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里篝火的火焰被肆意的寒风压倒在一边,火焰的热流覆上斯普霍尔的手和脸,他瞧了瞧四周,视野内唯有他们的篝火是明亮的,散发着光的。
篝火旁的两人早已不惧怕寒冷,斯普霍尔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起面前的篝火。
“是的,他的眼睛是最棒的收藏之一。”
艾伯特撕下他占据的身体上最后一块不属于他的皮肤,他身上已找不到前身的痕迹,如同他本身的身体一般,高大英俊,唯有一个区别是现在的身体双眼完好,前一具身体缺少一只眼睛。
“杀死父母后,我在故乡游荡了十年,十年里我收集了不少好东西,可惜十年后故乡已经没有使我留恋的东西。”
他将手上的皮丢到篝火里,火焰上飘起黑烟,朝外散发焦味。
“你可能不能理解,当年幼的我看到总统眼神时,我心中情感掀起的波澜是多么壮阔,‘就是它,就是眼睛!’,天啊,那美丽的眼睛,它蕴含人的所有感情。”
斯普霍尔默然,一颗扭曲的灵魂。
“现在看我没有错,你看,我幸运的遇上了你,在故乡我永远遇不到如你双眼一般的眼睛。”
“你在怪物出现后做了什么?怎么获得的力量?”斯普霍尔问道,他恨关注艾伯特做了什么使他能运用怪物的力量。
艾伯特轻笑着说:“只要意志足够,再主动调用意志压迫怪物,它便会主动臣服于你,不知道是哪个天才发现的,我根本没有想过意志可以使怪物臣服。”
“背后出现怪物后,我遇到了一个人,叫罗斯汀,在初遇他时,我惊讶的发现他拥有奇特的力量,收服他后他告诉了我使怪物臣服的技巧。”
“收服?”斯普霍尔问道。
“窥探他人心灵的漏洞,说破他现有的焦躁和可见的未来,再许诺他一个光明的前景。”艾伯特说,“人比他们想象的更容易屈服,当时他为一个神秘组织服务,我也不知道他怎么被选上的。”
艾伯特说漏了一点,罗斯汀当时想杀了偶然遇见他的艾伯特,反被艾伯特控制,他控制住罗斯汀后方才开始说服罗斯汀。
艾伯特回想罗斯汀的坏习惯,没有美感,狂妄肆意,杀人喜欢先给被杀者无意义的希望,时间富裕一定要玩捉迷藏,做事粗陋不会清理线索,还有最重要的,不够聪明。
罗斯汀本身是个蠢货,但他的意志的确达标了。
……
“要反过来杀死罗斯汀,我们必须先找到不看见他就能攻击他的方法。”加冷静道。
“闭上眼睛战斗不是问题,但环境该怎么办?我们可以埋伏在楼顶口,这里只有一个出口。”加布里埃尔自问自答,“大楼内部环境复杂,闭眼根本无法战斗,睁眼我们无法确认是否看见了罗斯汀。”
他们两人作战经验丰富,黑暗作战不影响他们的战力,但他们对大楼没有熟悉到闭眼和睁眼没区别的地步。
“好主意,我们优势在枪上,我不觉得我们和怪物肉搏能胜过他。”加说。
现实世界肌肉和重量决定肉搏的胜算,同样精通战斗技巧的情况下,重量小的根本没有胜算,罗斯汀的肥肉给了他恐怖的抗打击能力,加怀疑罗斯汀站着让他们打,他们不攻击要害也打不死他。
至于指望罗斯汀不精通战斗技巧,两人没有抱有不该有的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