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正是暑热未消的九月份。南方的天气今年一如既往,秋季的最初几天炎热程度甚至胜过盛夏。这种天气一般被称为“秋老虎”。大白天,太阳烈的简直晃眼。顶着大太阳走在马路上简直如蒸笼一样,让人酷热难当,心情烦躁。车水马龙的市中心到处都能看到各式车辆奔流不息,却看不到有多少行人在外面行走。
一个穿着白色短袖衬衫、蓝色牛仔裤的年轻人正是这少数行人中的一个。他手里攥着一张纸,尽量挑选树荫或者建筑物的阴凉地方走路。如果有人仔细看着他手中的纸的话,会发现那是一张公司招聘人员的宣传单。炎热的天气却丝毫掩盖不住这个年轻人脸上那份紧张和期盼,他时不时的低头看看宣传单,偶尔因为天气原因才掀掀自己那已经快湿透了的衣服。
这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方的,一座按照现在中国标准,算作“二线城市”的城市。但是可千万别误会“二线城市”的概念,是一座常住人口接近千万的大城,也只有在中国,它才会被称为二线城市。
“就是前面了。”年轻人打开自己的手机,再一次通过百度地图确认了自己的位置。下一个拐角,他终于看到了自己要去的目的地,一栋被冠以“大厦”称号的高楼。
大概四十分钟后,年轻人的从楼里面走了出来。他进去的时候捏在手里时不时看一下的宣传单已经不见踪影,应该是已经丢到某个角落里去了。他脸上的神情依然能平静,但是眼中依然有那一丝无法掩饰的沮丧。
街道上炎热依旧。从有着中央空调的大厦里走出来,那种感觉简直是热浪阵阵扑面而来,让人望而却步。年轻人看了看前方的马路,这个地方相对繁华,街道上空载的出租车真的很多。他知道自己只要将手一招,一辆开着空调的出租车就会在自己面前停下,他可以不流一滴汗,清清爽爽的回到自己的住处。反之,他就得在这样的热浪之中步行四十分钟。
但是,很可惜出租车不是义工。对一个普通市民来说,这或许不是什么大钱。但是对于一个“一毕业就失业”的大学生来说,却要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了。步行四十分钟的路程就要花费他两顿的饭钱,实在是不值。
迟疑了几秒钟,他毅然咬了咬牙,朝着外面冲去。
下午四点的时候,炎热如火的天气终于稍稍缓和了一点。大概是太热了老天爷也看不下去吧,几朵云略略遮挡了一点太阳,总算避免了阳光火辣辣的直射人体的煎熬。
这里是的大学城——当然所谓的大学城这只是称呼,以中国政府行政标准来说,这里是“白山街道”。不过就连街道也是这两年才边的,之前一直被称为白山镇。的几所高校都位于这里,使得这个原本只能算是城郊小镇的地方成为一个有名的去处。
整个大学城里,有两个东西最多,一个自然是高校的学生,另外一个则是出租的房子。这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校舍紧张,所以学校对于学生在外面租房子的做法相当宽容。对于应届毕业生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福利政策,那就是允许学生租附近的公寓,公寓租金由学生自己出一半,学校补贴一半。
所以刚毕业的大学生,相当一部分都还住在这里。
年轻人的脚步停了下来。前方马路边上正停着一辆出租车。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年轻人正和出租车司机一起,将大包小件的东西往车上塞。
“嘿,陆五,回来啦?”搬东西的人转头发现了不远处的旁观者。
“董越,你今天就要搬走了?”被称为陆五的年轻人问道。
“嗯,该搬走了。单位那边给我安排了单身宿舍啊,不过去的不就浪费了?!”
“有出息啊,连房子带工作一起解决了。”陆五有点羡慕的看着对方。
“什么房子,那只是单身宿舍罢了。”董越虽然满嘴谦虚,但是却掩饰不了自己的得意之色。大学毕业之后,同学之间进行对比的就不是学习成绩好不好,零花钱多不多,甚至不是有没有泡到女朋友,而是找到的工作好不好。像董越这种连工作带住处一并解决的,绝对是好工作了,堪称“穷二代”之中的佼佼者。“以后结婚,还得退出来,自己买房子呢。真好的,还是李平复啊。”
“那是他爸厉害。”陆五淡淡的说道。“不是他厉害。”
“是啊,这年头,什么都比不上拼爹。”董越也叹息了一下。
就在说话之间,董越就已经将大袋小袋的东西全部塞进出租车。他自己也跟着坐了进去,挥手向陆五告别。
“再见。”陆五同样挥手告别。不过看着出租车远去的影子,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又一个同学搬走了。什么时候轮到他呢?
