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僵尸耐力有限,没办法跑马拉松。 从江白砚的院中离开后,施黛乘着青青一路回到施府前院,和等候在这里的其他人汇合。 “看样子,我的符箓顶多控制它远行两个时辰。” 宋凝烟抚摸着青青的脸颊:“两个时辰,够吗?” 僵尸双目微眯,蹭了蹭宋凝烟掌心。 “当然够。” 施黛展颜一笑:“两个时辰,不仅能让僵尸行遍长安城,还可以去一趟周边城镇。单是长安城里的送货生意,就能赚一大笔钱。” 虽然做不了长途快递,短距离的外卖也很好,都是赚钱,她不挑。 沈流霜默默帮她整理凌乱的鬓发。 孟轲也很满意。 僵尸速度快、效率高,最重要的是很能打,实力远远超过大多数镖师,不用担心被半路劫货。 妥妥的送货天选之子啊! 趴在施黛肩头的阿狸:…… 从声名赫赫的凶物,一朝沦为大昭送货员,僵尸它不要面子的吗? 心情十分复杂,白狐狸抖了抖耳朵,目光一转,看向那张青面獠牙的脸。 僵尸不会觉得疲累,青青狂奔这么久,到现在仍旧生龙活虎。 像是被夸得开心,声名赫赫的凶物原地蹦跳两下,嘴角半扬,一副还能大战三百回合的样子。 阿狸:…… 好吧僵尸它不要面子。 “至于阿春姑娘,我明日带她去脂粉铺子看一看。” 孟轲笑得像只狡黠的狐狸:“你与青青离开后,我们讨论出一个绝妙的主意。可以让阿春帮僵尸上妆,让它们看上去与常人无异,走在路上,就不会吓到人。” 一加一大于二,这叫组合牌。 等一群人商量结束,施黛回房歇息,已是丑时。 阿狸困得眼皮子打架,趴在她肩头半睡半醒,突然听见施黛轻咦一声。 睁眼才发现,施黛卧房的窗口前,落了个纯黑信封。 信封上绘有暗金色繁复纹路,是镇厄司专有的印记。 来活了? 踏着落雪走上前去,施黛打开信封,不出所料,看清一行龙飞凤舞的大字: “明日酉时,镇厄司。” 奇怪。 《苍生录》里,原主没收到这封信来着。 “这叫蝴蝶效应。” 阿狸说:“在既定的人生轨迹里,原主今天主动去过镇厄司,领了个捉妖任务。你在半路上遇见画皮妖,自然与她的经历不同。” 说完遗憾地轻叹口气:“可惜,如果你跟着剧情走,能未卜先知。” 施黛对此没什么兴趣。 与其如履薄冰紧跟剧情,吃些“未卜先知”的红利,不如按照自己的喜好,随心所欲来活。 将信纸叠好,施黛进入卧房。 典型的贵女闺房,小阁藏冬,闲窗锁月,角落香炉幽香袅袅。 施黛轻车熟路,打开南面一处暗格。 暗格空间不大,摆放有一块和田玉吊坠,和一盘曼陀罗夹饼。 她将曼陀罗夹饼取出,往盘子里放入几颗青翠欲滴的果子。 这是她祭奠原主的地方。 施黛能来这个世界,全因原主献祭魂魄,祈求天道保佑家人平安。 她虽然是对方的转世,但归根结底,彼此其实是两个不同的人,受了人家的恩惠,不能忘记。 和田玉曾是原主的贴身之物,施黛把玉供在暗格里,经常摆些瓜果和小点心。 “说起来,”施黛扭头,看向肩头那团雪白的毛绒绒,“你提到过的那场灭世之灾,要怎样才能找到线索?” “近日并无端倪。” 提起这一茬,阿狸打了个激灵:“过段时间,大昭将渐生异变。你在镇厄司好好干,多关注风声。” 施黛一笑:“没问题。” 因为总在兼职,她从小就是闲不下来的性格。大昭在她看来,如同一幅描绘有万千神鬼妖邪的画卷,诡谲却绮丽。 能在镇厄司中多见识见识,正合她意。 天色已晚,月华掩入层云之中。 施黛摸摸小白狐狸毛绒绒的脑袋:“晚安。” 阿狸抖了抖满身绒毛,好似一团飞雪,跃入床榻锦被。 暗格之内,青果翠绿,玉坠莹莹。

