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就是这些了。”
我放下笔,指了指桌上的一小沓纸。
“我没写任何我不确定的事,虽然不知道你们要拿它去做什么,但总不能让那部分我记不清的细节误导了你们。”
我努力令自己的语气听上去较为诚恳。
“考虑得倒是很周到。如果你能把效率提高一点就好了,我最讨厌等待。”
然而贝琳儿小姐似乎并不领情。
“我也不想啊~~可我的记性就是这么差。再说,我的伤似乎不允许我过度使用大脑哦。”
“你早就脱离生命危险了,所以和正常人没区别。”
“你的逻辑真是......”
“而且你的任务还未完成,实际上,接下来才是需要你过度使用大脑的时候。”
贝琳儿小姐粗略地读了一遍我写的关于自己在东四街的经历,冷哼了一声。
“......怎么?”
“写得真烂。”
“不用你啰嗦我也明白。”
我叹了口气。
“您能看完,感激不尽,不过别指望我重新写一份哦。”
“我没有决定权。”
像对待垃圾似的用两根手指捏起那几张纸的贝琳儿小姐瞟了眼门框。
“做好准备,今晚跟我去见‘他们’。”
“谁?”
“可靠的人,最能干的帮手。你不会觉得,仅凭我和你便足以找到罗伯特?”
哎?原来你真的打算协助我啊,我还以为只能靠我自己了呢。
“这么快就出发吗?至少提前通知我一下吧。”
“我已经提前了将近十个小时,你是树懒?”
“......”
太无谋了,这点时间根本不够把应付突发事件的万全的计划做好。
况且这次的不确定因素更多。
“有空胡思乱想不如刮一刮你的胡子。”
“好好好。”
“啊......罢了,胡子还是留着吧。”
“为什么?”
“‘我们’喜欢邋遢一点的家伙。”
......
换上贝琳儿小姐给我的衣服,一直等到困意快要埋葬我之时,一阵很轻的敲门声才响起。
我拍了三下自己的脸,拿出藏在枕边的笔,将它揣进内口袋。
我朝门的方向走了一步。
又一步。
打开门。
贝琳儿小姐那副无趣的表情让我放心了些许。
她用眼神示意我跟在她身后。
这是我近十天来第一次迈出房间。
双腿仍旧隐隐作痛,左臂依然动不了,但我的意识却因刺激而逐渐清醒。
下楼,离开哈蒙斯先生的住所。
我没能见哈蒙斯先生一面,故不清楚他在做什么,也不敢向贝琳儿小姐询问相关的事。
外面的风挺大,低头行走的我把视野控制在刚好可以看到贝琳儿小姐的鞋跟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