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无论前世还是现世,她都没吃过野味。
她往地上瞅了一眼,正是方才射中的一对大雁,雌性歪脖子死了,雄性选择用扭脖的方式殉情。
元槐曾听闻,大雁象征着不死不渝的爱情。
大雁是一夫一妻的动物,结成伴侣之后便永远不会背叛对方,就算是一方离世,另一方也不会再找伴侣。
元槐只想尽快脱身,便找了个最拙劣的借口:“臣女不饿。”
说完她就后悔了。
话音刚落,咕噜一声,她的肚子很不争气地叫了起来,身体力行地否定了她说的话。
元槐才记起来,自个儿早上只用过一些点心,不怎么抗饿。
赵崇光眉梢一挑,笑意温存,“王秉恩,去取炭火来。”
“奴才这便安排。”王秉恩会意,弯腰拾起地上拴着脚的大雁,出去传话。
看着王秉恩带上那对大雁,小忠子疑惑道:“师傅,陛下不是让取炭火吗?为什么还要处理这两只大雁?”
“不然拿你给陛下打牙祭?”王秉恩啧了一声,“你小子要学的东西多着呢。”
小忠子脖子一缩,顿时不敢多问。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一盆清理过内脏的腌雁肉端了上来,一摞胡饼也早就放在桌上了。
晌午,两人安静地坐在火堆旁,元槐拿着火钳子,在炭火里捣鼓几下。
赵崇光屈尊降贵,手里翻转着穿在大雁身上的竹棍,刷上蜂蜜,撒了一些香料,翻面继续烤制。
只见那雁肉烤得色泽金黄,滋滋冒油。
反观元槐烤的那一只,表面看着烤熟了,她拿起脍刀,割下一块放进嘴里,实际只烤焦了外面的皮,内里还带着血丝。
吃到半生不熟的肉,嘴里腥得发苦,她急忙喝了杯茶漱口。
在吃这方面,元槐确实没什么讲究,熟了就行,太生的就难以下口了。
元槐擦了
擦嘴,后知后觉地察觉到自己用错了茶杯,倒是茶杯的主人毫不在意。
她讪讪地问:“陛下,怎么分辨这雁肉是生是熟呢?”
赵崇光唇角微弯,“呈焦酥状态便是熟了。”
元槐只觉这话问了跟没问一样。
旁边的赵崇光拆下大雁腿,撕成小段,夹入胡饼之中,递给元槐,那双瑞凤眼中盛满了笑意。
“请淑女先用。”
“谢陛下。”
送上门的美食,元槐不和他客气,一口下去,雁肉的汁水在口腔中瞬间爆开,蘸上芝麻酱,口感了得,肉丝分明。
雁肉肉质鲜嫩,胡饼面坯酥脆,两者结合吃下去后,嘴里还充满雁肉的香味,真可谓是口齿留香。
元槐想起,《千金食治》《本草纲目》等药典中对雁肉有详细记载:性味甘平,归经入肺、肾、肝,祛风寒,壮筋骨,益阳气,暖水脏。
两人陷入了一种奇怪的相处模式,赵崇光负责烤肉,元槐负责吃,看得王秉恩大脑飞速运转,莫不是后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