咣当,忽然一道狼狈的身影闯进远香斋,差点绊倒。

“抱歉,冒昧惊扰姑娘。”

悦耳磁性的声音响起,舒云澜微楞看过去,只见男子一身月白锦袍,身量颀长,五官俊逸,墨黑长发丝带系着,一顶玉冠齐整,气度不凡。

周清叙此时也看清了舒云澜的样子,方才只觉得惊艳脱尘,近看才发现她已经挽发做妇人。

心中不由得失落,但他并未显露,保持着礼节,不好意思道:“敢问,能否让我躲一躲?”说着,眼光还频频看身后,似乎有人在追他。

“请便。”舒云澜轻声道。

周清叙连忙闪身躲到帘子后面。

挽月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气质脱俗,一表人才的贵公子,不由得惊叹,“夫人,这人是谁?”

舒云澜叹息,轻轻摇头。

话音才落下,就见几位姑娘冲进远香斋,一进门就问:“有没有看到一位好看的公子?”

“明明看到周公子往这边跑了,怎么就看不到呢。”

“周公子?周公子?”

挽月见她们实在没礼貌,往前一挡道:“这里没有你们要找的人,不要打扰我们夫人挑胭脂!”

“你让开,谁管你胭脂,我们是来找周公子的!”

几位姑娘不死心,又四处找了下,甚至冲到后院,但都没看到人,才悻悻离开去别处找。等确定人走了之后,挽月才悄悄走到后头。

“周公子,可以出来了。”

周清叙整理好衣发,才从紧里头走出来。

他拱手对舒云澜道:“在下周清叙,多谢姑娘相助。”他心里直觉不想叫她夫人。

舒云澜微微点头,她当然知道他是谁,上一世在宴会上他替她解过几次围,不过就算未曾见过,他的名字也早已传遍京城,因其气度、家世、才学和长相样样上品,被人称为“清河公子”。

是镇国公府的嫡长嫡枝,不久之后的状元公,未来最年轻的吏部尚,前途不可限量。

这样的人,和她这个关在后宅的妇人注定是全然不同的。

舒云澜淡淡道:“公子不必多礼,请便。”

周清叙刚才已经冒犯,眼下知道要避嫌,自觉行礼走了,但等走出许久后,他又忍不住回头看了眼。

“世子!您跑哪里去了,让我好找,我还以为您有被那些女人堵住了呢!女人真的太可怕了!”贴身侍读海霖气喘吁吁道。

周清叙拍了海霖一下,嘴角弯着道:“也不是所有女人都可怕。”

“什么?”海霖不敢相信。

周清叙没有多说,只是走到半途突然又奇怪来了句,“对了,清脂妹妹的生辰要到了,你去替我挑些胭脂,就远香斋吧,让那家掌柜的亲自送上门来,我有话要问。”

海霖觉得自家公子的要求简直诡异,买个胭脂还要过问,但他小小侍读听命就是。

远香斋里,挽月终于想起来周清叙什么来头,不禁感慨道:“这才叫公子,有的只配叫畜生。”

挽月说完,却不见舒云澜回应,她的目光正看着斜对面的绸缎庄。

那绸缎庄名叫锦瑟,地处京城好地段,可生意却冷清得很,看店的小厮频频打哈欠,来的客人都被他不耐烦惹退了,真是平白糟践生意,半点不知道心疼钱。

小厮以为今天又是对付的一天,正靠在柜台上打瞌睡,睡眼迷离,忽然一声惊堂巨响,吓得他猛地睁开眼,而后头皮就是一疼,头发被人连根抓起。

“叫你睡!快把你们老板给我叫出来!”

小厮只觉得头皮一送,定睛看去,只见一个干瘦奸猾的老头,凶神恶煞带着几个人,怒冲冲地瞪着他,活像是要吃人。

“我们老板不在,有什么事你们跟我说就行,别说我没提醒你们,这里可是京城,别想闹事。”

“你算什么狗东西,给我搬!”

话音落下,几个人顿时就开始往架子上搬绸缎,小厮还从没见过有人敢如此大胆。

“住手!你们知道这店的主子是谁吗,说出来吓死你们!堂堂忠勇侯府,你们别给自己找麻烦!”

