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所长是看也看不明白啊!而更让人泄气的是,凡庞律师准备的证据,甭管它看上去有多不可能是真的,但它确实是真的,没人可以证明那证据不真。
就像这次的大熊猫是猛兽一样。江所长知道,即便他不去查,这证据也绝对是真的。
“完了,完了,这次真的完了,这次真的是输了!可恶啊!明明这么好的智商,为什么总要与我做对。”
江所长懊恼不已地心想:“你们就不能认罪,让我赢一次吗?反正你们指使的是大熊猫。我说杀,我杀的了么我?最后最多也就是赔点修门钱。”
“庞律师,你好!”陶艺抬头道。
“二小姐。”
庞律师当然看到了陶艺,不过他却不想与陶艺有什么交集。
这是因为与所有豪门一样,姑嫂不和。
丰产国际是陶艺的哥哥陶炳创下的,不过陶炳死后,公司却没有交给任何一个姓陶的,而是交给了死者的未亡人,赵雅。
这样一来,不闹矛盾可就出了鬼了。赵雅是陶炳的合法妻子,从法律角度讲,她继承丈夫的产业,没有任何问题。然而现实却是赵雅姓赵,不姓陶的。
整整一百亿归了外姓,陶家人怎么会甘心?可庞律师却是丰产国际的大律师。
陶艺看到庞律师出现,平静道:“庞大律师,他不过区区一养鱼的,应该请不起你这跨国公司大律师吧?”
“我是受赵董事长所托。”庞律师回答。
毕竟在外人眼中,林枫是有点儿钱。然而他那点儿钱实在是称不上“有钱”,而像庞律师这样逼格很高的律师,钱与社会地位缺一不可。
林枫这养鱼的就有点儿够不上人家了。真的是接受的林枫的雇佣,只会拉低人家的逼格。
这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也不会去隐瞒,为了维系自己好大律逼格,庞律师直接便说了。
“哦?他们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这么帮他?”陶艺感兴趣道。
“对不起,这我不知道。”庞律师说。
庞律师当然知道林枫与赵雅的关系,毕竟他这一次来,除了是来送林枫的那份《婚前协议》外,也是来做公证人。
男女之事,原本只是男女双方的事,与他人无关。但是当这里面有一百亿美元参与后,一切都不同了。
特别是男女双方,一方不过是个养鱼的,一个却是百亿身家。手续上会麻烦一点,会有协议,会有公证人,也就成了应有之事。
而这一切,身有律师,他都需要保密,更不能告诉陶家人。
“江所长不知我是否可以保释我的当事人了。”庞律师对江所长说。
江所长不想放人,一点儿也不想,不过他知道在口舌上他不专业,不可能忽悠得过庞律师的,所以他看向陶艺,大有:这是你家的律师,你还不赶紧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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