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老百姓,今呀儿真呀真高兴……”

马车里亢奋的歌声飘出来。

想到永福铁青着脸把东西给自己,陆星星开心的哼歌,过于怪异的歌词和曲调引得燕绛侧目。

“太子,谢谢你哈,要不是有你在,永福肯定不会这么爽快的把一盒子金银首饰都给我的。”

陆星星着燕绛的肩膀,一副哥俩好的样子,看起来略显滑稽。

燕绛只看了一眼就赶紧挪开视线,从小到大的教养告诉他,当面笑别人是一件不礼貌的事情。

陆星星好奇道:“我早就想问你了,今天明明休沐,你居然还去了大理寺,所以你原来是不打算参加赏花宴的吗?那你现在怎么又同意陪我一起去了呢?”

燕绛:“本殿下陪着未来太子妃去参加赏花宴,有什么问题吗?”

他去大理寺确实是在躲赏花宴,但是现在又要去赴宴,是因为他有要阻止的事情,有不得不去的理由。

陆星星语塞:“……没问题。”就是有点奇怪而已。

她很快就将疑问抛之脑后,又同燕绛道:“哎,你说,永福腰间挂着的那块双鱼玉佩是什么料子?看她那么宝贝的样子,估计很值钱,不然也不会一说用双鱼玉佩抵,就立马同意我抱走首饰盒子了。”

当燕绛提出用双鱼玉佩抵金银首饰时候,永福的反应特别大,一转之前脸色铁青不让陆星星拿首饰盒子的模样,只让他们赶紧拿了东西离开。

“独山玉。”燕绛道。

他不自觉的在腿上敲打着手指,经过试探,双鱼玉佩对于永福来讲确实很重要,她恐怕是一直佩戴在身上的。

那就奇怪了,一直佩戴的玉佩又如何会在三月初二的晚上弄丢了呢?

不过这个偷窃案不是他经手的,他当时正忙着扑灭鹿府林姨娘想要毁尸灭迹而纵起的大火。

大理寺副卿赵煜问到他跟前的时候,是因为被抓住的盗贼一直嚷嚷着,说自己是当朝太子殿下的亲戚,并且拒不承认偷了永福公主的双鱼玉佩。

燕绛见了这个人,最后讯问了一通,发现此人是他的太子府里奶娘的娘家侄子。

燕绛对于奶娘王氏一直是感激并敬重的,但是大燕律法不容践踏,最终判了此人削去左手小指的惩罚。

其实这已经算是法外开恩了,并且是燕绛力保才有的结果,永福当时是想让此人五马分尸的。好在永福没有求告到太后那里去,否则他都保不住对方的性命。

但是燕绛记得清楚,永福当时之所以出奇的愤怒,原因是双鱼玉佩的丢失。可是他亲自检查了脏物,大抵就是陆星星刚才抱着的那一盒东西,里面没有双鱼玉佩。

那个人被抓住的很快,根本没时间销脏。

且照今日来看,永福的双鱼玉佩怕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偷走的,恐怕除了更衣和睡觉的时候,永福都是不离身的。

所以大概率还是永福身边之人所为,刚好嫁祸给偷盗之人罢了。

陆星星咋舌的比划着:“独山玉很值钱吗?比那一盒子都值钱?”

燕绛借了人手给陆星星,把那一盒金银首饰以及欢欢都送回了鹿府。

燕绛摇头:“一块玉佩而已,并不比永福的一盒首饰值钱。”

“到闻府了。”陆星星撩开车帘:“那只能是玉佩对永福的意义重大,千金不换,独一无二的那种。”

燕绛若有所思的下了马车,他忽然想起来,去年辰王得了一块漠国送的独山玉,虽然只有巴掌大小,但是成色极好,纹路看起来与永福的双鱼玉佩很是相似。

陆星星跟着燕绛一起,很顺利就进了闻府,压根用不着贴子,太子殿下的身份简直不要太好用。

“表哥可算来了,婕儿差点以为表哥不打算来了。”

一个穿着黄色春衫的女子迎了上来:“这是婕儿第一次举办赏花宴,就知道表哥肯定会来的。”

毕竟不是什么宴会都能请的动太子殿下,他可是连昨日皇后娘娘的宴会都没去参加。

【闻婕,十五岁,闻声远的二女儿,闻声远是皇后娘娘闻霞的亲哥哥。】

陆星星的点是:第一次举办赏花宴?

