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比武
重要的事情谈了将近一个小时,我深入地了解了里盖尔的立场,而她也全面地包容了我的意见,随着我将自己的核心观点毫无保留地向她和盘托出,整个会谈终于在和谐的气氛中结束。接下来我们就可以从容地探讨一些次要的事情了,比如:目前我们面对的战争形势。
“按咱们的计划,佛克瑞斯城的居民全部撤出来,房子也都放火烧了。我和西德盖尔结婚了,你知道,我这肚子不能等。西德盖尔和塔盖尔现在住在纽格拉堡垒,罗德带一队人驻守那里。丹格尔和索拉夫的一队人在溅血王座,海尔根镇就是咱们的弟兄守着了。木材只运过来三分之二,其他的都烧了,太可惜了,现在好多人住不上房子。”
“没办法,我们得确保帝国人得不到任何物资,这样他们必须依赖北边瑞驰领的补给,而我们就想办法掐断它,就算饿不死这群狗日的,也得冻他个半死。咱们的粮食够吃吗?”
“过这个冬天问题不大,我让艾瑞克和安吉往东边探路去了,看看能不能联系上裂谷领的农场,伦德去溪木镇,能买多少算多少。我现在担心的是不能尽快赶走帝国人,要是耽误了明年春耕就麻烦了。”
“不会影响的,帝国人没有吃的,就得主动进攻,我们依靠城堡和山脉防守,能弥补人数和训练上的劣势。现在的问题是弃誓者根本不想结盟,我们得另想办法切断他们的补给线。对了,卢西亚那丫头,我打算让她跟着埃迪学做饭的,你怎么给留在身边了?”
我还有半句话没有说,看里盖尔的样子,应该是把卢西亚当做女仆了,而我对这种贵族作派非常反感,尤其里盖尔只不过是个受了招安的强盗而已,竟然还真的当自己是男爵小姐了吗?小孩子倘有个一技傍身,将来总能自食其力,不必仰人鼻息,若是做女仆,就只能终生依附于主人,地位与宠物、家具等无异,虽然眼前是衣食无忧了,但一步错步步错,将来的路会越走越窄。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谁也不会卖身为奴。
里盖尔白了我一眼,“你是装傻还是真的看不出来?埃迪和莫瑞那俩小家伙,就差捅破那层窗户纸了,结果你弄个小丫头夹在两人中间,说个话还得偷偷摸摸的,你这干的是人事吗?再说那丫头跟着我有什么不好?我教她认字,教她算数,她现在已经能给我记账了。辛迪到现在都没个消息,你整天就知道到处乱跑,我这身边一个帮得上忙的人都没有!等把那帮帝国崽子打跑了,我还要教她习武呢!跟在我身边怎么了?”
“挺……挺好,挺好的……那什么,男爵大人在哪呢?咱们去和他商量一下防务?”这母老虎眼看就要暴走,我赶紧认怂。
据里盖尔说,男爵每天都在镇上到处走动。老头儿辛苦了大半辈子,根本闲不下来,他原本是想带队去溅血王座那边开矿的,帝国人到来之后那里成了前线,大家也就不允许他以身犯险,于是他又改成每天帮忙盖房子和练兵。反正就是不肯老老实实地呆在城堡里,说不准现在在哪里,所以我们也只能在镇上到处找找看。里盖尔边走边说,把这段时间大家的情况都给我介绍了一番。
依兰杜尔已经决定留在海尔根镇,他在旅店和城堡之间,城镇正中心的位置搭盖了一间小屋,同时他还承担起医生的职责。隆冬时节却只能露宿街头,很多人都生了病,依兰杜尔就尽力为他们治疗。这些病人连家都没了,自然也付不起诊费,他也不求财,只要求病人痊愈之后,亲手采一朵山花放在玛拉的祭坛前。更绝的是,依兰杜尔在炼金术上造诣颇深,他将野花收集起来,辅以野果、树根甚至鸟蛋,调和龙虎,制成药剂,再赠送给需要的人。医术精湛加上品行高尚,这个黑暗精灵绝对当得起“妙手仁心”四个字,所以镇民都很尊敬他,自愿送给他食物。依兰杜尔起初还推辞不受,后来人家干脆趁半夜把东西放在门口,想退回去都找不到正主,于是他又拿出自己用不完的部分接济别人。
警戒者诺尔则离开了佛克瑞斯领,警戒者和银手都没有来联系我们,他发给卡西提的报告石沉大海,所以要赶回警戒者之厅亲自汇报。狼人已经失踪了很久,如今佛克瑞斯城都付之一炬,他不想卷入内战,留下来已经没有意义了。
而我派去纽格拉堡垒送信的扈从萨姆,不出意外地出了意外,此刻已经被剥夺了骑士扈从的身份,关进地牢。如我所料,一伙从西罗帝尔流窜过来的强盗偷袭了纽格拉堡垒,蒙托亚男爵比森加德男爵有出息一点,父子三人组队去了松加德,而夫人和小姐的处境就比较悲惨了。夫人因为年老色衰,本来已经不用再受辱,偏偏萨姆跑去送信,被强盗捉住,这些牲口就让二人表演节目,萨姆为了偷生,就做下禽兽之事。丹格尔重新夺回堡垒之后将他关押起来,等我回来处置。
这个草包出事原本就在我算计之内,让他吃几天牢饭长长记性挺好,现在着急的不是这个。里盖尔一直混迹于盗匪之间,很多事情并不清楚,我需要和男爵确认一下,比如天际省为什么没有长杆武器。在我的认知里,长杆武器无论东西方都极为重视,那种凭着一把奇门短兵秒天秒地的故事,不过是爽意淫而已,至于什么拳脚掌法、内力气功,看个乐子就得了,战场上那些东西要是管用,谁还炼铁锻钢?
