠本人的勇武和智慧来实现的,他们的战斗价值是高于平民士兵很多倍的,也算是价有所值。
而且骑士的数量,也是一种震慑力,骑士数量越多,越能体现这个领主手底下的实力,无论是武力还是经济实力,若有人要动这个领主,就要掂量掂量自己手下有没有能够匹敌这些骑士的力量了。
如果把这个阶层的花销看做是军费的一部分的话,那么他就占了所有军费的三分之二。
再加上生产力的限制,注定一个城堡无法养过多的骑士和军队,毕竟就不算俸禄,一般骑士和士兵都是包吃住的,而且骑士还得安排其相应的住所,不需要太豪华,但是也不能辱没他贵族身份。
达旦城这样的新兴的城市,纵然她是罕见的繁华,也养不起。
而达旦城受封的骑士有三十位左右,城守卫队也只有三百来位,加上一些能够在战时拿起武器的青壮年男性,在战斗状态下,达旦城也不过能有一千人的军队。
即便如此,达旦城的军事实力,在城市中也是十分强劲的。
……
所以,这一声咆哮,并没有人注意到。
叶郁眼珠子下移,双手举起,说道:“杰瑞米大人,您这是干什么?”
此时此刻,杰瑞米?哈勃正身处他哥哥的寝室中,而他的哥哥杰弗瑞?哈勃,贤明的继承人,正仰倒在椅子上,没了声息,面色僵硬扭曲。
在他的身边!
一把长剑,雪亮雪亮,叶郁看得出来,这是一把好剑,款式有些熟悉,但是这不是他在意的,他在意的是这一柄长剑的剑尖,在意这把长剑剑尖上的冰寒金属触感。
因为,这把长剑正抵在他的脖子上。
而长剑的主人,杰瑞米?哈勃,满脸的杀意,又是一个身体素质不凡的哈勃家的人。
完全有能力杀了他。
而且他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
论力量,是比不过的。
论速度,也是比不过的。
逃跑都跑不掉。
而且现在是在城堡,他也跑不到那里去。
虽然两人现在都是所谓的通缉犯。
但是一个只是私奔而已,顶多被打一顿。人家好歹是贵族,还是城主的儿子,死刑肯定不会判,就是会吃点苦头。
而另外一个,是人人唾弃的卑贱的盗贼,还犯有死罪,还越狱了,抓到……不,恐怕见到了就会被就地处死。
真是……压倒性的不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