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曾听小巷子八卦过,二十年前,袁国与刘国大战,袁国大胜,刘国兵败只得割土赔款,当时也只是赔上了一匹红程马给父亲。红程马乃是东南方稀有马种,速度赶超千里马,强壮可敌黑山熊,灵性极高,忠诚护主,却是只得见于东南方,罕见至极。
如今三匹齐送,朕的婚礼的面子如此之大?
退朝后,我思虑良久,不得其中缘由,想来想去只得跑去了宋叔药炉里问他:“都说物以稀为贵,莫非陈国改善政策,大力培育并且鼓励生育红程马,以至于红程马生育太快、数量变多,货多不值钱了?”
宋叔微微撇了我一眼,道:“陛下···圣明。”他的白胡子被风扬起,遮住了整个嘴部的同时,也遮住了许多岁月应该留下的刻痕,看起来就是一堆胡子在蠕动着。
收到赞同的观点,我欣慰的点点头。
“陛下,”宋叔再次开了药方轻轻点点我的头,递给我,道:“自小知道你不大爱苦的东西,却是没想到你嗜甜到这种地步,这是新开的味道清淡的药,虽然药效较弱,但是总比你什么药都不喝好得多,陛下,定要注意凤体啊。”
“宋叔···”我两眼汪汪,“你实话告诉我,是不是我才是你的亲身女儿,当年你狸猫换太子···”
“微臣突然觉得这药是不是少了一味···”
“今天天气很好啊,哈哈,宋叔你说是不是?”
“·····”
从药炉回到殿寝中时,已是近黄昏。
“小祥子,今日余晖甚好,想必莲池的风景温和了不少,去莲池走走吧。”话音刚落,我撩了龙袍下摆,踏步而去。
“哎哎哎——陛下,等等奴才啊——”
莲池距离我的寝宫并不远,我步速较快,片刻后便到了莲池外的一座小长亭,转过廊角,我循眼望去,随意一瞟,却是心跳加快:一抹修长的暗青色身影立于莲桥之上,风起风落,菲青色的腰带迎风飘动,上面的金丝线泛着余光,直直落入我的眼,心尖微动——南铭啊!
我躲在门庭后面,痴迷的看着那个身影,若是时光就此停在这一刻,该多好啊多好!
“陛陛····”
“闭嘴!!”我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压着嗓子一吼,能想象到身后小祥子身子定是一抖,面色瞬间变白。
“参见陛下!”事情就是这样突如其来,在我还打算继续沉醉于偷窥的时后,一阵如同千万只山翠鸟嗓子变异后的尖尖的声音齐齐传入我的耳朵,我猛然回头···眯眼···目测···眼前至少三百个宫女太监齐齐站在身后向我施礼。
颤抖着身子出了口气,肉拳被我捏紧——“小···!!!”
“臣南铭参见陛下。”
颤抖着身子再次出了口气,肉拳被我松开,我扭头一笑,死死踩了小祥子一脚后,面带微笑的走过去,那人清冷的眸子跳动了一下。
“哈哈,”我大步走着,“周爱卿最近是看上了这莲池,还是看上了莲池附近的某个姑娘啊?竟然两度与朕偶遇。”看来是缘分啊,后面这句话我没有说出口,不敢,更是害怕。
我笑得眯起了眼,这缘分怎得来得如龙卷风般迅猛,在之前我痴痴立在桥上,远看了他半年,也拉不进两人之间的距离,如今···是我的真心感动了上天么?
“微臣只是觉得,这莲池修得甚是奇妙罢了。”
“奇妙?”
“莲桥左侧池身呈五环相连,每环一亭子立于其上,飘渺幽然,右侧清水幽长,自五方汇聚而成,地貌被侵蚀呈五星形状,从而汇聚成一深湖,陛下不觉得修得新意十足吗?”
我笑了笑:“一颗星星、五个环而已,再稀奇也不过如此,怎么比得上南大人一手好字引人注意?”
南铭拱了拱手,道:“陛下谬赞了,臣只是在民间多锻炼了几年,有了丝丝人情味而已。”
余晖已经渐渐褪去,却是在临走的时刻打出了一道异常耀眼的光芒,染红了半边天和他清妙的轮廓,我吞了吞口水,鼓足了勇气,说道:“可怜朕自小深居幽宫,难以触及宫外大千世界,以至于字迹难以入目,不如南大人教妖娆写字可好?”我凑近了一步,使劲眨了眨眼睛,母亲曾经说过:女人的这个动作会软化男子的心的···
上次英雄救··救··救··‘美’的机会被庞晔夺走,还白费了我的一百双鞋子,这次,我定是要表白心迹,母亲说过:你是皇帝,要不来,那就抢过来,管他是谁!
南铭的眼神一滞,身子僵了半秒后,退了两步继续拱手道:“帝师张起民张大人一手好字名满天下,陛下可受教于张大人,微臣就不献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