冷兵器讲究的是“一寸长,一寸强;一分短,一分险”,所以大家不约而同地将长杆武器作为战场主力。据说欧洲的重步兵方阵里有超过六米的长矛,要搭在前边士兵的肩膀上使用,组成的枪阵甚至能够抵挡具装骑兵的冲锋。而在华夏,枪更是被称作“百兵之王”,漫长的岁月里诞生了无数用枪的高手,长枪的使用技巧更是在一代又一代武学大师手上,被打磨得精湛到了极致,以至于产生了“月棍年刀一辈子枪”的说法。这倒并非是说长枪最难上手,而是说大家都以枪为武器,若想在战场上不被格杀,就只有卷起来玩命练,谁也不敢说自己手里这杆枪,练到什么水平就够用了,只能是终其一生不断精进。而这一切在眼前的天际似乎都不存在一样,属实不大正常。
我们在东大门附近的瑞驰难民居住区找到了老爹。难民里的年轻人大部分被组织起来开矿,剩下的都到山里去伐木了,剩下不到二百老幼,有的做饭,有的用兽皮缝制衣服,还有几个用盖房剩下的边角料打些粗陋的家具。这些人都经历过家破人亡的惨祸,即使暂时安顿下来,一时也无法提振起精神,全都显得生无可恋的样子。
老爹对武器的问题显得十分不屑,“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吗?长矛哪里能比得上刀剑?先说材质,如果你搞一根木棍,人家一斧子下来就劈断了,如果用大铁棍,谁能舞得动?就算勉强能用,速度也势必慢上好多,战场上你比对手慢了一点,就是性命不保,高手哪有用这种武器的?”
“可是如果能根据阵型,安排长短兵器互相配合,不是更能发挥出各自的优势吗?”
“小子,你没上过战场,不知道什么叫做英雄。一个真正的勇士,完全能做到以一当十,如果能有一队像乌弗瑞克那种级别的战士,根本就可以无视人数上的差距。”
“可是并非每个人都能有乌弗瑞克那样的天赋,难道普通人就没有在战场上活下来的权力吗?”
“当然有!想要活命就得好好磨练自己的本事!要我说,你们这些小子还是缺练,整天就想着投机取巧!不过你小子来得正好,走走走,咱们去校场,你陪老头子活动活动,看看能打得赢我这只左手不?”
老爹不由分说,拉着我来到校场,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弟兄看到男爵大人要亲自出手,赶紧围成一圈鼓噪起哄。老爹左手掣出长剑,挽了一个剑花,“小子,你那把刀应该是好东西,老头子也不吃亏,你就用它和我比划吧!”
我当然不敢拿誓剑和老爹比试,这把刀的附魔是恐惧术,要是我用这个打得他满处乱跑,里盖尔还不得把我撕了?
“嘿嘿,我想试试刚才和男爵大人说的事,请等我找个合手的武器。”
海尔根镇里有的是木材,我挑挑拣拣,找了一根一米五左右的松木棍,掂在手里挥了两下。我对棍法的理解基本停留在六老师表演的孙猴子那里,但是影视剧里的招数多是偏重表演效果,我却要面对老爹手里货真价实的附魔长剑。不过那把剑的长度也就七十公分左右,我如果能利用好距离优势,还是有机会取胜的。
二人摆好架势,比试就此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