【其实这不光是闻婕第一次举办赏花宴,也是闻府第一次举办赏花宴。】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你有你的男闺蜜,我有我青梅竹马

你有你的男闺蜜,我有我青梅竹马

懒惰的鬼鬼
关于你有你的男闺蜜,我有我青梅竹马:你有男闺蜜,我有青梅竹马,很合理吧?白希安穿越后整整过了十八年才获得了系统,结果系统爱‘玩\’,一天天的整蛊白希安。李欣妍:“我都说过多少遍了,我不喜欢爱吃醋的!”白希安:“嗯,我明白了,我会改的。”李欣妍:“小白,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为什么都不吃醋了?”白希安:“我不喜欢吃醋。”“你可以和你那个妹妹保持一点距离嘛……一点点就好。”“欣妍,我不喜欢爱吃醋的。”
都市 连载 271万字
风月晓情浓

风月晓情浓

南水北别
一直放不下这一对,没看过小说版本,连剧版都是疫情期间补剧的时候被种草的~~ 邱樱,喜欢的时候想要靠近想要得到,真的是太正常的想法啦,想要相守一辈子也是极其正常的事情.毕竟季队虽然也有缺点,但是他也具备了所有恋爱观正常的姑娘们所要求的种种特质,所以一个这么好的人会被人所喜欢所仰慕真的是太正常了对吧? 弥雅坚强,但是不可否认的弥雅也有过自私,譬如季傅之间的分手,作为一直在两人中充当大家长的季向空来说,
都市 连载 0万字
春日病

春日病

朝唧唧
开了段评,每天22:22:22更新,欢迎大家看我写的文和我美丽的封面 1.靳温两家有婚约,温亦词还没出生就有了一个未婚夫。 她和靳砚柏从小一起长大,听多了别人对他们“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的评价。 但温亦词言情小说看的也多,总觉得她跟靳砚柏是无法顺利结婚、携手终老的。 靳家几代豪门,靳砚柏英俊帅气,肩宽腿长,是言情小说里霸道总裁男主的标配, 而她作为靳砚柏的青梅竹马,在小说里是对男主死缠烂打、做男女主
都市 连载 6万字
赘婿三年,我要离家出走

赘婿三年,我要离家出走

陈小十一
生活就是一团乱麻,越解越麻。叶天被师傅骗去当赘婿,三年啊,你知道这三年我是怎么过的吗? 离家出走,今天必须离家出走! 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赘婿三年,我要离家出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都市 完结 17万字
重生之无敌通神

重生之无敌通神

逆转人间
关于重生之无敌通神:九十年代初期,孟凡和徐明都是中南大学的高才生,面对毕业季,两人因为意见分歧,眼看四年的感情生活就要破灭,为此他们误入迪厅而失去性命,去意外地重生去了百年前的修真界,从此开启了不平凡的人生,孟凡去往了灿烂星球,却被神界的重生者融合了记忆,而徐敏却重生到了修真界一个十分贫穷的家庭,偶然之间成为了修真者,却意外发现了自己重生的这具肉身居然是无上体质天阴圣体,好在自己获得了天绝神功这种
都市 连载 68万字
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

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

梧桐树
顶级手艺人带着记忆搜索的天赋穿越了,单身四十年的秦晓歌穿越到一名英俊的傻子身上,回到了1985年。那一年家徒四壁,一无所有,可我很开心,回到过去,能祸害我喜欢的姐姐们。好好照顾好姐姐,日子肯定是性福的。(男主前世单身太久,对喜爱自己的女人难以拒绝,后宫文)
都市 连载 11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