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又开始冷了。

散发着光辉和热量的夕阳把最后堪称辉煌的金光洒下,静谧的空间时不时传来野兽的嘶吼却更显得平静,夕阳很大,大的晃眼,长时间的俯视众生似乎已经让他耗尽了能量,没有了早晨的意气勃发,也没了正午的毒辣猛烈,现在有的仅仅只是如同安度了一生,了无遗憾的老年人临死之前的温柔厚重。

现在,它距离地平线还有两指的厚度,这意味着还有半个小时落下,到时候更为宁静而祥和的黑暗将会降临。

阳光是一种很美好的东西。这不仅仅表现在它的温暖和光亮,在阳光的照射下,人的勇气和希望也会倍增,当黑暗的神秘笼罩众生,也只有阳光可以驱散这种能让任何一个意志坚定的人发疯的未知恐惧。

这是一片连广袤都不足于堪称的巨大森林,里面有着人类所能想象的任何美好的事物,但是同时,也有着人类用想象也无法触及的到的可怕景象。

人类从最原始的有机物到最初的单细胞生物才几年,宇宙诞生到毁灭,再从毁灭到诞生却已经延续了无数个轮回,人类的历史和明就好像大海里的一个水分子一样毫不起眼,就算把从古至今的所有人类加起来在宇宙这个庞然大物面前都不过是一粒细微的尘埃,渺小的就像宇宙中无时无刻都不断的毁灭和重生的渺小石块,虽然,这些石块可能比整个太阳系都要大数万倍。

所以,任何不可思议的事和突然起来的变故又有什么好惊讶的,人只要活着,或者说只要能活下去,那么专注于眼前就好,人这种生命实在太过渺小,即便是以明这个名词所代表的厚重历史在世界面前也不过是短短的一瞬。

远离人世的自由和喧嚣曾经是无数自以为是的自由追求者的梦想,但是周恒知道,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那不过是不切实际的梦罢了,人类弱小,所以需要群居,没有锋利的爪牙的柔弱躯壳根本无法和强大嗜血的野兽对抗,尤其是被现代安逸生活泯灭了野性和斗志的人类,在真正的猛兽眼里,只怕比兔子还要柔弱。

而且,在野外,野兽,永远不是第一位的威胁。

是人就要吃饭,就要喝水,茂密的森林生机勃勃,你或许会看到某些树上结满了累累的硕果,果实色彩鲜艳,硕大丰满,看起来充满着迷人的芬芳和甘甜。但谁又知道这些果实是不是只要吃一口就能让人肠穿肚烂的毒果,在城市居住了数百数千年的人类身体早已退化,许多在野外必要的生存能力随着时间的流逝被优胜劣汰的严苛规律慢慢淘汰,在野外,你甚至只要喝一口生水就能让你在没药的情况下腹泻到死,而且这种情况在森林中还算是轻微的。

夜里,无数的食肉动物都会晃动着自己饥饿的身躯开始寻找美味的肉食,黑夜的黑色羽衣是绝佳的保护色,它们遮蔽了一切,把一切都笼罩在绝对无法触及的领域,不要指望夜行性动物的视力很差,也不要把希望寄托在朦胧的月光和星光,安静,耐心,锲而不舍向来是所有肉食性动物的共同点,这深入骨髓的性格已经延续了数千年,甚至已经和血肉联合,进化成一种本能——猎食者的完美本能。

与其把希望寄托在自身以外的事物上还不如老实一些找个山洞,点上篝火,就这样迷迷糊糊的睡过去,说不定还有一半的希望能带着完整的身躯见到明天的太阳。

剩下的一半希望你最好祈祷自己找到的是个好地方,没有什么昆虫,爬行动物之类的有毒生命,野外不乏能见到巴掌大的蚊子,也能够见到拳头大的能毒死一头牛的蜘蛛,兴许有些人运气好些,还能见到色彩艳丽,有着婴儿手臂粗的蜈蚣,遇到这种事,千万不要怀疑这些动物的毒性,野外的有毒生物的毒性大多猛烈而迅速,十几个分钟之间就有可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尤其是在你熟睡的时候,这些小东西更是能轻松的要了你的命。

