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吸阳气 (第2/2页)
一个月三十天二十八天都在清吧,一个人喝酒。
关于我这个人的风评,也是在这个时候有了两极分化,有的人说我很有意思,很有趣,古灵精怪的。也有人说我私生活很乱,一个女生,没事天天往酒吧跑,肯定不是什么正经人。
嘴长在别人身上,别人说闲话,就……撕烂他的嘴!
我跟谁在一起过,没跟谁在一起过,谁说都没用,我说的才算。
造谣的人有多离谱,你永远想不到,他甚至都不用认识你。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就是,有一次我在h喝酒,突然听到旁边的桌子提到了我的名字:
“你们知道那个霄霄吗?我跟你讲,她这个女人可坏了,天天分手,男朋友换了十几个了,她老公都和她离婚了。”
当时我就差点被嘴里的酒呛死,什么?我有老公了?
为了更方便的吃瓜,我凑过去,虽然互不相识,但是在清吧里,这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举动,那边的人还很友好的给我开了瓶酒。
“我听说过她,我朋友还和她谈过呢,我们三个一起吃过饭。”另一个人紧接着接了一句。
大家一言一语,我从原来的生气,变得听听津津有味,原来我过得那么精彩啊。
不仅有老公,还有孩子,太有意思了。
关于那个天天分手的事情,是因为我每次遇到好听的歌,都会分享在朋友圈,案就是,这首歌太好听了,每次分手都听。
谣言不需要真相,嘴一张一合,无需要任何证据,就可以把一个女孩子的清白毁的干干净净。
所以,我一直说我是变态教主,我不是什么好人,当我的人设足够烂的时候,就再也不会发生塌方。
以后遇到关于我的负面流言蜚语,大家信不信全看自己心情,不用找我核实,对我来说,无所谓。
并且如果真的比造谣这一块,请记住,我是写小说的。
你骂我,只是骂几句,我骂你,可是日更六千字,不低于五十万字出骂。
大家聊完以后,一个男生问我:“小姐姐,你叫什么?看你挺眼熟的,加个vx吧。”
我:“我叫霄霄啊,就你刚才说的那个和你朋友谈过恋爱和你吃过饭,吃饭的时候还对你暗送秋波,你还义正言辞拒绝我的霄霄。”
对方:……
他们匆忙的走了,我很难过,我还没有听完我离婚带孩子改嫁包工头的故事。如果当初那桌人也看到了这本小说,我只想说,我不生气,我只想听听后面的故事。
名声固然重要,但当别人议论你,而不是你议论别人的时候,你就已经赢了。
哪怕是历史,上面写的也不一定都是真的。
赢家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唯有实力,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