老刘一听就笑了,袖子挽起,揪着小厮的耳朵,“你给爷听好了,爷就是主子派来的,今天这绸缎庄我们主子说了要收回,所有的东西都得拿走,你们老板在是一样,不在也是一个样。”

小厮叼横道:“老板说过,你们主子也得听他的!这店是忠勇侯府受我们老板恩……”

小厮话没说完,老刘就是一巴掌扇过去,他一个眼神,下面当即一个壮汉走上来,摁住小厮,噼里啪啦就是几巴掌,扇得小厮口吐

咣当,忽然一道狼狈的身影闯进远香斋,差点绊倒。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你有你的男闺蜜,我有我青梅竹马

你有你的男闺蜜,我有我青梅竹马

懒惰的鬼鬼
关于你有你的男闺蜜,我有我青梅竹马:你有男闺蜜,我有青梅竹马,很合理吧?白希安穿越后整整过了十八年才获得了系统,结果系统爱‘玩\’,一天天的整蛊白希安。李欣妍:“我都说过多少遍了,我不喜欢爱吃醋的!”白希安:“嗯,我明白了,我会改的。”李欣妍:“小白,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为什么都不吃醋了?”白希安:“我不喜欢吃醋。”“你可以和你那个妹妹保持一点距离嘛……一点点就好。”“欣妍,我不喜欢爱吃醋的。”
都市 连载 271万字
风月晓情浓

风月晓情浓

南水北别
一直放不下这一对,没看过小说版本,连剧版都是疫情期间补剧的时候被种草的~~ 邱樱,喜欢的时候想要靠近想要得到,真的是太正常的想法啦,想要相守一辈子也是极其正常的事情.毕竟季队虽然也有缺点,但是他也具备了所有恋爱观正常的姑娘们所要求的种种特质,所以一个这么好的人会被人所喜欢所仰慕真的是太正常了对吧? 弥雅坚强,但是不可否认的弥雅也有过自私,譬如季傅之间的分手,作为一直在两人中充当大家长的季向空来说,
都市 连载 0万字
春日病

春日病

朝唧唧
开了段评,每天22:22:22更新,欢迎大家看我写的文和我美丽的封面 1.靳温两家有婚约,温亦词还没出生就有了一个未婚夫。 她和靳砚柏从小一起长大,听多了别人对他们“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的评价。 但温亦词言情小说看的也多,总觉得她跟靳砚柏是无法顺利结婚、携手终老的。 靳家几代豪门,靳砚柏英俊帅气,肩宽腿长,是言情小说里霸道总裁男主的标配, 而她作为靳砚柏的青梅竹马,在小说里是对男主死缠烂打、做男女主
都市 连载 6万字
赘婿三年,我要离家出走

赘婿三年,我要离家出走

陈小十一
生活就是一团乱麻,越解越麻。叶天被师傅骗去当赘婿,三年啊,你知道这三年我是怎么过的吗? 离家出走,今天必须离家出走! 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赘婿三年,我要离家出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都市 完结 17万字
重生之无敌通神

重生之无敌通神

逆转人间
关于重生之无敌通神:九十年代初期,孟凡和徐明都是中南大学的高才生,面对毕业季,两人因为意见分歧,眼看四年的感情生活就要破灭,为此他们误入迪厅而失去性命,去意外地重生去了百年前的修真界,从此开启了不平凡的人生,孟凡去往了灿烂星球,却被神界的重生者融合了记忆,而徐敏却重生到了修真界一个十分贫穷的家庭,偶然之间成为了修真者,却意外发现了自己重生的这具肉身居然是无上体质天阴圣体,好在自己获得了天绝神功这种
都市 连载 68万字
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

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

梧桐树
顶级手艺人带着记忆搜索的天赋穿越了,单身四十年的秦晓歌穿越到一名英俊的傻子身上,回到了1985年。那一年家徒四壁,一无所有,可我很开心,回到过去,能祸害我喜欢的姐姐们。好好照顾好姐姐,日子肯定是性福的。(男主前世单身太久,对喜爱自己的女人难以拒绝,后宫文)
都市 连载 11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