你还可能得病,森林的天气潮湿而闷热,在缺乏医药的条件下仅仅只是中暑所引起的连锁反应就可能要了你的命,这只是生理上的危机,事实上你不仅要承受疾病,中毒,饥饿,困乏,等等一系列在城市生活所无法想象的恶劣情况,同时还要面对心理上的疲倦,孤独,寂寞,绝望,各种负面情绪搅扰着人脆弱的心灵。

野外,是个噩梦之地,只有那些没去过或者自以为是人才会夸夸其谈的认为野外就是天堂,就算是自由,在最基本的生存都无法保障的时候,天堂也会变成地狱。

周恒很庆幸,他已经在这个地方生存了五年,从三岁就在山区捏拉滚打,以及和自己祖父—这位全村经验最丰富的老猎人一同生活学习了的记忆几乎布满了整个童年,难得的经验让周恒迷失在这个森林之后还能很好的生存下来。

这是第五个轮回,就像前四次一样,天气已经开始变得寒冷,所有的动物都开始疯狂的储备过冬的粮食,冬天的寒冷几乎无孔不入,当巴掌大的大雪慢慢落下,不久之后厚重的积雪会把能封住的全都封住,连一丝缝隙都不会留下,那时候即便是已经称得上野外生存经验丰富的周恒也不敢说自己能不被饿死,不被冻死。

周恒曾经遇到过连续下了七天七夜都不止息的暴雪,雪还只是平常,更恐怖的是风,狂暴的冷风犹如利刃,能把人体上所有的热量一丝一毫都不剩下的割裂开来,露出.裸的几乎把所有体液结成冰渣的躯壳。

当时刚一出去周恒就知道在这种暴雪肆虐的情况下自己是撑不了多久的,人的力量再大又怎么可能和大自然战斗搏杀,但是不出去自己又只能饿死,长时间的野外生存已经让周恒习惯了饥饿和疲乏,忍受饥饿的能力和精神意志的强度在各种困境中得到了质的升华,不过这也个极限,七天的时间,只喝半热的水早已让周恒坚持不住,体能下降的程度多次突破警戒线,饥饿从来都是.裸的,不需掩饰,也不许注意,就像是呼吸,每时每刻刺激着周恒坚韧的神经。这不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饥饿的刺激感绝对可以让一个人发疯。

周恒冒险走了出去,走出了自己搭建的温暖的家,运气很好的,他在自己冻僵之前找到了一具被食肉动物吃了一半的不知名的动物的尸体,肉还很多,足够周恒吃上一个月而不被饿死。

自那次之后,周恒就明白了一旦冬季来临他也必须存储好食物和干柴,所幸前几日的几次猎杀都很成功,百余斤新鲜腌制的肉干已经能让周恒半饥半饱的活过这个冬季,不过周恒很贪心,他从来不嫌食物多,为了能过个满嘴流油的冬季,周恒这几天都在疯狂的寻找猎物,早上起来劈个几十斤的干柴,到了中午再去猎杀,直到下午太阳落山之前再慢慢回家,这是一个月来周恒的简简单单却绝不安全的工作,在野外狩猎者和被猎者的身份转换很快,饥饿到了极点的动物可不管你有多强。当你兴致勃勃的发现并且成功的狩猎了一只猎物以后谁知道你的背后有没有一双和你一样虎视眈眈充满着各种最原始.的眼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并不是人类的专利,在这种弱肉强食的地方还保持着人类自以为是的优越感的话只能把自己的比普通食肉动物更加细腻甘美的肉乖乖送到狩猎者的嘴巴上。

小心谨慎是周恒的爷爷最喜欢的一句格言,而动物是最聪明的,本能所创造的行为常常会让人大吃一惊,周恒的爷爷说的最多的便是这句,当周恒第一次陪着自己的爷爷出去狩猎的时候才发现,那些真正的野生动物不论是直觉还是智慧,都远远超出人的想象,狡猾之处比起普通人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和从没进入过森林原野的人类相比,动物在任何一方面都胜过太多。

周恒曾亲眼看过小鹿被狼咬死后归来的母鹿悲戚的呻吟,它一直都哭的很轻,但不断的拱着小鹿的头颅,声音低的温柔,徘徊在小鹿的身边不肯离去,似乎一直在期盼些什么。

那是周恒第一次心动。

动物很单纯,单纯到了可爱,但也因为单纯,本性的影响对于行为就更加深入,善良的更加善良,邪恶的更加邪恶,善于狩猎的就拥有了更加专注的精神,人就是因为太聪明,所以才不集中,因为聪明,所以才畏首畏尾,极端的纯粹才能到达巅峰。