施黛第二日前往镇厄司,身边除了阿狸,还跟着道小小的影子。 ——施云声沉着脸走在她身边,偶尔鼓一鼓腮帮,一副不情不愿的模样。 这孩子被从狼群寻回施府后,在学堂念了一段时间的。可惜施云声对念毫无兴趣,反而热衷于向施敬承学刀。 今天听施黛前往镇厄司,小孩眼中露出再明显不过的羡艳之色,很快又被他死死压下。 施黛敏锐捕捉,大大方方问了他,想不想去镇厄司看看。 “我、我没有很想去。” 一边乖乖跟在她身边,施云声一边结巴小声嘟囔:“只是勉为其…难。” 施黛笑着伸手,摸了摸他脑袋:“好好好,勉为其难。” 这是什么? 口是心非的傲娇小狼,先摸一把,果然是软乎乎的。 被施黛毫无征兆地突袭,施云声脊背微僵,喉咙里发出低低轻呜,用黑黢黢的眸子瞪她一眼。 可惜眼风软绵绵的,毫无威胁性。 大昭境内,各州都设有镇厄司,司掌鬼神妖邪之事,广聚三教九流之人。 长安城中的这一处,是总司所在。 朱门大敞,金丝楠木匾额厚重庄严。称不上奢华,却蕴藉浓郁灵气,最为瞩目的,是形形色色穿行其间的人。 藏地行僧、苗疆蛊师、道门修士、南海乩童皆汇聚于此,无论来多少次,施黛都打心底里觉得新奇有趣。 “看见那个戴面具的男人了吗?” 凭着原主的记忆,施黛向自家弟弟介绍:“那叫傩师,流霜姐姐也是。当傩师唱起傩戏,可以召唤鬼神,驱邪祈福——面具是他们沟通阴阳的工具。” 那是个挺拔壮硕的中年男人,双手抱臂立于檐下,将一副面具扣于头顶。 面具威风赫赫,正气凛然,俨然是钟馗的面孔。 施云声老老实实地听,眼底闪过几分亮意,想张口问些什么,嘴唇轻启,又别扭抿紧。 他、他才不要主动向她搭话。 “那边抱着只红狐狸的姑娘,是跳大神的司婆。” 施黛继续道:“狐狸是她的保家仙。” 肩头的阿狸听得晃了晃尾巴。 仙家又怎样,它还是天道呢。 虽然现在和普通狐狸没什么差别,虎落平阳被犬欺。 “然后是——” 目光悠悠一转,不经意间,触到一道熟悉的影子。 江白砚居然也在镇厄司,跟前站着个面露喜色的陌生少年。 他今日穿了身广袖竹纹长袍,即便腰间配着剑,也瞧不出太多杀伐之气,长睫微垂、安静发呆的模样,更像个前来赏玩冬雪的世家公子。 施黛还没出声,就见身侧寒光一闪—— 施云声拔刀而起,猛地冲向江白砚。 寒光凛冽,江白砚没抬头,长剑已出鞘,不偏不倚,径直迎上施云声的长刀。 刀剑相撞,在冷风中发出清冽鸣响。 磅礴剑气锐不可当,施云声闷哼一声,被震得迅速退开。 ……可恶! 小孩气势汹汹收刀入鞘,没忘瞪江白砚一眼,满脸不服气。 江白砚神色不变,微微颔首:“施小姐,施小少爷。” 施黛暗暗叹了口气,有些头疼。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施云声把江白砚视为头号劲敌,每天都想和他打上一架。 理所当然地,一次也没赢过。 施黛认真想了想,觉得这或许源于狼族的胜负欲。 “江公子为什么在这里?” 施黛侧了侧脑袋:“还有这位……” 方才施云声与江白砚动了手,受惊最重的,是那名陌生的锦衣少年。 此人年纪不大,岁数与施黛相仿,眉目隽秀,穿得那叫一个泼天富贵。 乌发以价值不菲的玉冠束起,身披白狐大氅,腰间系着锦绣香囊,右手戴了个翡翠色玉扳指,晶莹剔透。 这位一看就很贵的公子被吓得不轻,一张脸煞白到极点,整个人往后一退,险些摔倒。 “在、在下阎清欢。” 勉强稳下心神,少年掏出一块手帕,拭去额角汗珠:“今日第一次来镇厄司……见笑了。” “他是摇铃医。” 见施云声面露茫然,江白砚解释道:“摇铃医修习医道,是走街串巷的

