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子产(一) (第2/2页)
春秋之时,承担兵役和交兵赋都是国人(国是一种行政单位,以诸侯贵族为中心,此外的都是野),也是一种地位的象征,所以子产的这个决定一下子就招致了很大的不满。
而子产却没有因此动摇,更是留下了‘苟利社稷,生死以之’的名言。
一项政策和税收的变动,要不然是满足个人的需求,要不然就是满足国家的需求。
子产是一个仁德知礼之人,绝不会因为满足个人的私欲去危害国家。
他之所以征收丘赋,是因为郑国在多年的征战中,旧有的制度无法满足国家的需求,只能做出改变。
只是这在当时开来,太有违于礼,看重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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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大夫子宽甚至认为,子产的政策会导致他的国氏较早灭亡。
郑简公三十年,即公元前五三六年,子产做了一件可能是他一生中最重要、最辉煌的事,至少笔者是这样看的。
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铸造在了象征诸侯地位的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这是华夏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法的活动。
在此之前,法是‘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它完全依附于当时的礼制,并被当时的贵族阶级把持,在新兴地主阶级出现和极剧变化的春秋时代是很不适用的,很容易就引发诸多的矛盾。
晋国大夫叔向得知之后,写信给子产,对他的这一举措加以指责,子产接受了他的批评,但却没有改变自己的决定。
子产的行为对于法家思想的形成是有极大助益的,他和管仲一起被当做是法家思想的先驱。
郑简公三十六年,即公元前五三零年,郑简公去世,他的儿子郑定公继位。
郑定公元年,子产、子太叔辅助郑定公前往晋国参加平丘之会。
子产在这次会盟上表现出色,维护了郑国的尊严,被孔子称赞为‘国基’。
也是在这一年,郑国大臣子皮去世,子产当时正在归途之上,得知消息之后,嚎啕大哭,表示再也没有理解他的人了。
郑定公四年,即公元前五二六年,晋国六卿之一的韩宣子访问郑国,郑国大夫孔张在迎接仪式上举止失仪,大夫富子以此向子产进谏,子产怒而斥责了富子。
当时,晋国的国君晋昭公去世,六卿的力量强盛了起来,晋国的力量去世减弱了,于是,子产在韩宣子访问期间,告诉韩宣子,执掌政事一定要依靠仁德,这是国家稳定的缘由。并且拒绝了韩宣子向郑国商人索要玉环的请求。
郑定公六年,郑国发生火灾,子产因此加强了郑国的防务,不久受到了晋国的质疑,子产进行了辩驳。
次年,郑国驷偃去世,可驷氏不立他的儿子驷丝为驷氏的家主,而是转而立了驷偃的叔父驷乞。
子产对驷乞的为人十分厌恶,且有子不立有违当时的礼法,可子产却没有理会。
驷丝的母亲是晋国大夫之女,晋国因此派人过问此事,驷乞因此想要逃跑,被子产制止。
子产回复晋人,这些都是郑国的内政,晋国的大夫如果要干涉,那我们还算什么国家呢。
晋国因此不再过问此事。
郑定公八年,即公元前五二二年,子产病重,告诫自己的继任者子太叔,为政要宽猛相济,此谓子产论政宽猛,记于《左传·昭公二十年》。
数月之后,子产去世。
根据记载,由于为政廉明,家中没有余财,不能给他办理丧事。
郑国的国民听说之后,纷纷捐助珠宝玉器,子产的儿子不肯接受,大家就把财物扔到了子产封邑的河水中,珠宝在水中泛起斑斓的色彩,从此这条河就被称为金水河。
孔子得知子产逝世的消息,亦是悲痛,称赞他为‘古之遗爱也’。
后世对他的评价也是极高,评价他为‘春秋第一相’,甚至是‘春秋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