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马甲,步人甲有异于制式铠甲,外披那件帛衣又是何意?”“使君,吕屯长率我等与鲜卑大小战八百六十七次,发觉铁甲可防重武器击打,但是箭矢易从缝隙射入。皮甲可防箭矢,却易为重武器击破。在皮甲上镶嵌圆形铁片,可得皮甲铁甲之利,重量却轻了许多。至于那丝帛外衣则是没办法的办法,重弩射入,有丝帛相缠,可以卸去一部分力道,必死变为重伤,重伤变为轻伤。鲜卑人皆为骑兵,来去飘忽,弓马娴熟颇为难治,马甲加步人甲,是以重骑兵对冲轻骑兵,收以骑制骑之效也。左曲前屯八百六十七战,战死者寡,首为吕屯长武艺高强,次为战术得当,三为铠甲之利也!”

王晋听得频频点头,大为心动,如有数千精锐身披如此马甲步人甲,纵横瀚海有何难哉?他又转念一想,莫非我的万户侯就着落在吕奉先身上?上任第一天就救了我,还有如此本事,真是个勇将智将再加福将!“这马甲步人甲一副所费几何?”“一副马甲,步人甲,铁盔,丝帛衣,弓矢,弯刀,长矛,加起来非五十金不可得!”五十金就是五十斤金子,大致相当于五十万肉好五铢钱。王晋倒吸了一口冷气。“如此耗费,吕奉先怎制得起?”“启禀使君,吕屯长的全部家当都在这上面了,还欠了巨债,他就剩个空架子庄园了,吕屯长,实在是难呀!”说道这里,侯成不禁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侯成,莫哭莫哭,只要我是五原太守,必善待吕奉先!”王晋面色肃然,目视侯成一字一顿。侯成跳下马来,伏地行跪拜之礼,如是这三。“吕屯长和左曲前屯誓死效忠大人!”

侯成和高顺是吕布麾下仅有的两个都伯,高顺虽然只十五岁,在吕布军中却是实际的二把手。高顺每天板着脸,训斥这个,命令那个,在他眼里,一切都永远不合格,永远有改进的余地。他的最大长处是铁面无私、清廉公平、不置私产、有绝佳的练兵统兵才能,就是一个纯粹的将领。说话不掩饰,经常噎得人说不出话,除了和军事有关的一切毫不关心。一个十五六岁的人,一眼望去就像三十余岁。

比起高顺,侯成的带兵能力几乎可以忽略。但是侯成很会察言观色,很讨人喜欢,对数字极其敏感,能把一团乱麻极其琐碎的事情管的进井有条丝毫不乱。侯成就像前世的长袖善舞的商人,有着官面的身份,无论什么人那个衙门,都吃得开。侯成还有一个优点,能做脏活,还能守口如瓶。这一点是性子方正的高顺万万不及的。高顺带兵练兵作战,侯成管理钱财后勤人际交往,顺便做些脏活。高顺永远想抓住侯成的狐狸尾巴,侯成永远让高顺抓住些小毛病,吕布在其中和稀泥,这就是左曲前屯三驾马车目前的微妙关系。

用三寸不烂之舌说得王晋动容,这种勾当是高顺万万做不来的,这就是侯成的价值所在。

得如此猛将精锐效死,王晋豪情勃发,志得意满,当下按剑四望,观察战场形势。眼前是三处战场,北边,吕布百骑迎战鲜卑千骑,东边,是高顺的数十骑做疑兵之计,西边,是王翰率部迎战白衣死士。

胜负的关键在于哪一方能在局部战场首先获胜,然后支援其它战场。对汉军来说,东方就是个障眼法,撑不了太长时间,在北方或西方尽快取胜是关键。从这个角度看,西方更为重要。一旦屏障尽去,便可疾驰入城,九原城总不能拒而不纳吧?想明白了,王晋不仅聚精会神向战场看去。

五百步外,王翰身先士卒,带着三百中曲将士正同百余名白衣死士杀作一团。王翰号称并州第一纨绔,是极要面子的,方才差点死在射雕人箭下,早已恼怒异常。又被吕布一番激励,顿时怒气勃发,都是汉子,我王翰绝不能让吕奉先比下去!

