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信以前看过很多小丑的电影,他承认小丑是一个很有思想的人,说出的话能深刻地揭露一些现实,甚至他说的话很有教育意义。
甚至他还崇拜过这个角色一段时间,毕竟小丑真的很拉风。
但这种崇拜,跟叶公好龙是一样的道理。
叶龙崇拜龙,甚至到了痴迷的地步,但龙真正来的时候,他却被瞎跑了。
张信也崇拜小丑,但那只是在电影里,这个人一旦出现在他的生活里,他就觉得连呼吸都快停止了。
就说今天的抢劫案,小丑一共找了五个帮手,分别是剪断楼顶报警热线的、一个专门开保险一个开校车来接人的,一个专门在大厅监视人质的和一个从保险里运钞票到银行大厅的。
这场抢劫只要缺少了他们当中的一个,就不可能成功,但最终这些人一个都没能活着出去。
计划是这样的:开保险的杀死剪断报警热线的,运钞票的打死开保鲜的,开校车的撞死运钞票的,最后小丑会打死开校车的,然后一个人带着六千八百万的美金,开着校车离开。
张信甚至怀疑,看守大厅的这个劫匪被银行经理打死也在他的计划之中。
只要是人,在有恶的一面的时候,身上也会有善的一面。
只是有的人恶的一面更大,善的一面比较小而已。
就算是黑帮分子在枪银行的时候,也会选择保护自己的同伙,黑帮分子称其为荣耀。
但小丑身上,就连这种东西都没有。
从张信的记忆中看,杀死五名同伙只是他为恶事迹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开端,在后面他肆意杀死无辜的市民,炸掉医院,甚至准备了两艘轮船,一艘上面装满了罪犯,一艘上面装满了无辜的人,两艘船上都装满了炸药,但启动炸弹的机关却在对面的船上,只为了证明人性本恶的理论。
对于张信来说,这样的人无疑是超级恐怖的,他绝不愿意自己跟这样的人活在同一个城市。
同样能放过这样的小丑,仅仅将他关进阿卡姆当中的蝙蝠侠也是个神经病,因为一个人如果犯了十恶不赦的罪过,你不杀了他,而只是将他关进一个不知道能不能将他永远关住的监狱里。
那不叫惩罚,那叫训练。
哥谭市的犯罪行为为什么屡禁不止?而且这些犯罪分子的智商一个比一个高?
他们并非天生如此厉害,而是受到了蝙蝠侠全力以赴的“训练”。
当然现在说这个有些离题了。
很快张信就听到了几声微弱的枪响,显然劫匪们正在有条不紊地按照小丑的计划互相残杀。
他继续躲在桌子后面,静静地等待着。
忽然,轰然爆响,一辆橘色的校车冲破了大厅的外墙,将这位化的劫匪撞飞,当场死得不能再死了。
巨大的声响让人质们趴得更低了。
这时候从校车上下来一个同样穿着天蓝色衣服,戴着面具的劫匪,他手脚麻利地把七个包里的五个搬上了车。
在搬运这些装满钱的挎包的时候,他问道:“其他人呢?”
回应他的是小丑毫不留情的枪击,至此参与此次劫案的劫匪只剩下了小丑一个。
张信以前看小说,看到一些伟大的帝王毫不留情地杀死自己的左膀右臂,让自己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他总是觉得那不够真实,如今看到小丑亲自将自己变成一个势单力孤的孤家寡人,他这才知道世上的人形形色色,真是什么样的神经病都有。
他悄悄抬起头看着小丑的背影,发现跟自己在公园里见到的那位身形极为相似。
小丑把最后两挎包的钱扔上了校车,正要上车,刚刚被一梭子子弹打倒在地上的那个银行经理醒了。
当他看到劫匪只剩下一个的时候,他露出了嘲弄的表情。
他并不知道眼前这个人就是策划了劫案的小丑,所以自以为是地道:“哈,你觉得自己很聪明是不是?”
“找你们来干这一票人,肯定也会杀了你的。”
“以前的劫匪至少还有最基本的荣誉感,他们至少不会随意枪杀同伴,你这样的人根本没有信仰可言……”
已经把所有的挎包都装好,快要爬上校车的小丑回过头来,缓缓走到了银行经理的面前,脱下了自己的小丑面具。
令银行经理毛骨悚然的是,小丑面具的下面,也是一张小丑的脸。
惨白的,没有一丝血色的脸,红红的鼻子,下面还有红得过分了的,不知是唇膏还是人血的。
他细细地观摩着,发现这个人的嘴唇并不是天生的宽大,而是这个人的唇角被锐利的刀具把自己的唇角给割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