摸了摸衣服,周恒调整着呼吸,在野外的经历已经让周恒把他爷爷所教授的狩猎技巧融会贯通,所有狩猎技巧之中只有这个呼吸调控法最有用,而第二有用的便是花了半年才制成的工具。

周恒由兽皮所缝补的衣服中装着两种毒箭,一种是从不知名的毒蛇的毒腺中提取的,有着强烈的麻痹作用,另一个这是由黑寡妇的毒液所浸泡,说那蜘蛛是黑寡妇也只是周恒的一种推测,那蜘蛛虽然与毒寡妇有八成相似,但毒性却比黑寡妇猛烈十倍不止,经过毒液浸泡的长针能让一头体格健壮的狼活生生的被毒死,而且内脏也有小部分被溶解,长针浸泡的毒液只是黑寡妇毒腺当中的一小部分,这么一点就能有这么大的效果,周恒可以想象如果这蜘蛛把所有毒液都扎到狼身上,狼或许就会被腐蚀的只剩下一张皮,这毒的腐蚀能力可见一斑。

周恒不是没见过毒蜘蛛和毒蛇,相反,在小时候周恒的爷爷就很详细的讲解过那些是有毒蛇和无毒蛇,有毒昆虫和无毒昆虫的区别,甚至连他们的生活习性和攻击方式都讲解的很清楚,但在这个森林,周恒发现里面有很多自己不了解的毒物,而他们的毒性也比周树小时候遇到的那些动物夸张的多,不过纠结这些没有意义,周恒不是生物学家,更没有太大的好奇心。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就算是遇到了三米高,五米宽的蜘蛛周恒也不会感到惊奇,因为这时候只能顾着逃命,谁t还会有心情为什么会有这种蜘蛛,会不会是新出现的品种。

现在便是如此,管那些蜘蛛干什么,我活我的,你活你的,大家相安无事便是极好。

森林的路极其难走,树木胡乱的生长,草丛灌木阻挡着视线,即便是正午也很少有阳光能从高达挺拔,年龄绝不低于两百年的巨大树木中透下来,这还是其次,很少有人能安安稳稳的走完丛林的路,在各种树木的遮蔽下谁会知道加下是不是有一个大坑,或许刚想迈出下一步,下面就是深达三米的断路,即便是训练有素的军人也无法在茂密的丛林中保持高速。

周恒已经在这儿生活了将近五年,除了刚开始的不适应,现在在自己的狩猎范围内周恒已经摸清楚所有的路线,这过程听起来简单实际上并不好过,为了摸清楚这些路线周恒曾经三次被摔断了腿,一个月的时间都处在饥饿的笼罩下,不过周恒不后悔,要是连这些路都摸不清将来的狩猎和逃命都不能安全的进行。

所幸四年多的时间已经慢慢的流逝,最艰难的那一段时间总归已经过去,现在只要周恒不自己作死凭着已经不输与野兽的直觉和体力要死也难。

路继续走着,从森林的岔道中有一条极小的野兽小径,这是不知道多少年才形成的野兽们喝水的小道,很窄,但是却有着不少的足迹,周恒敏锐的发现狼的足迹,而且还不少。

皱了皱眉,周恒没有在这条路上走下去,下面的路是一条很平静的湖泊,很多动物都习惯到那儿去喝水,秋季末尾的动物大多膘肥味美,烧烤的时候更是肉香四溢,撕开的时候油水四溅,光是闻着就有让人迷醉的肉香。

不过面前有一堆狼的话周恒就要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了,狼这种生物是食物链中食肉动物最完美的体现之一,群居,冷酷,敏锐,以及最重要的智慧,周恒从来都不觉得狼是个白痴,相反,周恒一直把狼当做比自己还聪明的狡猾动物,毕竟,周恒再天赋异禀也不可能拥有狼的嗅觉和敏锐,几千年传承下来的狩猎本能融入血脉的强大意志更是让周恒望尘莫及,这是种族天赋,即便学了也不可能达到狼的标准就像地球人再锻炼也不可能拥有超越大象的力气一样。

只不过这么多的狼聚集起来干什么,这地方虽然够大,但是平时可没有这样大的狼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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