他跳下马来,挥舞宝剑带着三百部下向白衣死士们冲去。他的十几个卫士深知这位爷的脾气,这个时候是万万劝不得的,连忙上前将王翰围在中央,发一声喊直入敌阵。这些卫士都是老王辽精挑细选的本族子弟,从小习武,比起白衣死士来,武艺还高上一筹。如今人人拼命,片刻间白衣死士就被砍倒了十几个,阵形立刻就不稳了。

中曲的将士看到军侯如此勇悍,士气顿时一振,这军侯别看做事莽撞,打起仗来倒不偷奸耍滑。汉军大声呼喝,潮水般顺着缝隙涌上,白衣死士的盾阵顿时摇摇欲坠了。适才被吕布五连珠破了黄须大汉的神射,士气为之一隳,本来就有些勉强,如今汉军舍命来攻,顿时有不支之势。

这时,白衣死士盾阵中央一个高大汉子举刀向天,叽里咕噜喊了几句,死士们顿时两眼冒火,嗷嗷叫着扑上前来,全是以命搏命的招数,刀刀见血。每一个白衣死士倒下,至少有两三个汉军陪葬。

看见王晋满脸疑惑,侯成在旁边随口翻译了出来。“使君,是鲜卑语,大致是说,鲜卑勇士们!长生天在看着我们!别忘了你们曾经许下的诺言!别忘了雇主许给你们的好处!今日我等必死无疑,那就以身赴死吧!”

雇主?王晋的心里一沉,看来此次伏击背后有太多的故事。

那高大汉子手持两柄巨斧,如巨灵神般呼啸而来,霎那间就砍翻了五六个汉军。十几个

白衣武士手中拿着重家伙顺着缺口冲进来,汉军又被砍到了十余人。“放箭!”王翰大吼道。汉军中的弓弩手赶紧用弓弩压制敌军,专挑前头的大汉下手,白衣死士顿时被射倒了五六个,其余的不得不缩进盾阵躲避。

就这样翻来覆去打了几个回合,汉军一有突破口,白衣死士就冲出来砍人,白衣死士一冲出来汉军就放箭。山口已经倒下了百余具尸体,剩下的人早已杀红了眼,不在呼喝,只是挥舞着兵器死命地砍杀。汉军和死士们在激烈地搏斗着,不断地有人倒下,倒下的人用尽一切办法制造麻烦,用手、拳头、甚至牙齿,直到被杀死。

草地上布满了鲜血和尸体,损坏的兵器和甲胄的碎片混合着脑浆、碎肉堆成一堆堆的,看上去就像修罗地狱一般。剩余的王氏子弟看得目瞪口呆,一个个吐得翻江倒海,头晕眼花。战争原来并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浪漫和美好,却是如此得残酷和狰狞,他们的心中都充满了怀疑和绝望,这难道就是我们选择的道路吗?终生和地狱为伍?

对这些王氏子弟来说,从军不过是仕途的一个小插曲而已,追风逐电,匹马博个万户侯,这才是战争的最终目的。如今,鲜血、残肢断骨混合着脑浆遍地都是,看来平素的比武和战场是无法比的!

吐过了,看够了,开始有人回过神来,抽出宝剑杀入敌阵。这些人武艺高强,缺少的只是战场经验,如今看了半晌,也明白了其中诀窍,无非是简单有效不耍花架子。这些技击高手一加入,白衣死士顿时吃力起来,被这些人三绕两绕就砍下了头颅。那高大汉子身上已经负了四五处伤,兀自大声呼喝,冲在最前面。白衣死士在高大汉子的激励下,前仆后继,死死堵住山口。

王晋看出来了,他们的目的是堵住山口,给北面和东面的追兵争取时间。对于北方的战事,王晋不太看好,以百骑对千骑,短时间内不会有结果,东方又能撑多久呢?

王晋转头向东望去,五里外的山丘上赤旗高扬,在烈烈风中迎风招展。山丘下十个骑兵纵马奔驰,扬起阵阵烟尘。“使君,东边最为重要,我带五十人去看看,留五十人保护大人!”章霖抱拳施礼。在他看来,眼前的仗打得虽然热闹,但是胜券在握,他无意去抢王翰的风头。不如看看吕奉先的疑兵之计是否有效。

王晋点点头:“也好,你且速去!将本部尽皆带去,我身边还有侯成和护卫。”章霖一叉手,自带着本部去了。侯成是何等精明的人,早已看出王晋心中所想。当先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下手脚,这才开口。“使君,这天寒地冻的,要当心身体,还是速速进城为好。我带着部下去帮一把手,砍了这些混账,也好早日进城,不知使君意下如何?”“侯成,你的部下可都是辎重兵,能上得了战场?”王晋扫了一眼侯成,脸上全是惊讶。

侯成大笑:“左曲前屯就没有吃闲饭的人!没有编制他们才做了辎重兵,按吕屯长的说法,叫临时工。上了战场个顶个是好手,使君稍等片刻,侯成去去就回!”侯成一声呼哨,拍马向前。“弟兄们,跟着老侯砍了这帮鲜卑孙子,早点去接应高顺!去的晚了,骨头渣子都没了!”部下们一阵哄笑,笑嘻嘻地跟在侯成后面,口中兀自乱叫。“就是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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