出租车很快消失在视野尽头,陆五转过头,开始上楼。
这里是大学城里很常见的,专为大学生设计的出租公寓,结构颇类似学校宿舍,房间没有独立的卫生间。这种公寓价格便宜,通常都是穷学生专用。当然,就是如此,单人承租依然相当贵。事实上,学生们都是合租的。几个比较谈得来的同学聚在一起,再加上使用多层床,所以一个房子足足可以住六个人。加上学校提供的优惠条件,六个人如果一起分担一半房租的话,每个人一个月只需花费一百二十来元钱。一个月一百二十元,比起住学校宿舍已经差不多了。这样做却能换来更少的管束,更方便的行动,对大学生来说,这还真的物有所值。特别是因为最后一个学期的关系,脑袋灵活的人都在那里找工作了。天天被宿舍管理员给管着,每天标准时间关灯断电,迟点回来被警告什么的,没人乐意。
房间里六张床铺(三张双层床),只有两张床铺上有人,两台电风扇呼呼的吹的正响。
“陆五,你回来了。”推门进去的时候,那个躺在门边床上的年轻人略微抬头看了看,就低下头去看自己的手机了。不过下一瞬间,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又一次抬起头看着进来的室友兼同学。
陆五的那一身衬衫,与其说是一件满是汗水的衬衫,不如说得像脸盆里刚捞起来的毛巾。水都直往下滴了。
“任健,我去洗一个澡。”陆五随口回答。他走到自己床铺边上,三两下找出了换洗的衣裤。
“喂,你去干什么了啊,弄成这幅样子?”
“没什么,只是去城里应聘了一趟……然后走回来罢了。”
“走回来……这种天气,你疯了?!你看我躺床上不动都得吹电风扇!省钱也不能这么省吧!”
“当然没有全程,中间是坐了一段时间的6路公交车的……倒霉的是那辆公交车居然没空调……”陆五的声音远去,应该是去沐浴间那边了。
“真是疯了。”任健轻声嘟哝了一句。
“这省钱也省的太过分了吧。”另外一张床上的人说道。“贱人,我记得他是你的同班同学。”
“是,没错。”任健从床上爬起来,稍微伸了个懒腰。躺在床上的时候还不觉得,站起来之后就会发现这个叫任健的年轻人有点胖。其实,他胖的关键因素不是身材,而是脸。他长着一张圆脸,眼睛却比较小,属于那种哪怕不长肉,看上去也胖的类型。有力这样的脸作为加成,他绝对不能朝着“瘦”这个字考虑的壮实身材就有点朝着“肥”的方向发展了。
现在已经是毕业后了,所以同租的人也变化挺大。有人走了——比方说刚刚离开的董越——也有人进来。整体来说整个住在大学城的应届毕业生数量正在萎缩中,比方说现在这个原本可住六人的寝室里住的只有三个人了。就算三个人,都是有人搬进来的后果。
这位新搬进来的就是吴兵——不是同一个班,是同一个系,彼此之间也是认识的。其实他之前就住在隔壁,不过住一起的同学统统都找到工作搬走了,他独自一个不好呆,于是干脆搬到这个房间里,和任健他们几个住一起。
“他以前是我的合伙人。”任健说道。
“做你贱人的合伙人?那可真亏大了!”吴兵露出一脸夸张的表情。
任健的姓名常常被大家倒过来念,也就是谐称“贱人”。这就是他的绰号,其实当初他的绰号是“奸商”,但是最后升级成了现在的“贱人”。
俗话说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起错的绰号,这话一点也没错。任健最大的理想就是当一个奸商,而且他一直把这个理想挂在嘴头上,从不忌讳这一点。
要说人类的天赋真的很大一部分是天生的。比方说贱人,读成绩很一般,但商业嗅觉就特别灵敏。四年前,任健刚入学不就,就展现出这方面的天赋:那个时候超市里西瓜卖三块钱一斤,贱人愣是有办法找到一块半一斤的西瓜。
良好的天赋还需要后天的志向配合。贱人的志向就是成为一个商人——最好是奸商,因为奸商最赚钱。他曾经豪情万丈的宣布,自己会从小生意干起,迟早有一天成为大老板。当然,这年头想成为大老板可不是嗅觉灵敏就能成功的。不过最后,所有认识任健的人都承认,贱人至少当个小老板肯定不成问题——起码能当那种在医院门口摆水果摊,并将烂果子混在好果子里面一起卖给来医院探病的人的小店主。
有那么一段时间,贱人经常从校园的同学们那里接订单,然后去买西瓜。数量之多,让他不得不借了辆三轮车才拉回来。于是管他叫“任健”的人少了,叫“奸商”的人多了。然后又过了一段时间,他把烂掉的、虫蛀的水果切成水果拼盘卖给女生宿舍的事情曝光之后,“奸商”就改成了“贱人”。
没错,整个女生宿舍都这么骂他。最不要脸的是,他居然把不知情的同班女同学拉来帮他推销。
自此以后,“贱人”的外号名至实归,无人可以动摇。在整个学校里都算得上一个名人,臭名昭著。
任健随手一个枕头砸过去,吴兵接住枕头,吃吃的笑着。
“他和你合伙干什么了?被你雇佣剥削的?”
“什么叫‘雇佣’,我们是合伙做生意。其实就是我的水果买卖啦,如果不是他帮我搞定了舍监,我的生意怎么能做进女生宿舍里面去?”