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各地的物价在不停地上涨,货源那头全都涨价了。冯父体谅他们的难处,接受了新的价格,而对来纺织厂买布的商人,还是维持原价。

后来亏损越来越严重,他想要涨价,正巧赶上东方和红桥百货两个大主顾被收购,不再跟纺织厂合作。冯父痛心疾首,这才导致了如今的局面。

她看了很久,还剩一半没有读完,想用牛皮筋做个记号,却发现底下还有两张没用的邮票和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信封。

信封上写着“冯易春先生亲启”,是写给冯父的,字迹工整,却不像是打小练出来的,可见写信之人并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与冯父来往的,不说是鸿学巨儒,肯定也没有白丁。

许鹿疑惑,这人会是谁呢?

信是开封的,显然冯父查阅过了。许鹿本打算放回去,却意外地看到信封的背面赫然写着“傅亦霆”三个字。

她目光停住,心跳猛然加快,怀疑自己看错,又盯着看了遍。跟报纸上登的那个傅亦霆是一模一样的!

巧合?还是……本人?她犹豫片刻,还是打开信封,拿出里面的信看起来。

信很短,只寥寥几行。

“易春先生,近来无恙?尤记得晚辈初到上海时,走投无路,受先生惠助,铭感五内。如今打拼多年,总算小有所成。若先生有任何需要,可随时到上海法租界同孚里12号傅公馆,晚辈恭候大驾。敬祝康健。傅亦霆上,民国七年十二月。”

这是五年前的信了。许鹿的手指微微发抖,同孚里……应该是法租界公董局的所在处。那里住着全上海滩最有头有脸的人物,冯家曾经的祖宅也在那里。

莫非真是报纸上的那个傅亦霆?

这个发现,如同一个烙铁印在许鹿的心口,阵阵发烫。

依冯父的性子,大概没想过要对方报恩。甚至在最难的时候,都没有提过这件事。既然有这封信在手,她为何不去找这位傅先生?

时隔五年,对方也许不会认账,或许他不是报纸上和凌鹤年口中的那个傅亦霆。但依冯家目前的情况,别说重振家业了,就是全家的生计都很成问题。这是摆在她面前的一个机会,无论如何,都要去试试。

打定主意,许鹿不动声色地把信放在了枕头底下。此时,包妈在外面叫道:“二小姐回来了!”

冯清今年十六岁,在一所普通的女中读。她留着齐肩的长发,穿着时下最时兴的学生装,模样清秀。一进堂屋,就问李氏:“娘,大伯是不是来过了?”

李氏点了点头,有些意外:“你怎么知道?”

冯清坐在李氏的身边:“我一进巷子,就听邻居们在议论。还是为了咱家厂子的事情?”

包妈在旁边插嘴道:“是啊,大老爷这回一出手就是三千哩。可是夫人没有答应。”

冯清一听就炸了:“您为何不答应?咱家现在这么缺钱,那破厂子又一直在赔钱!我每日都不敢跟同学去吃午饭,学费总是一拖再拖,这样的日子您还要我过多久!”

第四章

这番话,冯清压在心头很久了。

前些日子,冯父刚从医院转回家中,全家上下忙作一团,她拖欠了学费,也不敢吭声。这几年,她眼见父母艰难,还要省吃俭用供姐姐在外面读,她跟着搬家,转学,过苦日子,咬咬牙,忍了。

如今明明有一笔钱主动送上门,却被母亲拒绝了,她如何不生气?

李氏自知亏待了二女儿,没有吱声。

“你不要怪娘,是我的主意。”身后传来一个冷淡的声音。

冯清回过头,看到三年未见的长姐靠在门边。相貌依旧是那个相貌,只是绞了长发,眼神却截然不同了。那种不带温度的,冷漠的目光,让冯清的心里直发怵。

好像她们是陌生人一般。

“姐,你,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冯清的气势不由地弱了很多。她回来时,也听见邻居在说冯婉的事。只不过她更关心大伯的动静,暂时忽略了。

“刚回来不久。”许鹿走进来,坐在竹椅上,平静地说道,“你觉得咱家的厂子就值三千?眼皮子太浅了。”

冯清觉得气血上涌,几步走到她面前:“你说得倒轻巧!知道现在家里是什么光景吗?你比我早出生两年,家里最好的东西都给了你。你念的是洋人办的中学,还去日本留学。而我呢?没钱交学费,好几年没做过新衣裳。我还不能抱怨两句?纺织厂就是赔钱货,大伯父想要,你给他不就完了吗?”

许鹿对上她的目光,十六岁少女特有的天真,还有点无知无畏。以冯清的年纪和阅历,说出这番话一点都不奇怪。毕竟三千元对现在的冯家而言,真是一笔可观的数目。

许鹿揉了揉耳朵:“你那么大声干什么?我听得见。你好好想想,三千元总有花光的时候,之后呢?照样得过苦日子。可如果纺织厂在我们手里,或许还有翻盘的机会。你是愿意要个看得见的未来,还是跟我赌一赌?”

冯清虽然觉得姐姐说话的语气奇怪,跟从

前很不一样,但却一针见血。

她不想过苦日子了。从前那个穿着漂亮洋装,在花园里优雅地喝下午茶,有一间装饰着蕾丝窗帘和床罩,床上放着各种洋娃娃的冯家二小姐,已经变成了现在这个一块银元都要揣在兜里花好上几天的穷人。

她想回去,重新做一个上流社会的人。为此,她可以忍受现在的一切。

少女的情绪就像六月的天,风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快就欢欢喜喜地问起姐姐留学的事情了。

家里多了个人,包妈把晚餐弄得丰盛了些,四菜一汤,荤素搭配。许鹿话不多,不像冯清跟李氏一样自如地谈笑。这日子哭着也是过,笑着也是过,她们的心态还是很好的。

晚上,许鹿早早地躺在床上,听着弄堂里各式各样的响声。家家户户紧挨着,隔音效果不怎么好,有吴侬软语的方言,锅碗瓢盆的声音,还有老式自行车的丁铃声,街边小摊此起彼伏的吆喝。

她还是觉得不真实,仿佛明早醒来,她依旧在原来的世界四处投简历,找工作。然而她明白,回不去了。自怨自艾也没有用,必须要在这里好好地活下去。

接下来几日,许鹿每天早出晚归。李氏不放心,就让丁叔陪着。晚上丁叔跟李氏禀报,他们哪也没去,就是在消息汇集的茶楼或路边摊干坐一天,打听各种消息。

这日早晨,许鹿打开衣柜,拿出最像样的一套洋装,穿了双有跟的棕色皮鞋,配上白色丝袜,还化了妆。这套衣服本来是买了打算在毕业典礼上穿的,还没来得及派上用场,就回国了。

许鹿将枕下的那封信和她连夜写好的一份十页纸的资料,放入手袋里,若无其事地走出房门。李氏和包妈正在堂屋前择菜,看到她从廊下走过来,顿觉眼前一亮。

冯婉的长相本就出众,这么精心打扮之后,像个上流社会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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