江湖郎中,只需摇响手中铃铛,百姓听见铃声,便可求医问药。” 施黛听说过这种大夫。 印象里,摇铃医四海为家,身无长物,眼前这个…… 施黛看了看阎清欢手上价值连城的玉扳指。 “这是我爹送我的。” 感受到她的视线,阎清欢有些赧然:“我从小研读医术,半月前决定成为摇铃医,这才离家来到长安。” 施黛一愣:“阎公子不是长安人?” “我从江南越州来。” 不知想到什么,阎清欢激动握拳:“话本……咳,古往今来的典籍里,行侠仗义之事大多发生在长安,我是慕名而来。” 好险好险,差点儿脱口而出,讲出真心话。 ——噢,话本子。 施黛捕捉到关键信息,从原主的记忆里搜刮出一个名,试探性出声:“阎公子看的‘典籍’是……《斗破长安》?” 阎清欢身形顿住,双目睁圆。 施黛微微眯眼:“《被未婚妻退婚后,我靠捉妖名满长安了》?” 阎清欢虎躯一震。 果然。 施黛了然一笑,缓缓低语:“《震惊!夜探长安镇厄司,竟发现…》?” 不必再多言,阎清欢大喜:“正是!” 海内存知己,他乡遇故知。 阎清欢悟了,这是个同道中人! 施黛也悟了。 这是位看多了话本子,憧憬斩妖除魔的富家少爷。 事实的确如此。 阎清欢一颗心七上八下,紧张兮兮攥紧衣袖,看着跟前三人。 昨夜他辗转难眠,第二十五次看完了《斗破长安》,对镇厄司满怀期许,畅想到清晨。 现在一看,果然不同凡响。 这就是传说中的长安城总司吗? 好惊险,好江湖,连问候人的方式都这么别致,彼此用刀剑来招呼。 他不会哪天,被人亲切问候死吧? 不过凶险归凶险,惊喜也是真真切切的。 方才江白砚与施云声对上的那一剑历历在目,虽被吓了一跳,回想起来,阎清欢还是忍不住双眼发亮。 爹,娘,话本子诚不欺他,这世上真有一剑惊风的剑客。 “我叫施黛,身旁这位是家弟施云声。” 施黛笑了笑:“阎公子与江公子认识?” “第一次见。” 阎清欢难掩兴奋:“我昨日得到命令,从今天起,和你们一队查案。” 嗯?一队? 施黛看向江白砚。 镇厄司共十二卫,每一卫中,分设三个小队。 施黛不久前加入镇厄司,目前属于闲散人士,没有固定的队伍。 也就是说…… “镇厄司有令,我们三人暂定一队。” 江白砚语气平平:“长安城内傀儡师一事,由我们探查。” 施黛一个激灵:“傀儡师?我们昨夜遇上的那个?” 施黛很有自知之明。 她和阎清欢都是初出茅庐的新人,江白砚虽然刚入镇厄司不久,却已崭露头角,破获了好几起大案。 让江白砚领着他俩,属于同僚老带新。 从另一个角度来想,这个任务被交给他们,说明不难。 “正是。” 江白砚看她一眼,自怀中掏出一张薄纸:“这桩案子很有意思。昨日永庆坊大乱,被傀儡术操纵的,都是画皮妖。” 施黛好奇探头:“这张纸又是什么?” “画皮妖出现的同时,有人将一则志怪故事写于纸上,贴在长安城墙。” 江白砚将纸页递给她:“故事中,一名富商作恶多端,抛妻弃子、强抢百姓家财,还将一个年轻孤女强娶为妾。成婚当夜,竟见孤女褪下人皮,袒露苍白枯骨。这则故事,名为《画皮》。” 画皮,恰好对应画皮妖。 施黛心下微动,点了点头。 “更有趣的是,《画皮》里写,主人公住在永庆坊——” 江白砚扬了下嘴角:“昨日永庆坊唯一的死者,就是个名叫穆涛的商人。只不过与《画皮》不同,此人不曾抛妻弃子、强抢民女,反而是个为人称道的善人。” 无论如何,死者身份和死亡地点都能对上,这绝非巧合。 <

