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我妈就跟我说,要与人为善,要有个好人缘才能混下去。我听我妈的话,尽力和班上同学处好关系,他们有什么事情,我都抢着帮忙。久而久之,我好像成了跑腿的,他们想干啥都不自己去,随手一招就叫我过来,“吴涛,帮我把作业写一下。”“吴涛,去教室拿篮球拿出来。”“吴涛,去帮我买包干脆面。”“吴涛,我有急事,借我十块钱。”

有一次我肚子疼,趴在桌上休息,一个同学还让我去帮他买汽水。我没去,他就扇了我一耳光。可是为了好人缘,我忍了,肚子疼也帮他去买汽水。那时候我喜欢一个女生,我觉得我们两个关系还可以,我还经常给她买吃的呢。后来在哥们的鼓励下,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表白,结果她只笑了笑,什么话也没说,就好像我是个笑话。

我当时很纳闷,不知道为什么与人为善最终会发展成这样。

但是事情也有变化的时候。记得是个元旦,晚会结束以后,大家一起从学校出来。走到我家那边,也就是东区的时候,一个同学突然把我拽住,什么话没说就扇了我一巴掌。当时班上男生都在,但是没有一个人拦着,还围成一个圈子看笑话。我问那个同学为什么要打我,他说我晚会的时候坐了他的桌子。

从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一个人欺负另一个人根本不需要理由。

那个同学叫郝越,身体非常壮实,最少顶我两个吧。他打了我足足有五六分钟,正好有几个青年路过,他们管了闲事,把郝越骂了一顿,同学们一哄而散,我也哭着回家了。

那天晚上,我决定改变自己,做老好人是不行的,这个世界必须得够恶才能生存下去。我先总结了一下自己为什么会被欺负,同时也参照班上其他常被欺负的同学,最终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我家里无权无势,父母也没什么本事;第二,我不够机灵,也不会说话;第三,我实在太瘦弱了;第四,我长得也不咋地。第二天,我拿着自己存的二十块零花钱,先用十块钱买了一包香烟,到学校找到了当时年级的老大阿福。当时十块钱算好烟了,大部分都是抽五块钱的,包括我爸都是抽五块钱的。阿福和我小学是同学,我以为他会帮我,结果他把我骂了一顿,还让我滚。比这惨的是,给烟的时候,郝越恰好看见了,又把我拖进教室,当着班上同学的面,又狠狠踹了我两脚。

我觉得丢人,就跑出教室,不知不觉就来到昨天挨打的地方,结果又碰见了昨天晚上管闲事的那几个青年。原来他们在下水道里抽烟、喝酒,被我的哭声给吵到了。当时的情况,我记得非常清楚,我正哭着呢,就听见一个人说:“你在那鬼哭什么呢?”

我扭头一看,就看见一颗脑袋。没错,就是脑袋,当时把我吓了一跳。再仔细一看,才发现是个井口,那人的脑袋在井口上面,身体则在井口下面,所以我只看见脑袋了。那个青年让我跟着下去,我也不敢不听,就跟着下去了。下去以后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而且空间挺大的,一眼望不到头。有几根特别粗的管子,用那种很厚的绒布包着。有四五个青年就坐在管子上面,每人手里叼着根烟,旁边还点着蜡烛,管子上放着花生、蚕豆、白酒之类的。

“就你在上面嚎啊,嚎什么呢?”一个青年问我。他长得挺帅,剔着圆寸,不过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眉眼之间透着一股凶气,很显然就是这群人的老大。

我看看这些人,就知道他们肯定不是善类。我心里就萌生一个想法,想让这些人帮我把郝越打一顿。于是我就把昨天的事,还有今天的事都说了。说完以后,我就问他们,能不能帮我报仇,还把那盒香烟拿出来给他们,结果他们没要,还把我骂了一顿,说我窝囊没骨气,还让我现在就滚。我灰溜溜出了下水道,找了个远一点的地方继续哭。

过了一会儿,有人给我发短信。当时我用的还是小灵通,班上大部分人也是小灵通,只有少数几个富二代才是手机。我拿出小灵通一看,是李丹发来的,她说郁小唯被郝越打了。我打过去电话,问李丹是咋回事。李丹就告诉我,我走以后,郁小唯为我不平,就冲上去和郝越打架,结果反被郝越甩了两个耳光,打完以后郁小唯也跑出教室了。最后李丹说:“你还是个男人吗?”

我被刺激到了,就跑到郁小唯家,看到她的脸上确实有两道红指印。当时,我就气的浑身哆嗦,再回想着李丹的那句话,我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必须要报仇不可。郁小唯是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虽然是个女孩子,但我们两个是最好的哥们。

我当时就想,付出一切代价也要报仇。于是我又回到下水道,那几个青年还在喝酒,而且已经醉醺醺的了,不知道在说着什么,还哈哈哈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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