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了那家餐厅之后,李飞就准备去劫富济贫了。毕竟,这是一个看钱的社会,如果没有票票,什么也做不了。
而且,李飞想的劫富济贫,自然是劫他人的富,济自己的贫。
所以,当太阳再次照常升起的时候,李飞已经找到了一家逼格满满的餐厅,准备享用一下早餐。
只是,李飞所没有想到的是,在这家餐厅的不远处,他看到了两个熟人。
“猿粪呐!”
吃完了早餐的李飞(其实一点饱腹感都没有)看着那两个熟人,然后整理了一下昨夜的战绩,朝着这两人走过去了。
“哈维!”
“我好像看到了昨天那个穷鬼了?”
那个大个子,最先看到李飞,下意识的就用手推了推身旁的矮个子哈维。
嘭!
只是,他忘记自己的力气似乎有些大,所以,矮个子哈维在猝不及防之间,被他随手一推,推到了大地母亲的怀抱当中。
“戈登,你个蠢蛋,就不能轻一点吗?”
矮个子哈维躺在地上怒声骂道,因为此刻他的手上,已经破皮了,鲜血正一点一点的冒出来。
“额!”
“嘿嘿!!”
看到哈维的伤口,大个子戈登用手摸了摸头,然后憨笑着。
“那个穷鬼?”
“你见到他有什么用?”
“难道他现在就能够有一百刀吗?”
用东西按住了伤口准备止血的哈维,也终于记起了戈登说的东西。
“不是啊!哈维!”
“那个穷鬼是从泊的店里出来的,你也知道,泊这家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吸血鬼。”
“一份披萨居然要卖十刀,虽然确实很美味!”
想到这里,大个子哈维的嘴中,不由得流出了一些口水。显然,这份他曾吃过的披萨,让他很是怀念。
“泊的店吗?”
“说不定,这一次我们也能去一次呢?”
矮个子哈维听到戈登的话语之后,摸了摸腰上的手枪,然后对着戈登说着。
“真的吗?”
戈登一抹嘴上的口水,眼中露出了惊喜,然后有些不敢相信的问着哈维。
虽然两人之中,他是身体素质最好的。但是哈维才是最重要的,因为他们两人之所以能够活下来,且不被军队给强行征兵,就是因为哈维的头脑。
当然了,哈维也是一个吝啬的家伙,因为泊店里的披萨,他只在成年的时候,哈维才给他弄了一块。
“当然!”
李飞越走越近了,与此同时,哈维也微笑着带上戈登,走到了李飞的面前。
“嘿!黄皮猴子,还记得我吗?”
哈维的手中,握着他花了好几十刀才弄来的手枪,然后问着李飞。
“当然记得!”
“怎么可能会忘记?”
李飞的脸上,露出了微笑。如果这个时候有被李飞照顾过的经理在的话,就一定会认出,这是李飞准备坑人的前兆。
可惜,那个世界,李飞现在还不打算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