> 阎清欢听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他他、他看过的那些恐怖故事都没这么刺激。 施黛恍然大悟:预告杀人。 她以前看的侦探小说里写过,有些凶手会利用暗语或故事的形式,提前昭告杀人对象和地点。 通过这种方式,能很大程度上引发恐慌、博取关注。 “昨晚我遇见过一只画皮妖,据她所说,傀儡师下的指令,只是让她吓唬人。” 想起阿春说过的话,施黛若有所思:“所以……傀儡师没打算对平民百姓动手,真正想杀害的,只有穆涛一人而已。” 既然只想杀一个人,傀儡师为什么要操控那么多画皮妖,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 杀鸡焉用牛刀啊。 施黛没来得及思考更多。 一道惊呼打断思绪,如利箭刺破暮色。 “不、不好了!” 来人是个身着粗布短衣的中年男子,匆匆忙忙奔至镇厄司门前,满面惊慌:“大人,芙蓉园中被人贴上了那种纸…那种写了故事的纸!” 是前来报案的百姓。 施黛心口蓦地一跳:“故事里有没有死者,死在什么地方?” 男子结结巴巴:“昌、昌乐坊!” 傍晚的长安城华灯初上,晚霞瑰丽。 赶往昌乐坊的路上,阎清欢紧张得险些忘记呼吸。 是命案。 他进入镇厄司的第一天居然就遇上命案,看样子,还是一桩连环大案。 报官的中年男子不敢撕下芙蓉园中的纸页,凭着记忆,为他们阐述了大概。 这次的志怪故事,名为《缢鬼》。 顾名思义,是上吊而亡的鬼魂。 故事主角是个道貌岸然的教先生,因贪念太盛,夺走邻家治病的救命钱,致使邻人全家自缢身亡。 结局不必多说,恶人有恶报,教先生被冤魂缠身,惨死家中。 如果和昨夜的情况一样,今晚昌乐坊中,会死去一名教匠。 看出阎清欢的拘谨,施黛温声安慰:“别害怕。江公子剑术高强,有他在,不会出事。” 听她这样说,身旁的施云声眸色沉沉,轻嗤一声,没想到下一刻,被人猝不及防摸了摸脑袋。 施黛笑吟吟对阎清欢道:“我弟弟的刀也很厉害,待会儿让你瞧瞧。” 耳后泛起微热,小孩抿唇别开视线。 ……哼。 没进昌乐坊,就能察觉一股压抑死气。长街中黑雾渐起,鬼影徘徊。 因是医者,阎清欢对武艺一窍不通,朝队友身旁靠了靠,余光瞥见冷着脸的施云声。 这孩子一路跟来,自始至终面无表情,只在偶尔听施黛夸江白砚时面露烦躁。 看神色,居然比他这个大人更加镇定。 不行,不能这样。 他身为斩妖除魔的侠士,哪能比一个孩子更胆小。 压下心底慌乱,大少爷深吸一口气,与另三人步入昌乐坊中。 这地方阴气森森,阎清欢走得忐忑,不经意一望,被吓得头皮发麻——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四面八方的房屋竟开始缓慢扭曲,渐渐变了形状! “当心迷阵。” 心口怦怦作响,他听见江白砚低声道:“是鬼打墙。” 鬼打墙。 一种常见的迷障,源于鬼气过重、阴阳交错,可以置换空间,让人找不到出路。 在江南舒舒服服看话本子时,他曾对鬼打墙十分好奇,想着如果有机会,一定得去瞧上一瞧。 古有叶公好龙,到他这儿成了阎公好墙。今天亲眼所见,只觉后悔。 谁能告诉他—— 为什么眼睛一闭一睁,他就被鬼打墙传送到了个陌生的地方啊! 这里绝非昌乐坊的入口,而是一条狭长巷道。 天色渐暗,红霞如血。几道鬼影怨气沉沉,就在不远处徘徊游荡。 在他身旁,还有道小小的影子。 是施云声。 完蛋。 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夫,和一个十三岁的小孩,一起入了鬼打墙深处。 他对施云声的实力并不了解,回想起后者被江白砚一剑震飞的场景,阎清欢觉得…… 罢了,还是由他

来保护这孩子吧。 再看施云声,这孩子从没遭遇过鬼打墙,神色茫然环顾四周,一双黑眸里流露出清澈的困惑。 果然只是个未经世事的稚童。 阎清欢怜爱之心大起,低声安慰:“别怕,我——” 阎清欢深吸口气,斩钉截铁:“我保护你。” 他终于说出来了。 这句每册话本中都会出现、每个主人公都会说出的经典台词! 不久之后,眼前的孩子会像所有话本里那样,满心依赖朝他靠拢,抱着他胳膊说一句“谢谢哥哥,哥哥好强”。 施云声:? 施云声面无表情,拔刀出鞘:“我有刀。” 这是要硬来?! 阎清欢打个哆嗦,一把拽住施云声胳膊:“别别别,别犯糊涂!” 这孩子能被江白砚一剑击开,想必是个不怎么厉害的半吊子,倘若施云声出事,他该如何向施黛交待。 小孩神情古怪扭头看他,似乎没听明白,说话也不利索:“什、什么冰糖葫芦?” 阎清欢:…… 不太聪明的样子,更怜爱了。 不远处的鬼影嗅到生人气息,面露惨笑飘忽而来。 阎清欢没在它们身上看见傀儡术的灵线。 这些是自发聚集的厉鬼,不受傀儡师控制,能轻而易举要他们的性命。 “生人的味道。” 不知从何处传来幽幽低笑,伴随着鬼影幢幢逐渐靠近,瘆人至极:“是新鲜的血肉……给我们吧。” 好、好可怕! 将施云声护在身后,阎清欢吞了口唾沫。 以他和施云声的实力,无法击退数量众多的妖鬼。但他绝不是没用的大人,他还可以…… 带着施云声跑路。 虽然这个法子很不大侠风范,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能活命,比什么都好。 再说,这叫审时度势。 待逃出生天,说不定还能如话本那般,得到施云声一句“谢谢哥哥”。 他拼了! “别担心,有我在。” 厉鬼步步逼近,双目猩红如血,带来铺天盖地的杀意。阎清欢缓缓深呼吸,侧过头去,朝施云声露出一个半是忐忑半是决然的笑:“我数三二一,咱们转身一起——” 话音未落,扭头的一瞬间,阎清欢瞟见刹那白芒。 阎清欢:? 刀光吞吐,如白虹贯日,自他身后一跃而起—— 竟毫不费力,直接贯穿一只厉鬼的咽喉! 阎清欢:??? 施云声的动作快得不可思议,手起刀落,只几个回合,便将厉鬼尽数屠灭。 像阵风,也似撕咬猎物的豺狼。 待风声静下,阎清欢立在原地宛如石化。 这就……解决了?! 鬼影消散,施云声收刀入鞘,回眸投来淡漠且不屑的一瞥。 虽无言语,阎清欢却看清他眼中的意思: 就这? 没用的大人。 阎清欢:。 绵长的静默持续了好几息。 没有丝毫犹豫,如同所有话本里那样,阎清欢飞快靠拢,一把抱住他胳膊:“谢谢弟弟,弟弟好强,弟弟带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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